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並執行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高校和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失業保險政策;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五)負責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綜合管理全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監督;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制定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等工作;受區委、區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區級國資營運公司人事管理有關工作。

(八)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和留學人員來甌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負責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負責全區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並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負責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本區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組織開展政府公務員考核。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政務督查、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會務組織、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後勤服務、公務接待、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來信來訪處理和社會輿情分析工作;綜合管理局新聞宣傳工作;綜合管理局政府入口網站;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財務指導監督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職稱評聘、計畫生育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並組織實施局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

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目標任務考核及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幹部職工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人事綜合管理科。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公務員事務管理中考錄、培訓、考核、轉任調任、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獎勵懲戒、職務任免升降、申訴控告等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人員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公務員日常登記、職位分類、聘任制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方案審核、報批工作;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手續;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材料及人員過渡審核、報批工作。擬訂貫徹公務員考核、培訓、辭職辭退、獎勵懲戒等法律法規的實施意見;組織擬訂公務員培訓政策、規劃、計畫和標準;負責和指導全區公務員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公務員年度考核,負責公務員辭去公職、辭退工作;負責政府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工作;負責公務員申訴、控告等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承辦區屬事業單位人員錄用引進的審核和調配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政策,負責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負責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及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培訓、獎勵懲戒、考核、申訴控告等政策規定並指導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公開招聘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招聘方案的備案審核以及錄用手續辦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大學生村官選拔考錄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參與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統計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落實和安置計畫擬訂。負責營職及以下和專業技術轉業幹部接收安置及隨調(遷)家屬的安置落戶的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維穩政策並做好信訪穩控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行政審批科(人才開發管理科)。貫徹國家、省和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等相關規定,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局行政審批制度;負責局行政審批等相關工作。

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人才工作巨觀政策和人力資源發展規劃,負責編制發布人才開發指導信息;組織實施大型人才開發活動和全區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項目;組織開展區域人才資源開發交流與合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參與全區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和企業人才的統計工作;負責企業人才引進、調配工作;承辦企事業單位有關特殊人員的安置事項;牽頭擬訂高校和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高校和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工作;擬訂區級國資營運公司公開招聘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區級國資營運公司招聘方案的備案審核以及錄用手續辦理工作。

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高層次、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和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專家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全區博士后綜合管理工作;擬訂留學回國人員來甌工作、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留學回國人員申報國家、省人才引進計畫和創業項目資助;負責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政策規定,管理協調全區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職稱資格審查評審和資格考試條件審查;研究擬訂全區國外人才智力引進工作,管理、協調全區外國專家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境)培訓工作;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國外智力引進項目;承擔區職稱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工資福利科。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規範機關津貼補貼、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放;推行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負責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的工資總額及各項福利事項的核准工作;指導、監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和連續工齡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巨觀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管理許可權辦理有關人員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手續;負責延長離退休年齡的核准工作;指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參與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五)政策法規與仲裁科。牽頭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承擔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工作;牽頭辦理局外法規性檔案徵求意見工作;牽頭局調查研究工作,參與局重要文稿起草;承擔國內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動態的收集和綜合研究工作;牽頭承辦行政複議、應訴、賠償和處罰聽證等相關法律事務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局法律顧問和專家諮詢事宜;負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以及相關管理工作。

統籌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負責對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的監督、檢查、業務指導以及對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資格培訓、考核、認定工作;指導並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參與勞動、人事仲裁案件的處理工作;參與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的調解和處理;承擔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勞動綜合管理科(工傷認定科)。擬訂勞動關係協調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擬訂全區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勞務派遣管理辦法;指導用人單位規範勞動用工管理;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組織並監督企業實施最低工資標準;定期組織確定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參與區級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承擔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工作;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工傷認定工作。

組織擬訂全區城鄉勞動者職業能力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管理在職職工、社會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工作;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大賽;擬訂全區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規則。

領導信息

黃碎濤: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簡歷:黃碎濤,男,漢族,1961年5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5年1月入黨,1982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1982.11-1984.2 溫州市委黨校學習。歷任茶山鎮人民政府科員、勞動人事局(辦公室副主任)、茶山鎮政府(副鎮長)、甌海區外經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婁橋鎮政府(黨委書記、鎮長)、景山街道辦事處(書記、人大工委主任)、 甌海區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朱曉東: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紀檢組長

簡歷: 朱曉東,男,漢族,1975年11月生,浙江溫州人,1996年08月參加工作,2000年7月入黨,大學學歷。

歷任梧埏鎮工交財貿科辦事員、組織幹事、團委副書記、政工科副科長,區委組織部幹部一科幹事、區委黨員電教中心副主任、幹部一科副科長、區委黨員電教中心主任、幹部一科科長、部務會議成員、區委兩新工委副書記,區人力社保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等。

分工:協助局長負責局內幹部人事、財務、後勤、政務公開、信訪維穩、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機關黨建、計畫生育、工青婦;協助局長負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財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科、紀檢監察室、黨總支、計畫財務科、醫療保險科、工傷生育保險科、農醫辦、城鄉醫保結報中心等。

周佩玲:黨組成員、副局長

簡歷:周佩玲,女,漢族,1967年3月出生,浙江溫州,1996年1月入黨,大學學歷。

歷任甌海縣藤橋鎮科員,團委書記、甌海縣(區)南白象鎮科員、婦聯副主席、黨政辦主任、婦聯主席兼黨政辦主任((享受副鄉級待遇),甌海區委組織部科員、正股級組織員、副科長、部務成員、幹部二科科長,甌海區人事勞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11.12至今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負責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資統發、幹部退休、行政審批、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事考錄、軍轉安置、職稱評聘、崗位設定、人才建設、政府雇員等工作。分管人事綜合科、行政審批科(人才開發管理科)、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區人才服務公司、工資福利科、工資統發辦。

姜林海:黨組成員、副局長

簡歷:姜林海,男,漢族,1968年3月出生,浙江溫州,1991年7月入黨,1992.6月參加工作。歷任郭溪鎮勞動就業所所長,郭溪鎮工業經濟辦公室主任兼郭溪鎮企業管理所所長,甌海區人事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副隊長、大隊長,區人事勞動局勞動監察仲裁科科長,甌海區人事勞動局黨組成員兼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工:協助局長負責勞動就業、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管理、培訓鑑定、失業保險、勞動爭議仲裁、政策法規、工傷認定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與仲裁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勞動綜合管理科(工傷認定科)、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勞動就業處、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陳崇福:黨組成員、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主任

簡歷:陳崇福,男,漢族,1969年9月出生,浙江溫州,2006年4月入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甌海區人民法院辦事員、甌海社保(分)局科員、辦公室副主任,社保分局新橋辦事處主任、梧田管理所副所長,養老保險科副科長兼社保監察科副科長,養老保險科科長,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養老保險科科長,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主任

分工:協助局長負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業務等。分管養老保險科、直屬所。

何勝聰:黨組成員、人事綜合管理科科長

簡歷:何勝聰,男,1978年12月出生,浙江溫州人,2005年5月入黨,2000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甌海區公安分局民警,甌海區人事勞動局工資統發辦公室副主任、甌海區人事勞動局人事綜合管理科副科長、甌海區人事考試辦主任、甌海區人事勞動局人事綜合管理科科長,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人事綜合管理科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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