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承擔有關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組織實施;負責市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糧食工作市縣政府分級負責責任制;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和糧食購銷政策,組織實施糧食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二)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市場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編制全市糧食購銷計畫,做好糧食供需平衡統計調查工作;指導協調政府“訂單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糧食市場行情的分析、購銷預警信息的發布和相關應急措施的落實;指導大中專院校學生、城市低收入居民、農村缺糧人口和災區等特殊群體的政策性糧食供應;保障軍隊糧食供給。
(三)負責擬訂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糧食行業指導;負責指導市內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的組織實施,做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指導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指導糧食行業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指導糧食產業化發展,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糧食風險基金;督促檢查國家和省糧食購銷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管理;監督管理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協同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管理工作。
(五)承擔市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職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動用市級儲備糧的建議,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市級儲備糧的收儲、輪換、調配,監督檢查並落實市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督促指導各地按省政府下達的儲備計畫落實儲備任務,指導和協調下級糧食部門的地方儲備糧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指導全市糧食倉儲和現代物流建設,管理國家、省和市政府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糧食局設6個職能處室:(一)辦公室(法規處)。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綜合文稿、公文處理、機要、檔案、信息、督查、會務、保密、扶貧、政府信息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對外宣傳;開展糧食政策的調研,起草有關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糧食法制宣傳,指導協調全市糧食法制建設;負責審查糧食規範性檔案和糧食行政執法監督;承辦市級糧食部門管轄範圍內的行政複議、應訴及賠償工作;組織開展糧食行政執法責任考評和責任追究工作。
(二)人事處。負責局管幹部的考察、選拔、任用、考核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出國(境)管理、計畫生育、專業技術職稱及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
(三)行業發展處。負責擬訂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糧食質量監管和技術培訓工作;研究和引導全市糧油加工、流通產業合理布局與最佳化升級,培育糧油骨幹企業,開展放心糧油進社區(農村),推進糧食產業化經營;指導、組織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企業改革,推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受政府委託管理國有資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進糧食行業科技進步,組織糧食加工、運輸等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和新產品開發;負責促進全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發展進出口貿易;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市糧食產業聯合會秘書處工作。
(四)財會處。負責糧食補貼資金的撥付、清算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財務、會計和增收節支、扭虧增盈工作;負責糧食系統會計信息和經濟活動分析;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財政糧食補貼、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指導糧食購銷企業的財務管理,協調糧食信貸政策執行;管理直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承擔部門預算和局機關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五)購銷調控處(行政審批處)。負責編制全市糧食購銷、儲備等計畫並督促實施;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動用市級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協調政府“訂單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承擔社會糧食供需平衡和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市場糧食行情分析、購銷預警信息的發布和有關應急措施的實施;負責市級儲備收儲庫點的資格認定和布局。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制定糧食倉儲管理制度,指導全市糧食倉儲工作;負責糧食保管技術研究套用和技能的培訓;指導全市糧食系統防汛防台工作;負責局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及全市收購資格許可管理。
(六)市場監管處。負責制定全社會糧食物流發展規劃;指導糧食流通設施建設和技術改造,承辦糧食流通設施國家、省和市政府投資物流項目的有關工作;依法管理糧食批發市場,監管糧食交易,監督糧食交易價格,督查糧食準入制度,規範糧食市場秩序;協調糧食批發市場組織引進糧源,確保市場糧食供應;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核准大中專院校糧食供應價格;指導大中專院校學生、城市低收入居民、農村缺糧人口和災區等特殊群體的政策性糧食供應。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信息
王忠立 溫州市糧食局局長、黨組書記分工:主持市糧食局黨政全面工作。
何永平 男,漢族,1959年6月出生,浙江富陽人,1976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1976.10-1978.05 浙江省第二地質大隊五分隊職工; 1978.05-1978.09浙江省嘉興地質大隊一分隊職工;1978.09-1980.01浙江省汽車學校嘉興分校學習;1980.01-1981.03浙江省溫州地質大隊供應科工作;1981.03-1983.12浙江省溫州地質大隊團委副書記、省地礦廳團委委員; 1983.12-1988.02浙江省第十一地質大隊團委書記、政治處組織幹部事;1988.02-1989.06停薪留職;1989.06-1990.01浙江省第十一地質大隊政治處工作;1990.01-1991.07溫州市人大常委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秘書;1991.07-1994.10溫州市人大常委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 1994.10-1998.07溫州市人大常委會農村經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1998.07-2001.11 溫州市人大常委會農村和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2001.11-2004.06中共溫州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室務會議成員;2004.06-2007.11溫州市糧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溫州市第八屆政協委員;2007.11至今溫州市糧食局調研員、副局長、黨組員州市第九屆政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行業改革與發展、糧食國有資產管理、安全生產。分管辦公室、行業發展處,聯繫糧經學會、糧油工程學會。
蔡陽光 男,漢族,1958年3月出生,浙江瑞安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1976.02-1979.05空軍柳河場站有線中隊戰士;1979.05-1980.05空軍16航空學校學員(1980.04行政23級);1980.05-1980.07空軍柳河場站航行調度室見習調度員;1980.07-1981.07空軍柳河場站航行調度室正排職調度員;1981.07-1985.05空軍航空兵第16師司令部作戰科副連職參謀(行政22級);1985.05-1986.05空軍航空兵第16師司令部作戰科正連職參謀;1986.05-1991.03瑞安市人武部軍事科正連職參謀(1987.11調整為科員級別);1991.03-1994.03瑞安市人武部軍事科副科長;1994.03-1996.04瑞安市人武部軍事科科長;1996.04-1999.08瑞安市人武部副部長;1999.08-2001.05文成縣人武部政治委員;2001.05-2003.08溫州市甌海區人武部政治委員;2003.08-2004.02溫州市糧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4.02至今 溫州市糧食局副局長、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主管紀檢、黨建、廉政建設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各類工程建設、行政監察、市場監管、軍糧供應、機關事務等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處(局機關黨委)、市場監管處、紀檢監察室。
金炳松 男,漢族,1963年7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1983.08-1985.04溫州市近郊糧油公司會計;1985.04-1994.09溫州市龍灣糧油公司會計科科長;1994.09-1995.02溫州市龍灣糧油公司副經理;1995.02—1997.02溫州市糧食局財會處科員;1997.02-1998.08溫州市糧食局財會處科員兼市糧食結算中心副主任;1998.08-2000.11溫州市糧食局財會處科員兼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經理;2000.11-2003.11溫州市糧食局計畫儲備(購銷調控)處處長兼市糧食收儲公司經理;2003.11—至今溫州市糧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完善糧食安全體系,落實糧食安全應急預案,負責市場巨觀調控,確保糧食安全。分管購銷調控處、財務處,聯繫糧食行業協會。
柯 溪 溫州市糧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