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殺人烹屍案

湖南殺人烹屍案

湖南殺人烹屍案是發生在湖南株洲的一起慘絕人寰的殺人案件。2012年11月,2名男子假借賣房之名,誘騙一名劉姓婦人到家中看房,將婦人身上財產洗劫一空後,竟用錘子及刀將劉婦殺害,把屍體肢解後烹煮3天3夜,再棄置荒野。2012年12月中旬,警方偵破此案,逮捕2名犯罪兇嫌。2013年7月23日上午,株洲荷塘區殺人烹屍案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法庭審理中,3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案件介紹

案件概括

殺人烹屍案嫌疑人殺人烹屍案嫌疑人

2012年11月21日,荷塘公安分局桂花路派出所接到家住天元區的胡某報案,稱其妻子劉

英(化名)在桂花路段失蹤已有2天。2012年12月14日,從荷塘區公安分局獲悉,該案系一起搶劫殺人烹屍案,現已被偵破,兩名犯罪嫌疑人都已被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7日,株洲荷塘區公安分局偵破一起搶劫殺人烹屍案,李某與劉某對劉英實施了搶劫,非法獲利案值不足兩萬。得手後李某與劉某,竟用刀和錘子殘忍地將劉英殺害並肢解。為躲避警方追查,兩人在將屍塊烹煮3天3夜後,才分批次拋屍荒野。

受害者劉女士40歲左右,與親屬在董家塅三三一醫院附近農貿市場做生意,愛打牌,包里“沒少過1萬元錢”,愛戴貴重首飾。其親屬稱,兇手在牌桌上認識了劉女士,將其騙走並殺害,碎屍並放在鍋里煮。

作案過程

離奇失蹤後,親友收到了神秘簡訊

劉英失蹤那天,是2012年11月19日。當日下午4時許,其丈夫胡某曾多次撥打妻子手機,卻始終未能聯繫上。當晚8時許,劉英的姐夫收到一條神秘簡訊:“我有事,出去一會,很快回來寫給姐姐。”

“這個號碼半年前,就已轉給劉英的姐夫使用。”劉英知道這一情況,為何還特意註明寫給姐姐?

更令人疑惑的是,當晚劉英的車仍然停靠在桂花路上,而按照胡某的說法,“再重要的事,妻子也會先把車開回家。”綜合劉英的種種反常行為,警方判斷這並不是一起單純的人口失蹤案件。

肢解後,被害人屍體遭對方烹煮3天3夜

案發後現場案發後現場

對有著犯罪前科又無固定工作的李某和劉某來說,手頭緊張是經常發生的事情。為此,2012年11月初,李、劉

多次密謀物色一名有錢女子,劫財後再殺人滅口。家境較好,平時愛打牌且經常隨身攜帶大量現金,又愛戴貴重首飾的中年女子劉英,因為是牌友,而成為了兩人的“備選目標”。

2012年11月19日晚,李、劉二人商議以李購買二手房需劉英提供參考為由,約她在荷塘區紅旗廣場見面。經不住李某的再三勸誘,劉英同意了,誰知竟是踏上一條不歸之路。當劉英進入劉某宿舍的主臥室後,李、劉二人從後面將劉英推倒在床上,用繩子捆綁其手腳,透明膠封住其口,並將她的黑色挎包搶走,隨後用濕塑膠袋套住劉英的頭部,導致其窒息死亡。連同黃金飾品和現金在內,李、劉非法獲利近2萬。

得手後,李某拿著4400元錢走了,而劉某則用事先買來的刀和錘子將劉英的屍體進行了肢解,並將屍塊加入八角、桂皮後分多次用高壓鍋煮壓。隨後,劉某用劉英的手機,給裡面寫有“姐姐”的號碼發了條短息,讓“姐姐”覺得劉英還活著。

左起:本案被告李某、劉某、曾某左起:本案被告李某、劉某、曾某

為了躲避警方追查,在把屍塊烹煮3天3夜後,劉某將煮熟的屍塊骸骨以及劉英的衣物、挎包等用袋子

分裝好,與李某一道,分兩次前往3地進行拋屍或燒毀,其中最遠的拋屍地在湘潭。

2012年11月22日,李、劉二人將從劉英身上搶來的飾品,以11500元的價格賣給鑫達寄賣行老闆曾某,後曾某又以13380的價格轉賣給個體商販,從中謀利1880元。經鑑定,上述物品值18530.55元。

案件調查

殺人烹屍案殺人烹屍案

由於此案疑點重重,警方判斷這

並非一起單純的人口失蹤案件。偵查民警持續調查,發現劉姓婦女最後聯繫人是牌友李姓男子,經過縝密偵查,警方認定李男嫌疑重大。2012年12月7日下午,荷塘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逮捕李男,及另一名劉姓共犯。

警方表示,李某1994年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另一名兇嫌劉某則有吸毒史,2人均為無業人員,策劃這起搶劫謀殺案已謀劃半月之久。

案件審理

審理現場審理現場

2013年7月23日上午,該案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審。

法庭審理中,2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公訴方表示,行為人實施搶劫後,為滅口而故意殺人的,應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定罪,實行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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