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於支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於支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由湖北省知識產權局2019年1月30日印發,要求選派優秀智慧財產權特派員深入民營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業務輔導;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民營企業上門服務活動;湖北每年至少組織1-2場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對接活動,全省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數占比要超過50%。

基本信息

通知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指示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智慧財產權服務民營企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8〕32號)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支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鄂發〔2018〕33號)的精神,發揮智慧財產權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支持我省民營經濟提質增效、創新發展,現就智慧財產權支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依法嚴格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

1.加大對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力度,對民營企業和其他企業同等保護。會同相關部門集中查辦一批侵犯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的案件,形成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壓態勢。

2.加快中國(武漢)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中國武漢(汽車及零部件產業)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加大兩個中心針對民營企業的工作力度,大幅提升重點產業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和保護效率。

3.建立智慧財產權涉外糾紛應對和援助機制,鼓勵更多的民營企業參與湖北省重點企業智慧財產權海外護航工程。探索建設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平台,為我省民營企業“走出去”提供有效服務和有力支撐。

4.全省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要主動作為,實施首問負責制,上門為民營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服務,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民營企業上門服務活動,為民營企業提供快速反應、快速處理、快速反饋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服務。

5.推進省智慧財產權行業信用平台建設,加快建立我省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對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為民營企業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

6.開展民營企業品牌服務面對面行動。進一步緊密與民營企業知名品牌的協作聯手,強化訂單式打假工作機制,切實提高民營企業商標權保護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推進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

7.主動指導民營企業更好運用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手段,拓寬融資渠道,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多方參與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為更多的民營企業提供風險補償、補貼貼息等扶持政策,降低融資成本。

8.充分發揮保險對民營企業的增信增貸作用,完善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融資模式,支持擔保機構面向民營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融資擔保業務,增加民營企業融資規模。

9.認真調研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融資需求,利用各類銀企對接平台,組織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宣傳培訓,每年至少組織1-2場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對接活動,暢通融資渠道。全省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數占比要超過50%。

三、支持民營企業建立智慧財產權戰略

10.深入實施高校和企業智慧財產權示範工程,引導更多民營企業貫徹實施《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提升民營企業建立智慧財產權戰略的能力。

11.組織推薦更多民營企業申報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提高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及湖北省高校和企業智慧財產權示範工程中民營企業的比重。

12.選派優秀智慧財產權特派員深入民營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業務輔導,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專利導航、智慧財產權評議、高價值專利培育、商標品牌培育、地理標誌精準扶貧等工作,提高民營企業運用智慧財產權的水平。

13.建立品牌孵化庫,為民營企業提供商標品牌建設“面對面”指導,支持民營企業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申報註冊地理標誌。

四、鼓勵民營資本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

14.激發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的民營經濟活力,在市場準入、行業監管等方面對國有、民營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一視同仁。

15.加快建設東湖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範區,培育引進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為民營企業提供有效支撐和保障。

16.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援助活動,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為初創困難民營企業提供免費智慧財產權服務。

五、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便利化服務

17.充分發揮湖北省智慧財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建立司法、智慧財產權等多部門聯席會議機制,積極為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糾紛提供多渠道、便利化解決模式。

18.加快國家知識產權局新一代地方(湖北)專利信息服務中心檢索及分析系統的推廣套用,引導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專利文獻服務網點和智慧財產權雙創服務基地建立專利信息服務站點,進一步完善專利信息公共服務網路,為民營企業提供專利信息查詢分析和培訓等公益服務和幫扶服務。

19.每年至少組織1-2場專門面向民營企業的專利收費減緩及相關申請政策宣講會,讓專利收費減緩、專利優先審查綠色通道、專利審查高速路等政策更多惠及民營企業。上門為民營企業提供專利優先審查、專利權質押登記、實施許可契約備案等服務。

20.聯合專利審查協作湖北中心及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共同開展“千家民企面對面”活動,梳理民營企業名錄,配合專利審查員、專利代理師走訪民營企業,全年參加走訪活動的專利審查員和專利代理師不低於100人次,助推民營企業提高智慧財產權質量效益。

21.加大對省內商標受理視窗的指導力度,擴大商標業務受理事權,為我省民營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商標受理服務。

六、加大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力度

22.加大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力度,將民營企業負責人、業務骨幹培養納入年度全省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計畫,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定製化”培訓工作。支持國家智慧財產權培訓(湖北)基地、湖北省級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定製培養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實務人才,每年面向民營企業組織培訓班次10期以上。聯合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和智慧財產權高端服務機構面向民營企業開展精準化智慧財產權專題培訓,每年面向民營企業組織各類培訓1000人次以上。

七、提高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意識

23.積極倡導創新文化,將民營企業作為重點群體,加大智慧財產權宣傳力度。通過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廣泛報導,深入宣傳國家和湖北省扶持民營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提升民營企業對智慧財產權政策的知曉度。

24.調研民營企業運用智慧財產權提升企業競爭能力的典型案例,組織專題報導,講好民營企業的智慧財產權故事,營造良好智慧財產權輿論氛圍。

通知解讀

湖北省知識產權局日前發布《湖北省知識產權局關於支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要求選派優秀智慧財產權特派員深入民營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業務輔導;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民營企業上門服務活動;湖北每年至少組織1-2場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對接活動,全省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數占比要超過50%。

《若干措施》從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建立智慧財產權戰略、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推進便利化服務、加大人才培養和提高智慧財產權意識7方面提出24條意見,支持湖北省民營經濟提質增效、創新發展。

在依法嚴格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對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力度,會同相關部門集中查辦一批侵犯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的案件,建立智慧財產權涉外糾紛應對和援助機制,推進湖北省智慧財產權行業信用平台建設,加快建立湖北省智慧財產權領域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對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若干措施》提到,要加快中國(武漢)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中國武漢(汽車及零部件產業)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建設,加大兩個中心針對民營企業的工作力度,大幅提升重點產業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創造和保護效率。湖北省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要實施首問負責制,上門為民營企業提供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服務,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民營企業上門服務活動。

在推進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方面,《若干措施》明確,要認真調研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融資需求,利用各類銀企對接平台,組織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宣傳培訓,每年至少組織1-2場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對接活動,暢通融資渠道。全省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數占比要超過50%。

在支持民營企業建立智慧財產權戰略方面,《若干措施》提到,要深入實施高校和企業智慧財產權示範工程,組織推薦更多民營企業申報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示範企業,建立品牌孵化庫,為民營企業提供商標品牌建設“面對面”指導,支持民營企業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申報註冊地理標誌。

為提高民營企業運用智慧財產權的水平,湖北將選派優秀智慧財產權特派員深入民營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業務輔導,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專利導航、智慧財產權評議、高價值專利培育、商標品牌培育、地理標誌精準扶貧等工作。

在鼓勵民營資本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方面,湖北將在市場準入、行業監管等方面對國有、民營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一視同仁,並且要加快建設東湖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範區,培育引進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為初創困難民營企業提供免費智慧財產權服務。

在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便利化服務方面,《若干措施》顯示,湖北每年至少組織1-2場專門面向民營企業的專利收費減緩及相關申請政策宣講會,讓專利收費減緩、專利優先審查綠色通道、專利審查高速路等政策更多惠及民營企業。上門為民營企業提供專利優先審查、專利權質押登記、實施許可契約備案等服務。此外還要聯合專利審查協作湖北中心及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共同開展“千家民企面對面”活動,梳理民營企業名錄,配合專利審查員、專利代理師走訪民營企業,全年參加走訪活動的專利審查員和專利代理師不低於100人次。

在加大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力度方面,湖北要將民營企業負責人、業務骨幹培養納入年度全省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計畫,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定製化”培訓工作。支持國家智慧財產權培訓(湖北)基地、湖北省級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定製培養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實務人才,每年面向民營企業組織培訓班次10期以上。聯合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和智慧財產權高端服務機構面向民營企業開展精準化智慧財產權專題培訓,每年面向民營企業組織各類培訓1000人次以上。

在提高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意識方面,《若干措施》要求積極倡導創新文化,將民營企業作為重點群體,加大智慧財產權宣傳力度。調研民營企業運用智慧財產權提升企業競爭能力的典型案例,組織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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