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版)的通知

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減緩重污染程度,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基本信息

滄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版)》的通知

滄縣政字〔2014〕4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經縣政府研究,對《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了研討修訂,現將《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滄縣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7日

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修訂版)

總則

(一)編制目的

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減緩重污染程度,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通知》(國發〔2013〕37號)、《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滄州市大氣污染防治總體工作方案》、《滄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滄縣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沙塵暴天氣應對工作不適用本預案。

(四)預案體系

《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政府專項應急預案。

滄縣相關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和相關企業操作方案共同構成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並與《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銜接,以其為依據,對相關內容進行分解和細化。

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簡稱指揮部),負責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領導、指揮、決策。指揮部總指揮長由縣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縣有關部門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及職責見附屬檔案1)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縣環保局局長兼任,負責貫徹指揮部的決策和部署;協調各成員單位應對重污染天氣相關工作;組織相關單位督導應急回響措施落實;組織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進行總結和上報;組建重污染天氣督導考核組;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預警

(一)預警分級

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嚴重程度,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藍色預警:對連續1-2天全市空氣品質指數介於200至500之間重污染天氣的預警。

黃色預警:對連續3天及以上全市空氣品質指數大於200,且未達到橙色和紅色預警級別重污染天氣的預警。

橙色預警:對連續3-5天全市空氣品質指數介於300至500之間的重污染天氣預警。

紅色預警:對1天及以上全市空氣品質指數達到500或連續5天以上大於300的重污染天氣預警。

(二)預警發布

縣政府應急辦接到滄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的預警信息後,於1小時內報請縣領導簽發。藍色、黃色、橙色預警由副縣長簽發,紅色預警由縣長簽發。

預警信息由縣政府應急辦於1小時內通過預警信息平台發布,發布對象為需要採取措施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預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氣出現的時段、預警等級、不利氣象條件情況、主要污染物指標以及未來一段時期內的趨勢定性分析。

針對企業和公眾的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據專項實施方案操作。

(三)預警解除

縣政府應急辦接到滄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的預警解除信息後,於1小時內上報縣應急指揮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按照發布程式解除。藍色預警自動解除。

應急回響

預警信息發布立即啟動應急回響。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及企業要按照各自應急預案和方案採取應急措施。預警解除信息發布後,應急回響終止。

(一)回響分級

當發布藍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Ⅳ級回響;

當發布黃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Ⅲ級回響;

當發布橙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Ⅱ級回響;

當發布紅色預警信息時,啟動Ⅰ級回響。

(二)分級回響

1、Ⅳ級回響措施

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各通信公司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提醒公眾做好防護。

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強化日常檢查。

2、Ⅲ級回響措施

(1)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各通信公司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幼稚園、中國小校減少戶外活動。

(3)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

(4)工業企業採取停產、降低生產負荷、加強污染治理等措施,減少15%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按照附屬檔案2進行)。

3、Ⅱ級回響措施

(1)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各通信公司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幼稚園、中國小校停止戶外活動。

(3)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

(4)企業採取停產、降低生產負荷、加強污染治理等措施,減少30%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按照附屬檔案2進行)。

4、Ⅰ級回響措施

(1)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各通信公司向公眾傳送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議減排措施。

(2)幼稚園、中國小校停課。

(3)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

(4)工業企業採取停產、降低生產負荷、加強污染治理等措施,減少50%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按照附屬檔案2進行)。

(5)除特殊情況外,停止所有建築工地室外作業。

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期間,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燒烤、焚燒垃圾、秸稈等禁止行為的監管。

Ⅲ級及以上應急回響措施中,工業企業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實行“一廠一案”,通過輪流停產的應急措施來實現。

其中,健康提示性信息重點包括:

(1)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

(3)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

建議性措施重點包括:

(1)公眾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2)公眾及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自覺減少污染排放。

(3)空調溫度設定夏季不低於26℃,冬季不高於18℃。

(4)公眾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5)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三)信息報送

當發布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滄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令要求,每日12:00前進行上報,內容包括採取的應急回響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後2個工作日內上報,內容包括應急回響終止情況、應急回響措施總結等。

監督檢查

預警信息發布後,督導檢查組及時以現場抽查和記錄檢查的方式,對本級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和企業操作方案以及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重點檢查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發布、工業企業減排措施、道路保潔、停止施工和建築作業以及車輛限行等措施的落實情況。指揮部及時收集監督檢查結果並向社會公布。

應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指揮部確保指揮部辦公室、督導檢查組人員配備齊全,及時到位。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企業分別成立應急回響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二)財力保障

縣財政局為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重污染天氣預警、回響、評估、監督檢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費用,包括儀器設備、交通車輛、專家諮詢、應急演練、人員防護設備等。指揮部成員部門、相關單位和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三)通訊與信息保障

應急指揮部建立健全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充分利用有線、無線等通信設備和媒體,建立各級重污染天氣預警和回響聯絡網路,明確各相關人員聯繫方式,確保應急指令暢通。

(四)能力保障

整合環境統計、排污申報、污染源普查數據,摸清固定源的排放信息。統計開放源、移動源的排放信息,建立動態清單資料庫。

(五)制度保障

縣政府與各部門、各鄉鎮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納入考核主要內容。縣政府和鄉鎮政府與轄區內相關企業簽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承諾書。各部門和企業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六)宣貫保障

1、組織專家對預警信息、採取的應急措施效果以及公眾健康防護知識等進行解讀,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增強公眾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2、加強輿論宣傳,公開應急措施採取情況,鼓勵公眾積極舉報應急回響期間的大氣污染行為。

3、成員單位和相關企業針對政府應急預案、專項實施方案以及操作方案進行培訓,尤其對具體操作流程和崗位職責進行培訓,保障預案落實。

附則

(一)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滄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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