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9日湘政辦發〔1997〕6號)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按照省人民政府關於1996年全省開展“安全年”活動的統一部署,從1996年4月1日起,全省開展了集中清理整治爆炸物品的統一行動。至12月底止,全省共收繳炸藥653.6噸、雷管151.32萬發、導火索267.557萬米、煙花爆竹27萬響、槍枝3萬多支、手榴彈173枚、管制刀具3萬多把,取締非法生產炸藥廠8家,搗毀製販槍枝窩點45個,拘留違法人員186人,勞教152人,逮捕23人,判刑22人。目前,集中清理整治行動已告一段落。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各級黨委、政府對整治工作高度重視,各級領導掛帥出征,始終把整治工作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完成。為吸取邵陽市“1.31”特大爆炸事故的慘痛教訓,1996年春節以來,省人民政府多次召開全省安全工作會議,黨政主要領導作了重要講話。去年4月1日,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爆炸物品清理整治領導小組,並在省公安廳專門設定了爆炸物品清理整治辦公室。全省各地積極投入整治行動,共成立各級領導小組588個,組織力量9518人。各級領導高度重視,不掛空名,深入一線,親自督戰,為基層解決了不少實際困難,有效地保障並推進了整治工作的全面、健康發展。
廣泛宣傳整治工作,大造聲勢,清理整治深入民心。各地把大張旗鼓深入宣傳清理整治爆炸物品當作頭等大事來抓,全省各級領導共發表電視、廣播講話1230次,出動宣傳車1138台次,發放宣傳資料11萬多份,印發通告4萬多張,懸掛橫幅標語3萬多條,出專刊、黑板報1419期,召開各種會議1698場次。通過廣泛宣傳,廣大民眾認識到爆炸物品泛濫的危害性和依法管理爆炸物品的重要性,許多人自覺自發參與整治行動。
在整治工作中,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清、收、管、查“四管”齊下。各地按照省爆炸物品清理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精心組織,深入調查摸底,確定重點地區、重點單位、突出問題和工作方向,下大力氣全面整改安全隱患;加大對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爆炸物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取締了8家非法生產炸藥廠;加大收繳整治力度,開展“收槍治爆”的專項戰役,狠治107國道省內部分路段非法販賣管制刀具的治安毒瘤,收繳管制刀具近2萬把。徹底清除耒陽公平圩鎮的嚴重槍患,一次收繳土槍146支、土炮24門、土地雷26枚、電雷管320發、黑火藥120公斤、導火索800米、各種管制刀具71把;結合全國“嚴打”鬥爭,“打現行,破大案”。長沙、益陽、衡陽、常德、湘潭,懷化、邵陽等地及時預防、制止了一批爆炸案件、爆炸事故的發生,相繼破獲了一批爆炸物品被盜積案,打擊了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會震懾效果。
各地還加強了隊伍管理和制度建設,以鞏固整治戰果。全省全面檢查了1995年以來公安機關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現象,同時全面規範了爆炸物品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審批和持證上崗制度,對爆炸物品從業人員普遍進行了一次安全思想、法制知識、業務知識教育,全省受訓人員達3503人。省公安廳還舉辦了全省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培訓班,培訓人員86人。在此基礎上,各地公安機關加強制度建設,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不斷引向深入,逐步納入了科學化、法制化、正規化管理軌道。
清理整治中也發現不少問題:一是各地工作開展不平衡,少數地方措施不硬,進展緩慢;二是個別地區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打著搞活經濟的幌子,不顧安全工作,嚴重干擾正常執法;三是軍隊系統向地方非法傾銷爆破器材,控制難度加大;四是外省爆炸物品利用價格優勢,通過各種渠道衝擊我省市場,較大程度地影響了省內民爆行業的發展和民爆器材的管理秩序;五是國家規定的自產自用企業,未經許可超計畫生產、非法外銷情況屢禁不止,如桃林鉛鋅礦、湘東鐵礦等。為了進一步鞏固、深化清理整治成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省人民政府要求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抓。各級政府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充分認識加強危爆物品管理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堅持執行“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本地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企業法人代表是該企業的第一責任人,發生問題,首先要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保證安全關鍵在於“嚴”,各級領導要嚴抓嚴管,真抓實管,真正把危爆物品管理工作作為一件大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經常過問,並親自檢查落實。各地要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保證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要堅持綜合治理,共同作戰。危爆物品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會的支持和幫助,需要各部門、各單位密切配合,積極參與。各級各部門應站在政治的高度,站在對黨對人民負責的高度,嚴格依法辦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增強責任感,落實責任制,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配合公安機關搞好危險爆炸物品管理,真正看好自家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共同把危爆物品管嚴、管住、管好。
三、保持高壓態勢,常抓不懈。全省統一整治行動結束後,各地公安機關不能鬆勁,要克服疲勞厭戰情緒,不斷加大危爆物品管理工作的執法力度,對危爆物品管理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使違反危爆物品管理和利用爆炸物品進行違法犯罪的人無隙可乘。同時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程式辦事,不管涉及到哪個單位、哪個部門,不管涉及到哪些人,該罰款的罰款,該停業整頓的停業整頓,該取締的堅決取締,該拘留的拘留,該逮捕的逮捕,決不姑息遷就。對爆炸事故和案件,要嚴格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一追到底,堅決查處和打擊,以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四、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搞好危爆物品管理的基本建設。一是加強自身隊伍建設,提高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各地在確定危險爆炸物品管理專乾時,一定要選擇政治覺悟高、工作踏實、勤奮肯乾的同志擔任,對於優秀的同志要注意愛護和培養。要抓好培訓工作,建立一支懂專業、懂技術、會管理的易爆物品管理專業隊伍。二是要加強基礎業務建設。在全省特別是重點地區要建立危險爆炸物品管理專門機構,並逐步建立一套危爆物品管理信息網路系統,保證上下信息暢通,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