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清遠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清遠市土地交易中心,更名為清遠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正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核定事業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2010〕6號)精神,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清遠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機構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清遠市土地交易中心,更名為清遠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正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和上網競價,為舉辦招標、拍賣會提供場所和服務,提供招標拍賣專家庫等技術支持;協助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競投、拍賣出讓;根據建設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的要求,發布土地使用權供求信息、交易行情以及政策、法規信息;受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申請,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轉讓、出租、抵押條件,對土地使用權協定交易進行審查鑑證;協助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對土地交易活動進行監督。核定事業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經費按財政補助二類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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