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記型合格二級資本工具的推出
減記型合格二級資本工具被視為銀行再融資的一個重要創新。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減記條款的規定為,當觸發事件發生時,發行人有權在無需獲得債券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自觸發事件發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銷對本期債券以及已發行的其他一級資本工具的本金進行全額減記,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積應付利息亦將不再支付。當債券本金被減記後,債券即被永久性註銷,並在任何條件下不再被恢復。
2012年12月7日,銀監會發布了《關於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對合格資本工具認定標準作出界定,明確了其他一級資本工具和二級資本工具的減記或轉股的觸發事件。
根據《指導意見》,其他一級資本工具觸發事件指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二級資本工具觸發事件是指以下兩種情形中的較早發生者:銀監會認定若不進行減記或轉股,該銀行將無法生存;相關部門認定若不進行公共部門注資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該銀行將無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