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研訂我市反走私及邊防工作政策法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 組織、指導、檢查、協調、監督各地和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承擔達防管理和控制工作。
(三) 處理民眾有關反走私、邊防的來信來訪和舉報,組織協調各地有關部門調查重大走私及相關邊防問題的線索,督促、指導案發地有關部門查處舉報的走私販私及有關邊防案件。
(四) 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及有關邊防的突發事件。
(五) 調研、收集有關走私、反走私和海邊防情報資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活動的特點、規律及有關邊防形勢等,並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政府領導及通報有關部門。
(六) 承擔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市邊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 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
內設機構
人事秘書科調督查科
邊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