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總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3)省農業機械化高科技示範園。 (5)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科技開發培訓服務中心。

1、機構全稱:湖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隸屬關係:省農業廳
3、級別:副廳級、實行公務員制度
4、機構主要職能:(1)研究提出全省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2)研究擬定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經批准後組織實施。(3)指導全省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信息網路建設;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基層服務組織服務規範;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4)根據國家農機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我省農機化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農機、畜牧漁業機械、植保機械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5)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參與研究擬定有關農業機械化科技政策;組織重大農業機械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開發。(6)依法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認證管理。(7)研究提出發展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8)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農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5、內設機構情況:辦公室、計畫財務處、科教質量處、監督管理處、人事處、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6、局屬單位情況:(1)省農業機械鑑定站、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2)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總站(參照公務員法管理)。(3)省農業機械化高科技示範園。(4)省農業工程幹部職工學校。(5)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科技開發培訓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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