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2010年省外院校來湘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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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考普字〔2009〕15號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2010年省外院校來湘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相關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現就2010年省外院校來湘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點的設定

2010年省外院校在我省組織校考由我院統一設定考點,具體組考工作由考點承辦。2010年,我省共設立9個校考考點(考點名單見附屬檔案1),各院校來湘組織校考必須在我省指定的考點進行。

二、校考的申報及時間安排

1.按教育部要求,2010年省外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藝術類高職專業除外)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在湘招生錄取時直接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相關專業成績,不需組織校考。其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在取得我省專業統考合 格資格的生源範圍內組織專業校考,也可以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
2.所有擬來我省組織校考的院校,其考試地點由我院統一安排,每所院校同一個 專業只能在我省一個考點組織一次考試,校考時間為2010年2月3日至3月底。各院校須於2009年12月5日至20日登錄“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網站地址:略,用戶名:學校代碼(國標),初始密碼:學校代碼(國標+000)],選擇進 入“藝術類組考子系統”申報本校專業考試報名確認時間、考試時間、專業類別、專業名稱(按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藝術類招生專業)、專業代碼(按教育部統一規定)、考試科目、收費標準(必須以當地物價部門收費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為依據)、聯繫方式及其擬設考點等詳細情況。並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成文字函件(具 體樣式見附屬檔案2)加蓋公章後連同當地物價部門下發的收費檔案一起,通過傳真或信函傳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我省將根據收到的函件進行審核後統一安排考點,並從2010年1月15日起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上公布各院校考試地點、報名、考試時間。各院校應及時上網查看我省公布的校考安排情況,並於1月31日前與其校考考點簽訂有關協定。
3.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各校考院校必須在2010年1月31 日前通過“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將本校制訂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電子文檔傳送至我院。在我省校考期間,院校招生簡章及有關說明、 錄取規則、學費標準,以及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收費管理部門許可的校考收費標準等必須在校考報名點的醒目處張貼公布。

三、考生報名

1.我省將於2010年2月2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上公布全省藝術類統考各專業類別的合格資 格線,並公示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不另發放合格證)和考生成績分段表等信息,考生和相關院校可上網查詢有關信息。報考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必須先參加湖南省統考並取得相關專業合格資格。校考報名確認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證》)。
2.我省藝術類考生參加省外院校專業校考報名分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考生先進行網上報名,然後到相關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網上報名流程及相關要求詳見“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網站地址:略]上的《網上報名須知》,網上報名時間 為2010年1月15日至2月2日。考生可在此期間登錄該系統,並選擇“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和修改。報名確認的地點為各院校在我省組織校考的考點(以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的為準)。
3.為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省外院校藝術專業考試報名工作將共享我省高考報名信息,各院校在我省指定的校考考點組織報名時,只需在計算機中輸入考生的高考報名號,便可獲取該生有關報考信息,列印其專業准考證。

四、組考管理

1.承擔組考任務的各考點要成立專業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確保專業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要切實做好主考、監考老師的選聘工作,必須選聘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廉潔自律、身體健康的教師擔任考試工作人員。考試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時應予以迴避。凡2009年7月以來辦了 專業輔導班、上了專業輔導課的教師,一律不得參與省外院校專業考試的任何工作。各考點要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考點發 現考生有違規行為時,要及時收回考生的《專業考試證》,提取相關證據材料,將違規情況如實記載在《監考情況記載表》上,由主監考、監考簽字確認後,交考點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在本場考試結束後立即在考點張榜公布。違規考生的相關證據材料、《監考情況記載表》和《考生違規事實公布欄》的縮印件,必須在本場考試 結束後一天內報送我院監察與督查處,不得拖延。對被認定違規的考生,我院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檔案。
3.考試期間,我院將派巡視員、督考員到各考點進行巡視督考,檢查各考點組考情況。對在專業考試組織管理工作中不按規定操作的、出現重大差錯或違規問題的考點,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取消考點的組考資格。

五、專業成績報送

招生院校可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教育部的相關要求自行確定其專業考試成績的合格標準,原則上按與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畫4:1的比例發放合格 證書,並於2010年4月1日至15日期間登錄我院網站(網站地址及登錄方式與申報校考相同),通過“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的藝術 成績報送子系統,將合格考生的相關信息上傳至我院,並將與上傳信息一致的合格考生信息列印件(必須通過系統列印)簽字蓋章後,寄傳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逾期我院不再受理。成績報送時,需分別報送校考合格考生各專業(方向)的測試科目成績和專業總成績(即考生校考多個專業〈方向〉合格,則院校需按每個 專業分別報送合格成績)。

六、其它有關事項

1.考試結束後,各考點須在2010年4月10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上報組考工作總結(含各設考院校報名情況、考試情況及考點組考情況)。
2.各招生院校在報送我省藝術類專業合格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時,將本校聯繫方式一併報送。
附屬檔案:
1.2010年省外院校來湘組織校考指定考點名單
2.湖南省2010年省外院校藝術類校考方案設定申報表(點擊下載)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屬檔案1:

2010年省外院校來湘組織校考指定考點名單

考點名稱 地 址 郵政編碼 備 注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 長沙市星沙特立路9號
長沙師範專科學校
410100 美術、音樂
湖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 長沙市嶽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壠 410012 美術
湖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 長沙市嶽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壠 410012 音樂
湖南師範大學工學院 長沙市嶽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 410081 美術
湖南師範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長沙市嶽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 410081 播音與主持、
編導
長沙理工大學 長沙市天心區赤嶺路45號 410076 美術、音樂
湖南科技職業學院 長沙市井灣路784號 410004 美術、音樂
湖南藝術職業學院 長沙市麓山南路153號 410012 美術、音樂
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 長沙市星沙特立路5號 410100 音樂

附屬檔案2:

湖南省2010年省外院校藝術類校考方案設定申報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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