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軟體職業學院社團聯合會

湖南軟體職業學院社團聯合會

湖南軟體職業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簡稱“學聯會”。成立於2009年10月,是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我校社團實際發展狀況獨立開展工作和活動的學生民眾組織,是團委聯繫廣大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建設校園精神文明,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全校所有合法學生社團正當權益的維護者,也是規範校園學生社團、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的監督者和引導者。

概況

現我校學社聯有主席團、五大部門:辦公室、督察考核部、宣傳媒體部、組織策劃部、公關交際部。以及六大類社團:思想政治類、公益服務類、學習科技類、文學美術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運動類。學社聯是一個大集體,主席團、各部門和社團的關係是相輔相成,不容分割;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共同努力。

組織架構

主席團

湖南軟體職業學院學社聯組織構架圖 湖南軟體職業學院學社聯組織構架圖

全面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日常工作,具體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全體的思想文化建設;確定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集中力量抓好各階段的中心工作;傳達學院團委工作指示和任務,協調學生社團聯合會中各部門與社團、社團與社團的關係。定期、不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的工作,定期向學院團委匯報學生社團工作情況,督促並幫助各部門做好日常工作,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面支持,指導各社團開展工作。

辦公室

負責收發學社聯和社團各項檔案,管理學社聯和社團各類檔案;擬定傳送會議通知,負責學社聯辦公室及各項物資管理;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內部和各成員學生社團的通訊聯絡;新學年初指導各成員學生社團做好學生社團的新學年註冊工作、學生社團新一屆主要負責人的資料登記工作,指導各成員學生社團做好工作計畫和活動計畫;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以及各成員學生社團評獎評優的申報工作,及時向常務委員會主席團反饋各成員學生社團日常提出的問題、建議和要求。

宣傳媒體部

宣傳媒體部是學生社團聯合會對外交流的視窗,負責對學社聯、各社團年度、期度品牌活動進行大規模、有重點、有層次的信息宣傳工作;負責管理和幫助社團開展宣傳工作,不斷拓寬宣傳渠道;負責承接學社聯宣傳任務,包括宣傳設計、宣傳覆蓋等;負責學社聯微信、微博等媒體運營、線上信息宣傳專項工作。

督察考核部

負責對各社團活動進行評比與記錄,監督社團納新工作,防止違規納新行為或非正式註冊社團納新;負責學社聯學生幹部和學生社團學生幹部的考核管理;協助學社聯開展社團考評工作,促進各社團健康有序的發展。

公關交際部

負責牽頭校內各社團舉行交流聯誼;負責拓展外聯市場,為品牌活動提供經費支持;負責規範和監督社團外聯工作;協助策劃舉辦大型活動,合理引導商家進入校園開展相關活動。

組織策劃部

歷屆主席 歷屆主席
第八屆幹部公示欄 第八屆幹部公示欄

負責引導、扶持社團精品活動,促進社團品牌構建;負責整合和調配社團資源,具體組織由學社聯牽頭的各類大型活動的策劃、籌備及執行。負責會員權益保障工作,接受學生社團會員投訴,並根據會員投訴情況,對被投訴學生社團進行相關調查,提出整改方案,向投訴會員反饋最終處理決定。

學社聯各社團

思想政治類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協會

公益服務類

大學生志願服務團

大學生通訊社

ET創業協會

校園之聲廣播站

禮儀協會

學習科技類

英語協會

科技協會

計算機協會

新媒體協會(原名:電視廣播傳媒協會/電廣傳媒協會)

電子競技協會

文化藝術類

大學生藝術團

武術協會

魔術協會

前夕劇社

pop手繪工作室

逐夢辯論社

龍獅協會

漢服社

文學美術類

水雲澗文學社

興苑書畫社

水月漫畫社

體育運動類

籃球協會

桌球協會

羽毛球協會

排球協會

足球協會

尚武跆拳道協會

弈辰棋社

超越腳踏車協會

JR桌遊協會

社聯全家福 社聯全家福
文化藝術節閉幕式晚會 文化藝術節閉幕式晚會

社團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學生社團是由我校在籍本、專科生按照自願的原則組織和參加的民眾性學生組織。

第三條 學生社團應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的基礎上,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弘揚校園主旋律為根本宗旨,利用課餘時間,創造性的開展理論教育、科技創新、文化體育等豐富多彩的活動,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趣味性,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為同學的全面成材服務。

第二章

社團的發起

申請、

成立及註冊

第四條 社團的發起

我校在籍本、專科生,研究生5人以上,基於共同的興趣,愛好和目的,且能自覺遵守本條例的各項規定者可發起社團。

第五條 社團的申請及成立

1. 起草社團章程。其內容包括社團的名稱、目的、性質、任務、組織機構及會員利益和義務等,要有清楚的說明和詳盡的規定,並提出社團前期活動的構想。章程應於社團的日常活動保持一致。

2. 成立學術性質社團,須由發起人向本校團委提出書面申請,文娛性社團向社聯提出書面申請。

3. 社團發起人在社聯領取《新社團成立註冊表》(一式兩份),認真填寫後,分別交於校團委、社聯,由校團委和社聯按其發起和籌備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成立。

4. 經院團委和社聯同意後,學生社團應按要求在院團委進行註冊登記,院團委有權對該社團進行複查。

5. 學生社團負責人需經院團委、社團聯合會正式確認,方可正式開展工作。否則將視為非法組織,院團委及社聯有權對其活動進行取締。

第六條 社團的註冊

各學生社團應在每學期開學後兩個星期內到社團聯合會進行學期註冊,凡逾期不進行註冊的,由社聯提議,報請校團委批准後,責令其註銷或重組。

第三章

社團招新

第七條 為更好的滿足同學的需要,同時也為了社團的正常運作,各社團在每學年開始統一進行招新。各社團統一招新的時間為每學年開始後的第二周。如有特殊情況,經社聯主席團批准後,社團可在其他時間另行招新。

第八條 社團招新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注意本社團的介紹宣傳工作。

第四章

社團活動的舉辦

第九條 學生社團必須在憲法,各項法規和校規校紀許可的範圍內開展活動,各社團活動應自覺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服從學校全局工作的安排。

第十條 學生社團必須於活動前向社聯提出書面申請,並擬出一份詳細的活動預算。

第十一條 活動審批過程

第一步:登記。社團負責人必須在社聯辦公室進行活動登記,註明活動具體時間、地點、活動名稱,到場嘉賓身份及負責人,否則此活動不計入評選優秀社團。

第二步:領表。如果社團活動要使用教室或室內外場地,需到院團委《舉辦大型活動教室使用審批表》(一式三份),如果社團活動不使用教室,則到社聯辦公室領取《舉辦大型活動登記表》(一式三份)。

第三步:審批。領表並認真填寫活動信息(包括社團名稱,活動具體時間和地點,活動負責人,活動名稱及主要內容等),經社聯主席團簽字,到院團委、活動地點管理部門進行蓋章審批。

第四步:交表。活動審批完之後,社團主管單位(社聯或團委)及活動地點管理部門各交一張表。

第五步:舉辦活動。

第十二條 活動舉辦過程中社聯辦公室派督察員進行督察,並帶給活動負責人一份《社團活 動情況調查表》。活動負責人在活動結束後要認真填寫《社團活動情況調查表》,三天之內上交社聯督察部,同時上交有關圖片資料,以便社聯留案、備案。活動結束後,要及時向團委上交活動新聞稿。

第十三條 對於涉外活動,必須注意安全措施,要有學生幹部負責維持秩序。必須獲得校團委的批准。

第五章

社長的任免

第十四條 社長由社團內部選舉產生,經社聯主席團認可。各社團社長任期至少三個月,對於三個月內未舉行活動的社團,社聯有權更換其負責人或解散該社團。

第十五條 社團新舊社長更換,應由原社長提出書面申請辭呈,並經社聯主席團認可。

第六章

社團自辦刊物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自辦刊物必須與本社團章呈中社團宗旨相一致,不得有違背憲法、各項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宗旨的文章及煽動反動,宣傳邪教的文章刊出。一經發現,交學校嚴肅處理。學術類的社團刊物要講求科學性,嚴謹性,思想性。

第十七條 作為校內交流的刊物(包括鉛印和油印刊物),辦刊前應申報校團委及社聯批准,並登記註冊。刊登文章自行收集,辦刊經費原則上由社團自己解決。

第七章

社團財務管理

第十八條 社團財務報銷制度及會員費管理具體按《社團聯合會財務制度及會員費管理辦法》實施。

第十九條 社團盈利性活動所得收入,按收入總數的60%上交團委,由團委統一管理。

第八章

社團的註銷

第二十條 社團組織機構癱瘓或有各種問題影響活動開展不能解決的,可向社聯申請註銷。

第二十一條 對思想上有嚴重問題並拒絕接受校團委、社聯領導的社團,以及長期不服從社聯或校相關部門管理或屢教不改的社團,社聯報請校團委批准後,有權將其解散。

第二十二條 社長例會無故兩次不到者,將給予警告處分,兩次警告無效者將給予記過處分,並取消其社團評選“優秀社團”的資格,社聯報請校團委批准後,有權將其註銷或重組。

第二十三條 被註銷的社團不得開展任何活動,如被註銷的社團仍開展活動,社聯將會同保衛處進行制止,並報請學校對社團負責人進行處罰。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適用於湖南軟體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所屬各類學生社團。

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