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務
研究開發
以發酵工程、微生物學、分子生物學、食品科學等最新理論為基礎,套用現代發酵工程技術手段及裝備,研究開發食品發酵微生物菌種、酶製劑、發酵食品、添加劑及功能配料的高新技術產品。
綜合創新
在微生物菌種的選育、新產品研發(如改良、菌體製劑、酶製劑、功能性天然產物)、發酵工藝技術、下游加工技術等領域進行系統創新與集成,解決其共性或關鍵技術問題,形成完備的技術創新體系,開發具有突破性、原創性的科研成果。
技術轉移
為我省發酵食品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通過產、學、研結合順利實施技術轉移服務。
技術支撐
提供行業技術市場信息、專業化技術服務及技術諮詢,並可面向市場提供研究設備和試驗場地。
人才培養
培養能夠從事基礎理論、套用技術研究的中高級人才、工業技術人員。
機構職能
1.理事會
(1)審定和批准“中心”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
(2)審定和批准“中心”發展方向和規劃;
(3)審定和批准“中心”合併與分立、變更“中心”形式、轉讓股份、解散和清算方案;
(4)批准“中心”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和人選。任命由依託單位推薦的中心正副主任,任命由中心主任提名的技術委員會主任及其成員;
(5)審定“中心”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2.工程中心主任、副主任
主任:中心主任由湖北工業大學推薦。副主任由武漢佳成生物製品有限公司及湖北工業大學推薦,由“中心”理事會任命。“中心”主任負責“中心”的技術研發、經營管理等事務,對理事會負責。
(1)負責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的制訂;
(2)負責年度工作計畫的制訂與組織實施;
(3)設定中心業務機構,選聘部門負責人;
(4)負責實施理事會決策、決定;
(5)向理事會匯報中心運轉情況;
(6)組織開展中心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活動;
(7)組織實施開展國內、國際合作與交流;
(8)聘任和解聘下設機構的員工,決定員工的工資、獎勵與處罰;
(9)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學術委員會
學術委員會主任由中心理事會聘任,其它成員從依託單位及本行業、本地區知名專家中鱗選,“中心”理事會任命,學術委員會對主任負責。學術委員會職責與任務如下:
(1)商議“中心”的工程技術研究與開發工作計畫,為中心新技術開發技術建議或諮詢;
(2)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對中心學術水平與工程技術建設項目的質量進行評審;
(3)向“中心”提供本行業科技發展動態和新技術信息。
4.下屬部門
(1)辦公室:處理“中心”的日常事務,負責文書、人才與檔案管理,協調各部門間的關係和統一對外聯繫,組織開展學術交流,人員培訓等。
(2)研發部:根據計畫,組織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開展生產技術指導、技術諮詢活動。
(3)中試部:對中心開發的小試科研成果進行中試工藝研究。
(4)外聯部:收集分析國內外技術、市場需求信息,負責對外開展技術合作、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有償服務等洽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