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協會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協會於2009年5月22日成立。

一、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協會簡介

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日漸成為當今大學生最受歡迎的三大競賽活動之一。它豐富了我們的校園文化生活,培養了學生的科技創新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全面提高了學生的思維素質。大賽宗旨在於:集中對數學建模有興趣的學生,引導他們學習套用數學領域各個方面的知識,培養他們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知團隊精神,激發學生的創新意識,同時為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以及國際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選拔人才。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成果展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成果展
2007年,我院學生在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中取得了不錯的成績,由數學與套用數學系院精心組織了10個隊伍參加了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有6個參賽隊獲獎:其中省一等獎2個,省三等獎4個,總成績在全省高校排名第三。省一等獎論文選送至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組委會參選,獲得全國一等獎、全國二等獎各一名的好成績。同年,楊滌塵老師指導的顏博、譚賽花、李國強三人隊伍首次參加國際數學建模競賽並獲國際數學建模競賽二等獎。2008年,我院學生在全國數學建模競賽中取得了輝煌的成績,我院組織了13個隊參加競賽,有10個隊伍獲獎:其中湖南省一等獎1個,湖南省二等獎1個,湖南省三等獎5個,總成績排名保持在全省第三。在與其他各高校全國獎項的角逐中,我校又喜獲得全國一等獎1個,全國二等獎2個的好成績,這是繼2007年後在參賽隊伍及獲獎比例上又一重大突破。2009年4月,從湖南省數學建模組委會傳來好訊息:數學與套用數學系陳國華主任正式成為湖南省數學建模組委會成員。這一喜訊不僅傳達了陳國華主任成為湖南省升本不久院校中獲此殊榮的第一人,更充分的肯定了我院在數學建模領域所取得的成績。在這樣濃厚的學習氛圍中,我們更感成立一個學術性社團讓更多的同學加入建模比賽的緊迫與必要。在數學與套用數學系老師的帶領與指導下,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協會由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和國際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中有著豐富實戰經驗的大三學生髮起並創建。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協會於2009年5月22日通過審批並正式申請成立。在創始人的不懈努力和建模愛好者的支持下,協會不僅形成了完整的組織結構並且不斷壯大。為了更好的組織會員進行學習和開展活動,本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下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科研部、活動策劃部、信息反饋部、組織部及財務部。各部門按照本協會的章程,各司其職。協會自創立以來在內部建設、成員管理、對外宣傳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本協會是一個學生研究性質的學生團體組織,直接接受院團委及社團聯合會的指導,由專門的指導老師和本協會的幹事對全部會員進行學術上的指導與工作上的安排。協會的活動方針是傳播數模文化,讓大多數人了解數模,為數模愛好者提供一個展示才華的舞台。協會自始至終將以推廣數模,提高每位會員自身綜合素質,激發會員的創造力、加強會員的應變能力、培養團體精神和拼搏精神,活躍校園學術氣氛,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發展為協會的文化精髓。

二、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協會章程

數學建模協會是湖南人文科技學院老師組織學生自發成立,經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團委批准,並隸屬於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團委及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社團聯合會。數學建模協會是為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學生提供認識數學建模、開展數學建模活動的社團。數學建模協會的宗旨是宣傳數模、發展數模,讓大多數人了解數模,為數模愛好者提供一個展示才華的舞台。數學建模協會的主要目的是推廣數模,提高每位會員自身綜合素質,激發他們的創造力、培養學生的應變能力、團體精神和拼搏精神,活躍校園學術氣氛,促進學校素質教育的發展,以迎接21世紀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挑戰。 以“基於學術、用於生活”為主要目標,以“導師指點、同學互促”為活動形式,著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數學建模協會在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院團委指導,數學系黨總支部領導下,受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社團聯合會監督的學生民眾組織。
第二條 數學建模協會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為出發點,以培養、提高數學建模愛好者數學建模技術水平和運用數學建模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科研能力為目標。以培養、提高數學建模愛好者的數學建模技術水平和運用數學建模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科研能力,會員為中心為發展思想把協會建設成為規模的學術型品牌學生社團。以培養、提高數學建模愛好者的數學建模技術水平和運用數學建模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科研能力。
第三條 數學建模協會以“團結協作,真誠交流,以智會友,共同進步”為工作方針。
第四條 數學建模協會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為出發點,邀請教授講解授課,依託協會組織機構進行管理。
第五條 數學建模協會以為我校廣大數學愛好者提供交流和互相學習的空間,致力於我校社團建設和豐富我校學生的課餘生活,並為我校數學建模的發展做出貢獻,致力於建設成我校數學建模人才輸送基地。”為基本任務。
第六條 在學校和數學系的關心和支持下,經過協會幾屆幹部的共同努力,協會在我院2008年參加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參賽隊員的基礎上發展到在校會員600多人的大型學生社團,成為我院最大的社團組織之一。協會建設成為一流的學術型品牌學生社團,堅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

第二章 名稱與宗旨

第一條 協會的名稱為數學建模協會
預注中文名稱:數學建模協會
預注英文名稱:Mathematical Modeling Association
第二條 宗旨
宣傳數模、發展數模,讓大多數人了解數模,為數模愛好者提供一個展示才華的舞台。

第三章 活動方式

第一條 數學建模協會特色活動
1.以討論為主,共同探討和學習生活中的各種數學現象,運用一定的數學專業知識,尋找最佳解決途徑。
2.開展講座,請學院數學系老師主講。
3.建模協會創建初期,各主要成員不必經過考試,但要經過一定培訓。
4.建模協會成員要積極發現,挖掘現實社會,日常生活中的各種 數學現象,與此同時還要求各成員務必深入生活,深入實踐,並作一些適當的數學理論推理。
5.請在數學研究中有獨特見解或有所創舉和新的研究成果的教師、教授等作為建模協會的特邀老師,請他們給予指導和引薦,這對各成員會有很大的幫助。
6.組織學生寫論文,並邀請專業老師作指導,進行公平,公開的評比,對優秀論文進行張榜公布,並推薦到其它刊物或學術界進行交流。
7.舉行論文答辯活動,提高各成員的專業素質,拓寬大家的視野,提高演講,口才與表達能力,舉行評比,對優秀答辯者給予表彰。
8.定期以開卷,問卷,閉卷的形式,以考查成員的學習情況,並及時作出分析調查,了解,以更好的開展以後的工作。每學期還對所有成員進行綜合評定,選拔出優勝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9.建模協會還舉行數學建模競賽,數學知識問答,幫助成員了解數學發展史及中外名數學家等一系列與數學有關的內容等等。

第四章 負責人、組織結構與許可權

第一條 組織制度
本協會是根據自己的綱領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團體。
1.會員個人服從協會組織,少數服從多數,全體會員服從協會全體會員和協會理事會決議;協會所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大問題,要進行表決,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大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做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
2.協會理事會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的形式,可採用差額選舉的方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先採用差額選舉的方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任何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或賄賂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人。
3.協會理事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於重大問題都要由協會理事會成員集體討論做出決定,理事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分工和決定,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4.協會要保證協會幹部的活動處於全體會員的監督之下,同時保護一切代表協會和全體會員利益的負責人的威信。
第二條 協會機構設定
1.協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作為本協會決策機構,決定協會的各重大事宜。理事會每屆任期一年。
2.協會設會長、副會長;下設秘書處、外聯部、活動策劃部、宣傳部、科研部、信息反饋部。
3.會長及各部部長為常任理事,均應由思想先進、工作熱情負責及能力強的同學擔任,負責管理協會日常事務。
第三條 協會機構職務設定及其職能
一 會長職務
1.對院團委及社團聯合會的指示精神進行貫徹實施,定期向院團委及社聯合會匯報工作。
2.審定與支持組織機構的工作計畫並監督其執行。
3.對各組織機構部門的工作進行評審和考核,對晉升和改派工作幹部提名,授權審查不合格的幹事,以便理事會討論予以撤消其職務。
4.代表協會參加各種典禮性質的儀式,代表協會參加各種公共活動。
二 副會長職務
1.積極配合會長工作,同時對院團委的指示精神進行貫徹實施,定期向理事會匯報各部門活動及考勤工作。
2.積極配合會長審定與支持組織機構的工作計畫並監督其執行,可代表協會參加各種公共活動,並保管好本協會的各種資料、書籍、檔案檔案。
3.與會長對各組織機構部門的工作進行評審和考核,對晉升和改派工作幹部提名,授權審查不合格的幹事,以便理事會討論予以撤消其職務。
三 秘書處職務
1.籌備理事會會議各項議程。
2.執行會員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3.擬訂理事會檔案草案。
4.負責協會工作記錄及相關會務工作。
5.負責協會各部門的考核組織工作,建立、匯總協會幹部相關檔案資料。
3.負責協會日常文稿起草工作,辦理以協會的名義發布的公告通知等事宜。
4.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共同辦理的綜合性工作以及協會的重大活動,協助主席團督促檢查各部門工作執行的情況。
5.負責組織學生聯合會幹部的培訓學習。
四 宣傳部職務
1.擬訂本部宣傳活動計畫及執行方案。
2.與本部委員會宣傳活動信息。
3.策劃各種活動的宣傳方案並組織實施。
4.定時更新本協會的數模網站內容,並從網上和各部門收集有用資料,並上傳在網站中加以公布。
五 外聯部職務
1.擬訂本部活動計畫及執行方案。
2.組織本協會與兄弟院校相關社團組織進行交流,互相促進。
3.保持和長期合作夥伴、贊助商之間的友好聯絡關係。
4.負責蒐集各類企業信息,吸引企事業單位對有關活動的贊助及風險投資,接受和合作單位的洽談事宜。
六 科研部職務
1.擬訂本部活動計畫及執行方案。
2.進行學術的探討交流及學術報告會的籌備工作。
3.開展會員數學建模的培訓。
4.負責各種考察工作的布置、安排。
5.徵集會員意見,與會員開展交流活動。
6.開展會員對數學軟體操作與套用的培訓。
七 活動策劃部職務
1.組織協會活動的開展。
2.主持換屆選舉工作。
3.根據學院的指示精神,制定組織部工作規劃和安排,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4.策劃優質活動,部署協會特色活動的具體流程。
八 信息反饋部職務
1.擬訂本部活動計畫及執行方案。
2.負責本協會期刊的製作與資料的收集,並列印出來。
3.對本協會舉行的各種活動或參賽的結果,在期刊中進一步的表現出來。
九 組織部職務
1.負責對會員的招募工作,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開展。
2.負責對協會各項活動的策劃和人員組織。
3.負責對活動的組織安排、人員接待以及秩序維持工作。
4.負責對本協會幹部考察、相關活動的考核評估工作。
5.保證協會正常運轉,分區域聯絡廣大的會員,增加社團的整體凝聚力。

第五章 負責人產生程式

1.負責人通過公開民主推選產生。
2.負責人產生具體方式:由協會主席團推薦至少三名候選人,召開全體會員會議,再由指導老師直接推薦。選舉後原負責人和新負責人一同到社團聯合會登記。
3.負責人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心社團工作,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學習成績優良,能組織協會的活動,能動員和吸收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參加建模協會的活動。

第六章 會員管理

第一條 凡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在校生,承認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數學建模協會綱領和章程,願意加入本協會,並在其中認真學習,努力工作,自願出席本協會的各項活動的同學,可以申請加入本協會。
第二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本協會的講座、研討會等活動;
(二)享有本協會內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參與本協會的建設,向協會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
(四)在本協會中表現優秀的同學,優先推薦參加各類數學建模競賽。
第三條 會員履行以下義務:
(一)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1.按時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如有特殊原因晚到或缺席,應向協會主要負責人請假,連續三次無故不參加活動的會員,認為是自動退會;
2.每個會員應認真完成每次布置的數模課題,並在活動中積極參與討論;
3.每個會員都承擔著對數學建模進行宣傳的義務;
4.每個會員都應積極參加每屆數模競賽,並努力爭取優異成績;
(二)加強集體意識和紀律觀念,服從協會的一切活動安排;
(三)認真學習數模理論知識,積極思考,勇於創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四)宣傳數模協會,擴大其在學生中的影響,激發大家的參與熱情;
(五)按時交納會費,承擔本協會活動所需要的必要費用;
(六)協調好本協會內隊員的關係,互相配合完成任務;
第四條 會員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必須報經理事會批准。
第五條 無特殊情況,一年內不參加本會活動的即為自行退會。
第六條 會員如違反國家法律和本會章程,由理事會決定,撤消其會員資格。
第七條 會員組隊以自由組隊和本協會協調組隊相結合。三人組成一隊,建議跨院、系組合,以培養會員的團結合作能力。建議會員新老組合,老會員有責任幫助新會員。如果不能自由組隊,則由本協會組織部協調組隊。
第八條 每一個會員,不論職務高低,一律平等。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本協會活動和會議的特殊會員。
第九條 會員退會參照本章程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執行。

第七章 財務制度

1.社團活動經費由社費及日後贊助資金組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社團公款,所有夠物品必須經負責人同意,確實符合社團發展要求方可購買。
2.財務管理人員不得提供虛假財務會計發票,做假賬,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人員,不得貪污,一經查處,必將嚴懲,按餘額多少追究相應責任。
3.社團財務負責人必須依據有關規定認真做賬,確保社團財務清楚。
4.社團財務負責人必須按時參加財務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5.贊助單位提供一切食物或資金贊助,全部歸社團集體所有。現金贊助提成由財務部統一發放。

第八章 獎勵條例

1.根據學院有關規定參加數學建模培訓可以獎勵相應學分。
2.推薦參加全國數學建模競賽、國際數學建模競賽,獲得省級、國家級獎金及證書獎勵。
3.每學期評選一次“優秀會員”,經各部推薦,社團委員會討論通過,由院團委頒發榮譽證書。

第九章 附則

1.本協會終止任何活動,須經理事會全體會員決定。
2.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於協會主席團。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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