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的通知》是為了建立重要政策解讀機制,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是深化政府信息公開,促進政府有效施政和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0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機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21號)等檔案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切實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有關事項的相關通知。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門:

建立重要政策解讀機制,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是深化政府信息公開,促進政府有效施政和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0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機制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21號)等檔案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切實做好重要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解讀力度

(一)進一步明確解讀範圍。出台的省人民政府規章,以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省政府各部門印發或聯合印發的規範性檔案,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檔案,尤其是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強的政策法規,均應及時進行解讀。

(二)進一步落實解讀責任。省政府各部門及重要政策起草部門是政策解讀的責任主體,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省人民政府規章由省政府法制辦負責組織解讀;以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政策檔案,由起草部門負責組織解讀;省政府各部門印發的檔案,由各部門自行負責解讀;多部門聯合印發的,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解讀。

(三)進一步規範解讀程式。重要政策解讀要與政策制定同步考慮、同步安排、同步推進。省政府部門在報送擬制發政府規章、重要政策檔案的請示時,應一併報送解讀方案,解讀方案一般應包括解讀提綱、解讀形式、解讀途徑、解讀時間等。解讀方案一經審定,有關部門要抓緊組織編寫解讀材料,著重闡明檔案出台的背景依據、目的意義以及理解的難點、落實的措施要求等,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政策調整要重點解讀,並於檔案公開發布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解讀。

(四)進一步豐富解讀形式。省政府各部門要綜合運用部門負責人撰稿解讀、專家解讀、政策問答、線上訪談、媒體專訪、答記者問、新聞發布會解讀等方式,充分發揮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務微博微信、廣播電視、報刊、手機客戶端等各類傳播載體作用,擴大傳播範圍和客群面。積極探索、不斷拓展公眾喜聞樂見的解讀形式,更多運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等方式,使政策解讀可視、可讀、可感。省政府入口網站要充分發揮政策發布和解讀的“第一平台”作用,進一步完善政策解讀專欄建設,省政府各部門要主動對接、及時發布解讀材料,並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補充解讀。

二、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一)積極開展解疑釋惑。省政府各部門要緊密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重要政策公布後,針對公眾關切和疑惑,加強與宣傳部門、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以及有關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主動發聲,回應質疑,澄清事實,凝聚共識,擴大政企、政民、政社互動交流,增進社會各界對政府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進一步拓展政府網站的政民互動功能,繼續做好領導信箱、線上問答、網上調查等工作,接受公眾建議和情況反映,有序引導公眾參與。

(二)穩妥處置政務輿情。重要政策檔案及解讀材料公布後,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可能引發政務輿情和社會關切加強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重要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及時發現、掌握與政府工作相關的疑慮、誤解乃至歪曲、謠言,細緻深入地做好分析判斷,按程式第一時間發布權威信息,主動引導輿論,並根據輿論走向和工作進展情況,持續跟進、動態發布信息。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主動與協助部門進行輿情處置會商,加強溝通協調,形成輿情處置合力。

三、建立長效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深化政務公開的決策部署精神,高度重視做好新形勢下的政策解讀和回應社會關切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專門研究重要政策解讀和輿情處置工作,分管負責人要直接負責、親自抓,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逐級落實責任。

(二)提升業務能力。省政府各部門要組織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具體業務工作人員等進行專業培訓,及時總結交流經驗,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政策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解疑釋惑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根據工作需要,可組建政策解讀專家隊伍,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讓民眾“聽得懂”、“信得過”。

(三)加強督導考評。省政府辦公廳對省政府各部門報送的重要政策檔案及解讀方案進行審核把關,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履行好重要政策解讀和回應社會關切的職責。建立重要政策解讀工作情況報送制度,省政府各部門在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向省政務管理辦報送半年重要政策解讀情況統計表(附後),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考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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