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文書法
滿文的篆字,早在滿文創製之初就已出現,只是種類較少,字型單調,使用不廣。 從此,滿文篆字的種類增多,字型規範,名稱統一。 不過,滿文篆字的使用範圍較窄,在清代主要用以鐫刻寶璽和官印。
滿文有楷書、行書、草書和篆書四種字型。楷書的使用範圍較廣,使用於各種書籍的刊刻、精寫本的抄寫,以及詔書、諭旨、奏摺、題本等公文的繕寫。行書的使用範圍更為廣泛,凡書籍普通寫本的抄寫、各種書稿的起草、中央到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及官員之間來往文書的繕寫,以及各類公文檔案的匯抄存檔等方面,都要使用行書。草書的使用範圍較窄,主要用於一些文稿的起草、個人信件和札記的繕寫,以及書法作品的創作等方面。滿文的篆字,早在滿文創製之初就已出現,只是種類較少,字型單調,使用不廣。正如《清朝通志》所載“清字篆文,傳自太宗文皇帝時,是清篆原與國書先後並出,特以各體未備,傳習尚稀。”1748年(乾隆十三年),清乾隆帝命傅恆等人,仿照漢文篆字,重新創製了滿文篆字,總計32體,並確定了各體篆字的滿漢合璧名稱,即玉筋篆、芝英篆、上方大篆、小篆、鐘鼎篆、垂露篆、柳葉篆、殳篆、懸針篆、龍篆、穗書、鳥跡篆、垂雲篆、鸞鳳篆、科斗書、龜書、倒薤篆、鳥書、墳書、大篆、麟書、轉宿篆、雕蟲篆、刻符篆、金錯篆、鵠頭篆、飛白書、龍爪篆、奇字、纓絡篆、剪刀篆、碧落篆。從此,滿文篆字的種類增多,字型規範,名稱統一。為了推廣新創製的滿文篆字,當時用32種字型刊印了《御製盛京賦》。不過,滿文篆字的使用範圍較窄,在清代主要用以鐫刻寶璽和官印。歷史意義
清朝政府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及國內頒行的重要文告、檔案等必須有滿文文本,滿族封疆大吏及朝臣要員向皇帝報告軍機大事及官場民情,為保密起見,多用滿文繕折啟奏。清代用滿文書寫了大量公文,也用滿文翻譯了大量漢文典籍。此外,還有不少清代保存下來的碑刻、譜書等也都是用滿文撰寫的,清朝留下來的大量滿文史料,作為清朝歷史的見證,是一筆極為珍貴的歷史遺產,也是寶貴的民族財富。
目前保留下來的滿文文獻絕大部分是用改進後的文字寫的,例如《異域錄》、《尼山薩滿》以及一系列以清文鑒命名的辭書等。另外還有一種滿文篆字,是參照漢文篆書於清乾隆十三年(1748)創製的。共有32種字型,依筆劃的特徵命名,如纓絡篆、龍書等。用這種篆字刊印過乾隆皇帝的《御製盛京賦》,但主要用於玉璽和朝廷的印章。
滿文在清代作為“國書”在文牘中與漢文並用,並編寫過歷史、文學和語言文字等方面的著述,翻譯了《孟子》、《資治通鑑綱目》、《三國志演義》、《聊齋志異》 等大量漢籍。辛亥革命後, 滿文基本上不再使用。現在保存下來的滿文檔案數以百萬件計,是研究清初社會性質、清代歷史、中國對外關係以及滿語滿文演變情況的珍貴資料。
清代滿文檔案可謂包羅萬象,涉及面極為廣泛,且所反映的內容多不見於漢文檔案和其他文獻,具有重要的利用和研究價值。滿文檔案是研究清代通史和各種專史的第一手資料,也是研究滿語滿文取之不盡的寶庫。另外,滿文檔案中有關水文、氣象、地理、物產等方面的檔案,對我國現代化建設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