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淵源
1957年11月湖北省人民委員會[57]鄂政辦字第2807號檔案批覆:為適應需要,以便及時處理案件,應在沙洋農場設立公安局、基層人民檢察院和基層人民法院,並分別直屬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導。“文革”期間,檢察工作中斷。1979年1月,經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批准恢復重建,仍由省院派出。1984年10月省檢察院、省司法廳聯合行鄂檢[84]第32號文確定:我院“屬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派出機構,勞改事業編制”。1997年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鄂編髮[1997]092號檔案仍將我院作為沙洋監獄管理局的內設機構。2003年11月,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鄂編髮[2003]18號檔案,湖北省沙洋地區人民檢察院調整規範為荊門市沙洋地區人民檢察院,為縣處級機構,納入全省檢察體制統一管理。作為省檢察院的派出機構,行使基層檢察院職權。
體制轉軌初期,我院內設辦公室、刑事檢察科、監獄檢察科、看守檢察科(掛勞教檢察科牌子)等三科一室,人員編制18人。後經歷2005、2006、2007、2009年四次增編,截至目前,我院共有檢察人員編制42人,實有幹警31人,其中處級幹部3人,科級幹部11人,2004-2009年招錄、選調公務員21名,平均年齡32.5歲,通過司法考試13人,具有檢察官職稱者15人,內設機構新增5個駐監檢察室。
主要職責
1、向荊門市人民檢察院報告工作。
2、對沙洋監獄管理局範圍內的監獄、看守所執行刑罰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3、對監獄、看守所、勞動教養機關管理教育罪犯、勞教人員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公安機關管理教育監外罪犯的活動實行監督。
4、對監管場所所在轄區內發生的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5、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6、對直接辦理的司法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及其他案件、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勞教人員的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對訴訟活動實行監督。
7、對看守所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況進行監督。
8、對被監管人員及其親屬直接提出的控告、申訴和舉報依法進行審查處理。
9、負責其他應承辦的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平湖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