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遊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遊局是1986年經湖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的正處級機構,為湘西州人民政府主管旅遊工作的職能部門。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湘西自治州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州發〔2010〕12號)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設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遊局,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市場開發科、行業管理科、規劃財務科、產業發展科5個科室。下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執法大隊)和遊客服務中心(導遊管理中心、旅遊培訓中心)2個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州旅遊產業建設,促進旅遊產業與其他產業和行業融合發展;
2、負責旅遊招商引資和上爭資金工作,拓寬旅遊投融資渠道;
3、加強旅遊業對外合作交流,推進區域旅遊一體化建設和跨區域旅遊合作
4、協同配合有關部門抓好旅遊行業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旅遊傷亡事故統計報告,組織協調旅遊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全州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的生產和銷售。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全州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縣市旅遊規劃編制和重點景區詳規編制工作。
2、組織抓好全州旅遊產業建設,促進旅遊產業與其它產業和行業融合發展;負責全州旅遊項目策劃申報和旅遊招商工作;指導全州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的生產和銷售工作。
3、負責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整合利用州內各類自然和人文資源。配合有關部門抓好旅遊資源保護;抓好旅遊品牌創建工作,負責全州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的審核報批工作。
4、研究擬訂全州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開展全州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
5、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家、省、州確定的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家庭旅館、特種旅遊項目及旅遊餐飲、旅遊購物等涉旅行業的設施、服務、質量標準;審核報批旅行社,組織實施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與覆核工作;組織指導全州旅遊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6、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州旅遊人才培訓規劃,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工作;指導有關院校開展旅遊教育教學工作;聯繫和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7、加強旅遊業對外合作交流,建立協調交流機制,推進區域旅遊一體化建設和跨區域旅遊合作。
8、負責指導督促全州遊客服務中心、旅遊公廁、旅遊標識系統等旅遊專用設施建設,配合相關部門抓好旅遊公路、旅遊停車場、旅遊碼頭等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9、組織實施旅遊法規,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旅遊綜合執法,整治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10、組織指導全州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旅遊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組織協調旅遊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11、負責組織指導全州旅遊統計工作。
12、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公地址:湘西州旅遊局(吉首市保險街1號),郵編:416000。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