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構)築物消防員培訓

建(構)築物消防員是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從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檢查;(2)消防控制室監控;(3)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4)消防安全管理等。

職業等級: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建(構)築物消防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職業環境:室內、外,常溫。

職業能力特徵:具有一定的表達、學習、分析判斷能力;視覺、嗅覺、聽覺正常,動作協調、反應迅捷。

基本文化程度:國中畢業。

申報條件:——初級建(構)築物消防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建(構)築物初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鑑定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建築消防設施實際操作、功能測試等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到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建(構)築物消防技師、建(構)築物消防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湖南省協成消防職業培訓學校對初級、中級建築物消防員進行培訓。常年開班。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於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於5人。

鑑定時間: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90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初級、中級不少於30min,高級不少於40 min,技師、高級技師不少於60 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30 min。

鑑定場所設備:理論知識考試在標準教室進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夠滿足技能操作鑑定條件的場所進行。

目前,湖南省協成消防職業培訓學校對初級、中級建築物消防員進行培訓。常年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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