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城市管理局

湯陰縣城市管理局是縣政府機構序列正科級全供事業單位,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 該局內設三股一室,下設一個股級事業單位和一個副科級事業單位。該局機關共有編制18人,實有人員11人;二級機構湯陰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現有編制38人,實有人員15人。二級機構湯陰縣環境衛生管理中心現有編制52人,實有人員16人。該局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城區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查處損害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違法違章行為,維護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整潔、有序、優美、文明、和諧。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城市管理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3、組織、協調建設、公安、工商、交通、市場發展中心、城關鎮、環保、衛生等具有城市管理職能的部門開展經常性的街區集中整治活動,明確職責,加強監督。

4、負責全縣城區和各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培訓和監督、檢查、考評。

5、負責對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鄉鎮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比。

6、負責對道路清掃保潔、公廁管理及環衛設施建設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評。

7、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事項目

1、對城市主要街道的臨街建築進行外部裝修、搭建的審核。

2、在街道兩側或公共場所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審核。

3、在城市街道兩側或公共場所設定商亭、固定攤點、電話亭、大排檔的審核。

4、在城市設定大型戶外廣告的審核。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批准。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各股室對外聯繫工作,保證政令暢通;負責局綜合性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與協調,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和局發檔案、文字材料的文字審查及列印、信息、保密、檔案、接待、機關衛生、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督辦查辦、後勤服務、車輛管理、資產管理和人事、財務、勞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印章的監印、保管和使用;負責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聯繫指導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

(二)綜合管理股

組織編制城市管理工作規劃,制定年度工作目標和精細化管理工作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管行政執法隊伍開展日常工作,並對其實施監督、檢查和評比;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城市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對戶外廣告、固定攤群攤點和商亭的設定進行審批與監督管理;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廣場進行審批與監督管理;負責對臨街建築物進行門面裝修、裝飾進行審批與監督管理。負責對城區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比。負責對環境衛生社會化、市場化運作進行資質審查、審批和監督管理。

(三)法制宣教股

組織開展城市管理政策調查研究,起草全縣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城管系統法制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檔案管理、歸檔、保管等工作;負責法律文書的設計、修改及發放工作;參與重大違法案件的調查與處理;組織開展城市管理聯合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和證件、標誌的管理以及法制培訓和考核工作;編制城市管理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宣傳教育材料的製作和對外宣傳報導,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宣傳教育活動;負責人大批評意見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四)城管執法監察股

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執法情況,並對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工作進行考核;負責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發事件,維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程式的正常進行。

(五)湯陰縣城市管理監察大隊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查處轄區內損害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城市建成區內亂設廣告、亂貼亂畫、亂扯亂掛行為,拆除破舊、損毀、污濁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不規範的戶外廣告和店名牌,清除亂貼亂畫和亂扯亂掛;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六)湯陰縣環境衛生管理中心

主要工作

負責組織開展城區環境衛生工作,並做好監督檢查評比工作。

一、市容環境衛生方面:

1、在城市市區進行建設施工或者從事其他產生揚塵污染的活動,未採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四十三條(二)款

行政強制1項: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二、縣規劃執法方面:

7、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六個月內未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七條

8、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七十二條

三、城市綠化方面

1、工程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綠化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地和幹道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設計方案施工的。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六條

《河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一)

2、損壞城市樹木花草的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七條

3、損壞城市綠化設施的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七條(四)

《河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四)

4、未經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九條(一)

《河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三)

5、對不服從公共綠地管理單位管理的商業、服務攤點。

《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九條(二)

《河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三)

6、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和住宅區開發項目未按時完成綠化任務的。

《河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二)

7、在城市綠地範圍內進行攔河截流、取土採石、設定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活動的。

《城市綠線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8、擅自在動物園內擺攤設點的。

《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

四、環境保護管理方面

1、未經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向大氣排放轉爐氣、電石氣、電爐法黃磷尾氣、有機烴類尾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

2、在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幹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

3、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時,未按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

4、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

5、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造成環境污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

五、公安交通管理方面

1、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一條”

2、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3、擅自設定或者占用、撤銷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在機動車停車泊位內設定停車障礙的。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款

領導信息

姓名 職 務 工作分工
杜寶善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李向宏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分管市容管理和垃圾處理費徵收工作
庫建軍 主任科員 分管戶外廣告管理、招商引資和平安建設工作
堯世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內務、紀檢、監察、信訪等工作
王 強 副主任科員 分管市容管理工作
王聯合 環衛中心主任 負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單位地址

湯陰縣人民路1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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