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法院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法院

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84年6月,現坐落於湖北省十堰市重慶路78號。下設15個庭(局)、室、處、隊和2個基層人民法庭。共有在編幹警101人,離崗退養2人,其中法官(指經依法任命的助理審判員、審判員)56人,占在編人員的55%;在編人員中,中央政法編制75人,地方行政編制24人,地方工勤編制2人。

基本信息

法院簡介

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84年6月,現坐落於湖北省十堰市重慶路78號。下設15個庭(局)、室、處、隊和2個基層人民法庭。共有在編幹警101人,離崗退養2人,其中法官(指經依法任命的助理審判員、審判員)56人,占在編人員的55%;在編人員中,中央政法編制75人,地方行政編制24人,地方工勤編制2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00人,其中法學碩士2人,法學學士15人,本科學歷77人。

機構設定

內設17個機構,派出2個人民法庭。即:紀檢組(監察室)、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司法技術室、司法警察大隊 、立案庭、刑事審判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速裁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執行庭)、審判管理辦公室、信訪室、燕林人民法庭、白浪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茅箭區法院幹警人數占全十堰市法院幹警總數1/10,而收案數量占全市法院近1/4,法官人均年結案數占全市第一,在全省也排在前列。 多年來,茅箭區法院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各項工作均取得新的進步。

所獲榮譽

2009年以來,連續四年被評為全區最佳文明單位、全市最佳文明單位,並被授予“省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13年2月,民一庭副庭長楊思孝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優秀法官”,十堰法院僅此一名。2013年8月29日,省高院黨組書記、院長李靜第一次來十堰調研後說:“茅箭法院克難奮進,年受案占全市案件總量的1/4,而幹警人數不到全市法院的1/10,連續三年目標考核名列全市法院第一,並被評為全市先進法院,是全省基層法院的優秀代表。學風濃厚,文化建設有特色,值得學習借鑑。”2013年11月1日,楊思孝同志又被授予十堰第四屆“道德模範”,為十堰340萬人民樹起了敬業奉獻的道德標桿。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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