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發〔2004〕2號)精神,設立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省國資委),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特設機構。省政府授權省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根據省委決定,省國資委成立黨委,履行省委規定的職責。省國資委的監管範圍是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及企業(不含金融類類行業)。

主要職責

一、根據省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進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二、依照規定代表省政府向所出資的重要骨幹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式對監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對其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市州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監督。
六、根據省政府授權,負責對省直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七、履行出資人的其他職責和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職能處室: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政策研究與法規處、業績考核與分配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產權管理處、企業改革發展處、企業改組處、監事會工作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黨委幹部部)、黨建工作處(黨委組織部)、宣傳與民眾工作處(黨委宣傳部、黨委統戰部)、人事處、機關黨委、紀委(監察室)、資本合作處。
直屬機構:國有企業監事會技術中心、維護企業穩定工作辦公室。
派駐機構:監事會一辦事處、監事會二辦事處、監事會三辦事處、監事會四辦事處、監事會五辦事處、監事會六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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