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人事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規,制定全縣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擬定人事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研究擬定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規定。
2、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劃、結構調整的巨觀政策;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
3、負責全縣公務員隊伍的管理,積極推進《國家公務員法》的實施工作。
4、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組織落實和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5、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開發、人才流動、人事代理、人事爭議仲裁,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
6、落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和退休人員工資福利工作。
7、實施國家獎勵表彰制度,指導、協調各部門獎勵表彰工作,承辦有關任免事宜。
8、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培訓工作。
9、負責全縣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10、負責公務員考試錄用、技術工人等級考試、職業技術資格、專業技術資格、外語等各類考務工作。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宜。
(二)編委辦的主要職責:
1、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政策;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及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2、制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3、協調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調整,協助縣委、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黨政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
4、審核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以及縣政府派出機構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縣黨政機關工作部門和民眾團體機關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鄉鎮黨政機關的人員編制數額。
5、審核縣人大、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6、研究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政策和改革方案;制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巨觀控制計畫和有關的標準、比例;指導並協調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和縣直事業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7、監督檢查全縣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報告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並上報縣委、縣政府。
8、研究擬定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管理相互配套協調的約束機制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辦法,負責機構編制目標考評工作。
9、負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
10、協調界定機關之間、機關與鄉鎮之間的職能劃分。
11、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李興林,黨組副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喬全斌,黨組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抓全面工作並主持局黨務工作;負責局招商引資、信訪穩定、綜合治理、創先爭優、就業服務工作。分管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和道口鎮、老店鎮人社所,聯繫新區人力資源科。
鄭其鋒,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企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局計畫生育工作。分管企業養老保險中心、工傷保險中心和城關鎮、棗村鄉人社所。
魏占奎,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工作。分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機關事業保險處和小鋪鄉、王莊鎮人社所。
李紅淼,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就業促進、小額貸款擔保工作。分管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和留固鎮、八里營鄉人社所。
張建科,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信訪穩定、綜合治理、軍轉幹部管理、醫療保險工作。分管政策法規信訪調解仲裁股、軍轉辦、醫療保險中心和白道口鎮、四間房鄉人社所
張守富,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辦公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培訓教育、人事和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機關事業管理股、工資股、培訓教育股和半坡店鄉、牛屯鎮人社所
馮 輝,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職稱工作。分管專業技術職稱股和慈周寨鄉、上官鎮人社所。
盧紅兵,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老乾福利、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障監察、勞動監察工作。分管老乾福利股、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障監察股、勞動監察大隊和萬古鎮、高平鎮人社所。
劉衛闖,黨組成員、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任,負責人才服務工作。主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作,分管老廟鄉、桑村鄉人社所。
王作民,黨組成員、工會主席,負責工會、失業保險、檔案管理、車輛管理工作。協助張守富副局長抓辦公室工作。分管失業保險中心和焦虎鄉、瓦崗鄉人社所。
鄧贊遠,勞動就業中心副主任,負責就業服務工作。主持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工作。分管趙營鄉、大寨鄉人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