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壽縣委宣傳部

(一)根據市委宣傳部和縣委的部署,制訂全縣宣傳工作的任務和措施,協調、指導縣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和全縣各級黨委的宣傳工作。 (二)負責指導全縣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抓好縣委中心組學習和鄉(局)中心組的學習;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四)負責組織、協調、管理涉外宣傳活動,做好上級對外新聞單位和採訪記者的接待採訪聯繫工作,負責規劃、審定、管理對外宣傳品的製作和傳送。

職能職責

縣委宣傳部是縣委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
(一)根據市委宣傳部和縣委的部署,制訂全縣宣傳工作的任務和措施,協調、指導縣直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和全縣各級黨委的宣傳工作。
(二)負責指導全縣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抓好縣委中心組學習和鄉(局)中心組的學習;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新聞、出版等部門的工作;對縣廣播電視局進行方針、政策的指導,代管縣新華書店、常德日報社駐漢壽記者站和縣新聞學會,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實施領導。
(四)負責組織、協調、管理涉外宣傳活動,做好上級對外新聞單位和採訪記者的接待採訪聯繫工作,負責規劃、審定、管理對外宣傳品的製作和傳送。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縣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
(五)負責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聯繫縣文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縣文聯,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實施領導。
(六)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民眾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領導相關社團的工作。
(七)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發展。
(八)受縣委委託,協同縣委組織部管理縣直宣傳系統縣委管理的幹部,指導本系統黨建、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幹部培訓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政工幹部職稱評定的有關工作。
(九)聯繫縣體育局的有關工作。
(十)承辦縣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了解、掌握全縣宣傳工作動態,調查研究全縣宣傳思想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為部領導提供有關情況和決策依據;做好信息工作,參與起草領導講話和部里的重要檔案;負責機關文秘、文印、收發文書檔案和印鑑管理;負責部機關財務、行政後勤及車輛管理;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社會發展;協助縣委組織部考察宣傳系統由縣委管理的幹部;負責部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系統黨建、幹部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系統黨員教育、紀檢、監察和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負責系統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
(二)理教黨教組
負責規劃、部署、檢查全縣各級幹部主要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理論學習和理論宣傳,指導、協調、管理全縣理論研究工作;負責縣級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抓好鄉(局)中心組的學習;負責聯繫有關理論部門和理論工作者,搞好全縣理論隊伍建設。
負責調查了解、研究全縣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思想動態,會同縣委組織部制定黨員教育工作的計畫和措施;組織編寫黨課教材,指導全縣基層黨校建設。制訂在職幹部理論學習教學計畫,負責全縣在職幹部理論學習的輔導,開展理論研究和理論宣傳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有關社會經濟發展重大理論課題的調查研究。
(三)新聞宣傳組
負責規劃、部署全縣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圍繞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動,在全縣進行國內外形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負責對全縣文化藝術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巨觀指導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參與組織重大的文藝創作、文藝生產和全縣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負責與有關文化文物藝術部門和縣文聯的業務聯繫;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的職稱評定和政工師的培訓工作;負責制訂全縣民眾性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開展創建文明單位、文明城鎮、文明小區、文明村鎮等活動和其他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負責組織推動雙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推薦、申報中央、省、市各級文明建設先進單位,負責文明單位的考核。負責抓好新聞輿論導向、新聞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組織我縣重大的新聞報導活動;負責與有關新聞單位的業務聯繫;組織、指導全縣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負責研究制訂全縣對外宣傳工作及其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重大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指導縣級涉外部門的對外宣傳及全縣新聞單位的對外宣傳計畫、意見和口徑;組織參與本縣重大對外宣傳、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做好外來新聞記者的接待和採訪聯繫工作;負責規劃和審定、管理對外宣傳品的製作和傳送;負責規劃全縣網際網路新聞的宣傳業務的管理;組織開展網際網路上重大新聞宣傳活動,並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對港澳及涉台問題的宣傳工作;歸口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