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千總

滿洲千總,清乾隆開始以滿洲旗兵撥補綠營千總。營千總,正六品,六年任期。乾隆元年(1736),繼滿員外任綠營要職之後,又重定滿員(蒙古旗員占用滿缺)外補綠營官缺即由滿漢兩家分成之制(大致於沿邊省分,七三分任;內地各省,三七分任)。在眾多滿員紛紛轉入綠營之際,也大量以滿洲前鋒、護軍、領催等撥補各省營千總。初時可謂解決問題,但數年之後所出問題卻難解決。千總額缺雖多,然擢補中級官員之守備原非容易,10多年間便釀成候推壅滯一大難,於是滿洲千總之事此時便十分突出。在各省隨營候補,既無廬舍可棲,又無糧食接濟,其苦則甚於土著千總。十二年(1747)廷議,各省滿洲年滿千總,於送部“引見”後,不再發往本省、別省候補守備,即令留京當差,給與守備頂帶,候部推升。十五年(1750),以兵丁難於籌措盤纏,停止滿兵放補各省此職,但巡捕營、馬蘭鎮、泰寧鎮、直隸及山西等省仍照補不誤。如次年以鑲紅旗滿洲七十一(人名)佐領下領催烏爾登額,61歲,以補直隸正定鎮標左營千總。甚有以補把總者。三十八年(1773),兵部奏說,現在官冊內,滿洲、蒙古在綠營者,較原額已逾兩倍。此內,亦有滿洲千總過多的事實存在。此後,逐漸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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