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區委政法委

(二)組織政法工作中有關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調查研究;指導政法工作改革,對依法治區提出意見、建議。 (六)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維護穩定工作;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調查掌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並檢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七)負責全區有關防範處理及其他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的組織、協調、指揮、督導工作;調查、掌握防範與處理邪教問題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建議。

主要職責

區委政法委員會、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區防範與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區委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組織政法工作中有關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調查研究;指導政法工作改革,對依法治區提出意見、建議。
(三)研究處理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向區委提出建議;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檢查落實。
(四)維護政法各部門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依法組織開展執法監督;指導、協調政法各部門的工作,組織研究討論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五)組織調查、協助處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確保政法各部門正常開展工作。
(六)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維護穩定工作;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調查掌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並檢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七)負責全區有關防範處理及其他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的組織、協調、指揮、督導工作;調查、掌握防範與處理邪教問題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建議。
(八)指導、協調全區禁毒工作。

內設機構

區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設3個職能室。
(一)辦公室
研究制訂全區政法工作年度和季度計畫;參與和指導全區政法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機關內外聯繫、處理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統計、檔案、保密及行政事務工作。
(二)政治工作辦公室
研究掌握政法隊伍的建設情況,協助區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指導和檢查督促政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紀檢、幹部和人事、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
(三)執法督查室
檢查監督政法部門執行法律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加強個案監督,協調督辦有重大影響的大要案、疑難案件或上級領導機關批示查辦的案件;負責信訪工作,接待控告、申訴。
四、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正科級)
指導、協調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工作。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形勢和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檢查落實維護穩定及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研究有關的方針政策重大措施和提出建議;組織綜合治理的宣傳、理論研究工作。
五、區防範與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正科級)
負責全區有關防範、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的組織、協調、督導、調查研究等工作,綜合有關信息,提出決策建議;組織協調本區的有關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反邪教的社會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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