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機構
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管理委員會是瀏陽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副縣級事業單位,下設辦公室、經濟發展局、社會事業發展局、規劃建設管理局、財政局和瀏陽現代製造產業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發展開發區的方針、政策;研究制 定和組織實施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的具體管理規定和改革措施,探索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改革和發展的新路子、新模式;開展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檢查督促各項政策、法規的貫徹和執行。
(二)根據瀏陽市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申報和組織實施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納入瀏陽市國民經濟整體規劃。
(三)在瀏陽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組織編制、申報永安鎮範圍內的建設規劃,負責永安鎮轄區內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審批授權範圍內的基建項目。
(四)對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內的企業進行服務指導、監督和相關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基地項目在立項、規劃評審、報建、工商、稅務、國土、環保、公安、消防、安全等方面,實行“一站式”服務;負責搞好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等工作;審核申報高新技術項目和企業,審批授權範圍內的合資項目;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高新技術的產業化、國際化。
(五)指導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內企業的科研、新產品的開發、負責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科研成果鑑定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
(六)按規定處理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涉外事務,管理、指導和協調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承辦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內的出國任務和出國(境)人員的報批手續。
(七)負責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的黨群、勞動、人事及精神文明建設等有關工作;協調與永安鎮的有關工作;協調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各企業、駐地機構與周邊地區、單位的關係;負責綜合統計和信息工作。
(八)承辦瀏陽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製造產業基地管委會設5個局(室),均為正科級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編制湖南瀏陽製造產業基地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日常文書處理、情況綜合;負責工作調研、督查和考核;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編制、人事、勞資、機要、檔案、信息、工青婦、行政後勤和外事工作;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和辦公物資統一採購管理工作;負責轄區範圍內的突發事件處置、信訪、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經濟發展局
負責編制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發展布局、產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的制定及組織實施;負責招商引資、對外經濟合作;負責企業項目的審核、申報及審批,負責企業的協調、服務和依法監管工作;負責企業指標的綜合統計和企業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科技、環保、安全工作。
(三)社會事業發展局
負責編制轄區內的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民政、政務公開、社會保障、教育、文化、廣播電視、衛生、計畫生育、體育、社會中介組織等管理工作;負責農民的技能培訓和失地農民就業安排;負責轄區內的招投標工作。
(四)財政局
負責轄區內財政和投融資管理工作,編制年度財政預決算;負責財務、審計和監督工作;負責籌資、融資和資本運營工作;協調落實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協助做好稅收征管工作。
(五)規劃建設管理局
在瀏陽市整體規劃指導下,負責組織永安鎮轄區內總體規劃、控制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工業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以及“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負責建設項目的施工報建和施工許可證的辦理工作;負責規劃管理和執法工作;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實施、工程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審核結算;負責協調招商引資建設項目同周邊村組及各部門關係,指導企業投資項目的工程建設,負責搞好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等工作。負責園區內道路、供水排水、園林綠化、環衛、環保等市政工程設施建設及維護;協調電力、電信、郵政、燃氣等部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