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局所屬單位(學校)的幹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市普通中國小和局所屬單位(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契約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全市中國小人員編制標準和相關的勞動工資政策;負責來我市的外籍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做好全市各類學校(單位)教育幹部的考核任免,教師調配,教師高級、中級、初級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獎懲、特級教師管理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申報工作;管理市教育基金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負責辦理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就業計畫的編制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組織畢業生信息交流活動的開展;負責漢川市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工作。
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實施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管理與改革;規劃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國小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工作;指導中國小德育工作、幼兒教育、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起草學校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指導性檔案;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生體育比賽和藝術教育交流活動;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和高中以上學生的軍事訓練活動工作;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擬定中專學校招生計畫,承辦全市中國小校的設定、合併、撤銷和更名的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