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南區畜牧局

(四)負責畜牧水產業產業化工作。 (五)負責畜牧水產業和科技推廣工作。 (六)負責畜牧水產業生產投入品及生產產品質量標準的監督及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畜牧水產業和養殖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畜牧水產業和養殖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
(三)負責執行和完善黨在農村的畜牧水產業的基本經營制度;指導畜牧水產業生產企業的承包、轉讓和契約管理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管理畜牧水產系統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畜牧水產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四)負責畜牧水產業產業化工作。擬訂畜牧水產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和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協調、指導全區畜牧水產業產品流通、加工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區畜牧水產業信息網路建設,預測畜牧水產生產、產品及生產資料供求等經濟信息。
(五)負責畜牧水產業和科技推廣工作。擬訂畜牧水產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牧、科教興漁戰略;組織畜牧水產業重點技術的開發、科教成果的上報、速選及推廣;指導畜牧水產業教育和職業技能的開發工作。
(六)負責畜牧水產業生產投入品及生產產品質量標準的監督及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畜牧水產業技術標準,指導畜禽水產品安全標準檢測體系建設;組織有關部門對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質量的監察、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生產的獸藥、漁藥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七)負責漁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牧水產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指導漁業綜合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工作。
(八)負責種畜禽管理及品種改良工作,指導畜牧業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負責草場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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