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溫州市龍灣區衛生局
地址:龍灣區狀元鎮前潘路
郵編:325011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制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制訂主要疾病防治規劃。
2、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3、依法行使衛生行使監督職能;組織實施面向社會的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飲用水、化妝品、放射、學校衛生、獻血工作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
4、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區社會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和婦幼保健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配合計生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5、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負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機構藥品招標採購工作。
6、組織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7、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發展現代醫藥學和傳統醫藥學。
8、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區獻血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9、制訂全區醫療培訓教育計畫,發展促進政府和民間的多邊、雙邊醫學衛生技術交流工作。
10、制訂全區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進行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協助局領導對全區衛生工作進行綜合分析、督促檢查和協調;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督辦、查辦、信息、區人大代表議案和區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財務及財產的管理;負責制訂有關衛生事業計畫、財務、基本建設、技術裝備、綜合效益評價等方面的具體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各鎮(街道)直屬醫療機構的設定、調整、撤併的審核和床位數的核定;負責區級衛生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和重大維修項目的申報、平穩與巨觀管理;負責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醫療收費的定價原則、管理辦法;負責編審全區衛生事業經費預、決算以及制訂衛生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計畫生育、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衛生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和專家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
疾控監督科職責:制訂農村衛生、婦幼保健、疾病預防等機構的醫療技術服務質量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負責指導各類傳染病、職業病、公害病的防治工作;負責組織全區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組織協調救災防病工作,防止疾病的發生和控制疫情的蔓延;組織婦幼保健機構及有關部門做好孕產婦系統管理,開展住院接生和兒童保健等工作;做好《母嬰保健法》法律、法規的監督執法工作;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區衛生監督所執行面向社會的母嬰保健、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公共場所、飲用水、化妝品、放射、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及專業機構、人員的綜合衛生監督執法;負責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行政許可審批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範圍內衛生行政處罰案件的具體審核工作,以及涉及公共衛生事業的處理;負責監督檢查用於預防傳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製品的供應、使用。
醫政科職責:負責全區各醫療機構(包括社會醫療機構、個體醫療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巨觀管理、醫療質量管理和審核審批工作;擬訂地方性醫療機構的管理規章和醫療服務質量標準,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醫師執業資格申報、註冊,護士註冊及執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個體衛生協會、醫學科研及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醫政、醫療方面的信訪和組織醫療事故申請鑑定申報工作;負責醫療救護及醫療隊的組織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搶救;負責徵兵、招生等健康體檢的管理工作;負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做好《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獻血法》等法律、法規的監督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