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局長:黃家躍
工作職責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林業局 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二、保留的單位
(一)清遠市自然生態區管理處,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機構編制方案另文下達。
(二)清遠市森林病蟲害防治與檢疫站,不再掛清遠市林業種苗站牌子,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實施森林病蟲害防治與執行林業植物檢疫任務。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三)清遠市林業科技推廣中心,掛清遠市林業種苗站牌子,正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開展林業科術推廣、研發、監督、標準化和專利管理以及林業種苗管理工作。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二類撥付。
(四)清遠市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站,正科級,公益三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協助開展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建立資源檔案,為制定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髮展方案,制定和調整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提供依據;採取相應的生物技術措施和工程技術措施,維護和改善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協助開展對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站長1名。經費自理。
三、撤銷的單位
撤銷清遠市林業局機關服務中心,收回經費自籌事業編制4名。
四、其他事項
(一)清遠市市屬12家國營林場暫緩分類,其機構編制方案待分類後另行下文。
(二)建市以來,凡涉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發生變化的,以本文為準。
(三)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調整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