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階

清朝官階

清朝官員等級分“九品十八級”,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官制中最有代表性、最完善的,每品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於從九品。

級別

一品

正一品

文職京官:太師、太傅、 太保、殿閣大學士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 領侍衛內大臣、掌鑾儀衛事大臣

武職外官:無

從一品:

文職京官:少師、少傅、少保、 太子太師、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協辦大學士、各部院 尚書、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職外官:無

武職京官: 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內大臣

武職外官:將軍、都統、提督

二品

正二品:

文職京官: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 內務府總管

文職外官:各省總督

武職京官: 左右翼前鋒營統領、八旗 護軍統領、鑾儀衛使

武職外官: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

文職京官:內閣學士、 翰林院掌院學士

文職外官:巡撫、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職京官: 散秩大臣

武職外官:副將

三品

正三品:

文職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 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 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職外官: 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 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職京官:一等侍衛、 火器營翼長、健銳營翼長、前鋒參領、 護軍參領、驍騎參領、 王府長史

武職外官: 城守尉、參將、指揮使

從三品:

文職京官: 光祿寺卿、太僕寺卿

文職外官: 都轉鹽運使司運使

武職京官:包衣護軍參領、包衣驍騎參領、王府一等護衛

武職外官:游擊、五旗參領、協領、 宣慰使、指揮同知

四品

正四品:

文職京官:通政使司副使、 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僕寺少卿、 鴻臚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給事中

文職外官:順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員、

武職京官:二等侍衛、雲麾使、副護軍參領、副前鋒參領、副驍騎參領、

太僕寺馬廠駝廠總管、貝勒府司儀長、 侍衛領班

武職外官:防守尉、佐領、都司、指揮僉事、 宣慰使司同知

從四品:

文職京官:內閣 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講學士、 國子監祭酒

文職外官:知府、土知府、 鹽運使司運同

武職京官:城門領、包衣副護軍參領、包衣副驍騎參領、包衣佐領、四品典儀、二等護衛

武職外官: 宣撫使、宣慰使司副使

五品

正五品: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庶子、 通政司參議、光祿寺少卿、給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 太醫院院使

文職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隸州知州

武職京官: 三等侍衛、治儀正、步軍副尉、步軍校、監守信礮官、分管佐領

武職外官:關口守御、防禦、守備、宣慰使司僉事、宣撫使司同知、千戶

從五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讀、翰林院侍講、 鴻臚寺少卿、司經局洗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 員外郎

文職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鹽運司副使、鹽課提舉司提舉

武職京官:四等侍衛、委署前鋒參領、委署護軍參領、委署鳥槍護軍參領、委署前鋒侍衛、 下五旗包衣參領、五品典儀、印物 章京、 三等護衛

武職外官:守御所千總、河營協辦守備、安撫使、 招討使、宣撫使司副使、副千戶

六品

正六品:

文職京官:內閣侍讀、左右春坊中允、 國子監司業、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經歷、 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經歷、 太常寺滿漢寺丞、 欽天監監判、欽天監漢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樂署署正、 僧錄司左右善事、道錄司左右正一

文職外官:京府通判、京縣知縣、通判、土通判

武職京官:蘭翎侍衛、整儀尉、親軍校、前鋒校、護軍校、鳥槍護軍校、驍騎校、委署步軍校

武職外官:門千總、營千總、宣撫使司僉事、安撫使司同知、副招討使、長官使、長官、百戶

從六品:

文職京官:左右春坊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 欽天監 滿洲蒙古五官正、漢軍秋官正、和聲署正、僧錄司左右闡教、道錄司左右演法

文職外官:布政司經歷、理問、允判、直隸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職京官: 內務府六品蘭翎長、六品典儀

武職外官:衛千總、安撫使司副使

七品

正七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編修、大理寺左右評事、太常寺博士、國子監監丞、內閣典籍、通政司經歷、知事、太常寺典籍、太僕寺主薄、部寺司庫、兵馬司副指揮、太常寺滿洲讀祝官、贊禮郎、鴻臚寺滿洲鳴贊

文職外官:京縣縣丞、順天府滿洲教授、訓導、知縣、 按察司經歷、教授

武職京官:城門史、太僕寺馬廠協領

武職外官:把總、安撫使司僉事、長官司副長官

從七品:

文職京官: 翰林院檢討、鑾儀衛經歷、 中書科中書、 內閣中書、詹事府主薄、光祿寺署丞、典薄、 國子監博士、助教、欽天監靈台郎、祀祭署奉祀、和聲署署丞

文職外官:京府經歷、布政司都事、鹽運司經歷、直隸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職京官:七品典儀

武職外官: 盛京遊牧副尉

八品

正八品:

文職京官:司務、五經博士、國子監學正、學錄、欽天監主薄、太醫院御醫、太常寺 協律郎、僧錄司左右講經、道錄寺左右至靈

文職外官:布政司庫大使、鹽運司庫大使、鹽道庫大使、鹽課司大使、 鹽引批驗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經歷、縣丞、士縣丞、四氏學錄、州學正、教諭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外委千總

從八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典薄、國子監典薄、鴻臚寺主薄、欽天監摯壺正、祀祭署祀丞、神樂署署丞、僧錄司左右覺義、道錄司左右至義

文職外官:布政司照磨、鹽運司知事、訓導

武職京官:八品典儀、委署親軍校、委署前鋒校、委署護軍校、委署驍騎校

武職外官:無

九品

正九品:

文職京官:禮部四譯會同館大使、欽天監監侯、司書、太常寺漢贊禮郎

文職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縣主薄

武職京官:各營蘭翎長

武職外官:外委把總

從九品:

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詔、滿洲 孔目、禮部四譯會同官序班、國子監典籍、鴻臚寺漢鳴贊、序班、刑部司獄、欽天監司晨、博士、 太醫院吏目、太常寺司樂、工部司匠

文職外官;府廳照磨、州吏目、道庫大使、宣課司大使、府稅課司大使、司府廳司獄、司府廳倉大使、巡檢、土巡檢

武職京官:太僕寺馬廠委署協領

武職外官:額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職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庫使、禮部鑄印局大使、兵馬司吏目、 崇文門副使

文職外官:典史、土典史、關大使、府檢校、長官司吏目、茶引批驗所大使、鹽茶大使、驛丞、土驛丞、河泊所所官、牐官、 道縣倉大使

武職京官:無

武職外官:百長、土舍、土目

官員服飾及俸祿

文官

一品仙鶴補,朝冠頂飾東珠一顆、上銜紅寶石;吉服冠用珊瑚頂;歲奉180兩;

二品錦雞補,朝冠頂飾小寶石一塊,上銜鏤花珊瑚,吉服冠用鏤花珊瑚頂;歲奉155兩;

三品孔雀補,朝冠頂飾小紅寶石,上銜小藍寶石,吉服冠用藍寶石頂;歲奉130兩;

四品雲雁補,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銜青晶石,吉服冠用青金石頂;歲奉105兩;

五品白鷳補,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銜水晶石,吉服冠用水晶石頂;歲奉80兩;

六品鷺鷥補,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頂硨磲,吉服冠用硨磲頂;歲奉60兩;

七品?鶒補,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頂素金頂,吉服冠用素金頂;歲奉45兩;

八品鵪鶉補,朝冠陰文鏤花金,頂無飾;吉服冠用鏤花素金頂;歲奉40兩;

九品練雀補,朝冠陽文鏤金頂,吉服冠用鏤花素金頂。歲奉35兩;

御史大人,補服繡獬豸,代表公正。

武官

一品麒麟補,朝冠頂飾東珠一顆、上銜紅寶石;吉服冠用珊瑚頂;歲奉81兩,加支528兩;

二品獅子補,朝冠頂飾小寶石一塊,上銜鏤花珊瑚,吉服冠用鏤花珊瑚頂;正二品歲奉155兩,加支444兩;從二品歲奉53兩,加支324兩;

三品豹子補,朝冠頂飾小紅寶石,上銜小藍寶石,吉服冠用藍寶石頂;歲奉39兩,加支204兩;

四品老虎補,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銜青晶石,吉服冠用青金石頂;歲奉27兩,加支114兩;

五品熊補,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銜水晶石,吉服冠用水晶石頂;歲奉18兩,加支72兩;

六品彪補,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頂硨磲,吉服冠用硨磲頂;歲奉14兩,加支35兩;

七品犀牛補,朝冠頂飾小藍寶石,上頂素金頂,吉服冠用素金頂;歲奉23兩;

八品犀牛補,朝冠陰文鏤花金,頂無飾;吉服冠用鏤花素金頂;歲奉12兩;

九品海馬補,朝冠陽文鏤金頂,吉服冠用鏤花素金頂。

清朝頂戴花翎

清二品暖帽清二品暖帽

清代改冠制,替以禮帽。禮帽分二種,一為冬季所帶,稱“暖帽”,圓形,有一圈檐邊,多用皮、呢、緞、

布製成,多黑色,中有紅色帽緯(俗稱“紅纓”)、帽子最高處有頂珠,其材料多以寶石製成、有紅、藍、白、金,按品級而異,無品則無頂。 一為夏季所戴,名“涼帽”。根據規定,每年三月開始戴涼帽,八月換戴暖帽(北洋艦隊則較為特殊,一年四季均為暖帽)。涼帽為圓錐形,用藤、竹、篾席、麥秸等編成,外裹綾羅,顏色多為白色,也有湖色及黃色。涼帽頂上也裝有紅纓、頂珠,制同暖帽。

按清禮儀,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用陰紋縷花金,九品為陽紋鏤花金。無頂珠者無官品;二為涼帽,無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後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綾羅,多為白色,也有湖色、黃色,上綴紅纓頂珠。

清朝的禮帽,在頂珠下有翎管,質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藍翎和花翎兩種。藍翎為鶡羽所做,花翎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種辨等威、昭品秩的標誌,非一般官員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級、賞賜軍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隨意不戴,如有違反則嚴行參處;一般降職或革職留任的官員,仍可按其本任品級穿朝服,而被罰拔去花翎則是非同一般的嚴重處罰。

花翎花翎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貴;所謂“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狀的圓,一個圓圈就算做一眼。

藍翎是與花翎性質相同的一種冠飾,,又稱為“染藍翎”,以染成蘭色的鶡鳥羽毛所作,無眼。賜予六品以下、在皇宮和王府當差的侍衛官員享戴,也可以賞賜建有軍功的低級軍官。鶡鳥生性好勇鬥狠,至死不卻,武士冠上插鶡翎,能夠顯示武士的英勇,到也貼切。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員中爵位低於親王、郡王、貝勒的貝子和固倫額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為鎮國公或輔國公的親貴、和碩額附(即妃嬪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資格享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內大臣、前鋒營和護軍營的各統領、參領(擔任這些職務的人必須是滿洲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這上三旗出身),有資格享戴單眼花翎,而外任文臣無賜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貴族特有的冠飾,而即使在宗藩內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濫用;有資格享戴花翎的親貴們要在十歲時,經過必要的騎、射兩項考試,合格後才能戴用。但後來花翎賞賜漸多,就不一定經過考試了。

花翎如此高貴,故此在清朝特別被人重視、嚮往。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在降清後被賜籍漢軍鑲黃旗,平台後力辭靖海侯而懇求照前此在內大臣之列賜戴花翎,康熙特旨許之;後乾隆帝下明詔,不但上述親貴大臣可以戴用,如有顯赫軍功者也可以戴用。皇帝賜給臣下花翎是非常審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賜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恆、福康安、和琳、長齡、禧恩、李鴻章、徐桐七人,被賜雙眼花翎的約二十餘人,這在當時是千古猶榮的恩寵。

清朝爵位中最為顯貴的親王、郡王、貝勒,按清初的規定是不戴花翎的;但乾隆年間,許多人以兼任內大臣等職務為由乞翎,因此之後親王、郡王、貝勒開始佩戴三眼花翎。得到花翎的也有特例,如道光帝得知擒獲在新疆叛亂的張格爾後,即賞報捷音者戴花翎、軍機處行走;道光後期,花翎的賞賜範圍漸大,各方面對國家有功之人均可賞戴花翎;而第一次鴉片戰爭後,因國庫空虛,竟有了捐翎的例制,花翎為7000兩實銀,藍翎為5000兩實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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