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地方海事局

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部門的規定、實施細則制定本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管理的監督管理辦法及工作程式。 五、負責實施轄區內船舶安全檢查和船舶適航管理、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其他貨物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七、按照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規定,負責和管理轄區內交通運輸船舶和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的旅遊船舶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單位簡介

滁州市地方海事局、港航管理局(以下簡稱局),隸屬安徽省地方海事局、港航管理局、船舶檢驗局垂直領導的地(市)級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機構,兩局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班子,主管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水路運輸市場管理、船舶檢驗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和建設。
局機關位於滁州市紫薇北路1069號,郵編239000,聯繫電話:0550―3025104。內設監管中心、政務中心、船舶檢驗科、行業管理科、規劃建設科、辦公室、財務科、組織人事科、監察室、法規教育科、工會等11個科室。下轄直屬、來安、全椒、天長、定遠、鳳陽、明光等7個地方海事處、港航管理處,一個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安徽省紅山頭水上交通安全檢查站”。
全局現有在職職工193人,離退休職工59人。
黨委書記李景洋,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局長李斌,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航行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以及有關上級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
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上級部門的規定、實施細則制定本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管理的監督管理辦法及工作程式。按照管理許可權,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違章案件。
三、負責轄區內船舶登記工作和轄區內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轄區內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實施有關法律、法規;監督管理和指導規定範圍內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工作。
四、負責轄區內四等以下船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適任資格、培訓、評估、考試和發證管理工作,船員註冊、船員服務簿發放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考試發證工作;對轄區內船員培訓機構進行日常監督和管理。
五、負責實施轄區內船舶安全檢查和船舶適航管理、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其他貨物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六、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內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工作;管理或負責轄區內航道巡查、船舶交通管制、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術狀況審核、沉船沉物打撈、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口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
七、按照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規定,負責和管理轄區內交通運輸船舶和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的旅遊船舶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船舶防台、水上搜尋救助工作。
九、省局、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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