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本《管理手冊》和《工作職責及辦事程式彙編》業經局務會、局黨組會審議通過。全局人員要認真學好,自覺遵守,堅決執行,並貫徹落實到日常工作行動中去。
清新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人防辦)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住房、規劃、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打城鎮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管理等意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行業技術發展、人才培訓規劃,組織行業科技項目攻關,指導技術引進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指導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繼續教育工作。
(三)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縣人民防空發展規劃、人民防空襲方案、防範和減輕空襲危害的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完善人防組織指揮、通信警報、應急救援等工作,適時組織軍、地聯合防空演習。
(四)承擔推進住房改革發展和住房保障的責任,監督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商品房管理、城鎮住宅建設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
(五)負責縣城規劃的組織實施,指導鎮村規劃修編、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基礎設施、公用設施建設。
(六)負責建築行業管理,規範建築市秩序,指導和監督有關工程設計行為,指導工程監理工作,監督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指導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定額以及地方建設標準,負責散裝水泥、建築節能減排推廣工作,編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七)負責對城市規劃實施、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的監督、檢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規授權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清新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文電、保密、檔案、政務公開、人事、勞資、計畫生育、工青婦、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
2、協助局長掌握全局工作情況,組織協調機關及各事業單位的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負責維護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協調工作;協調處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
4、負責全縣住房、規劃和建設工作會議、局辦公會議及其他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監督檢查局黨組會議和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的實施情況。
5、負責車輛管理、安排使用、接待、衛生、水電等後勤管理。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清新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住房管理股工作職責
1、負責監督住房和房地產政策法規的實施,監督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
2、負責全縣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工作。
3、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商品房預售登記、住宅維修資金使用和物業服務行業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商品房購銷糾紛。
4、指導城鎮住房建設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城鎮住房保障年度計畫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受理商品房預售工作程式及所需資料
一、辦理商品房預售流程
視窗收件→主辦人初審→房管股負責人審核→分管局長審批
二、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所需資料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時,須填寫《清新縣商品房預售申報表》一式二份,並同時提供下列資料一式一份(提供複印件的必須持原件前來核對)。
1、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2、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來源為出讓,土地使用權未設定他項權);
3、計畫部門核發的項目立項批文;
4、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工程安全監督部門核發的《工程建設安全受監證》;
6、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質量報監證》;
7、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8、建築施工契約;
9、商品房項目的施工進度方案、投資計畫和資金來源和裝修標準等資料;
10、商品房銷售價目表;
11、項目所在地商業銀行出具的《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證明》;
12、已命名的小區或樓宇需提供地名管理部門出具的小區或樓宇的命名批准書;
13、監理公司出具的施工進度證明,並要總監簽名;
14、A4彩色進度相;
15、附有規劃部門印章的單體規劃報建各層平面四置圖和項目總平面圖和規劃紅線圖;
16、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帳戶(農行或工行)。
17、清新縣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監管協定書。
備註
(1)若為合作建房,則需帶上“合作建房協定”,且在“價目表”中寫明哪些給村民,同時要村民在“價目表”背後蓋上指紋並簽名
(2)若有地下室,則需帶上“建築設計要點”以及“人防專項基金繳費證”
(3)價目表格式:
清新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城鄉規劃報建股工作職責
1、負責全縣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
2、負責許可權內建設工作規劃方案審批工作和核發相關許可證。
3、指導全縣宜居城鄉建設工作,負責宜居城鄉建設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4、監督和指導全縣鎮村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村鎮統計年報工作。
5、擬訂人民防空發展中長期規劃和人民防空實施辦法,負責人防建設基金的徵收工作,協調人民防空的組織指標、通信、警報、應急救援等建設工作。
6、參與“三舊”改造工作,負責“城中村”改造日常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承擔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依法承擔風景名勝區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
領導成員
朱志輝局長、黨總支書記、人防辦主任,主持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和人防辦全面工作。
許立基副局長,分管城鄉規劃報建股(村建辦)、城鄉建設測繪隊、城建規劃信息中心、行政服務中心視窗辦。
邱亮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股、住房管理股、建築管理股、住房改革辦、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站、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房屋交易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造價站和散裝水泥(牆改)辦公室。
馮清華副局長,分管城市管理股、燃氣辦、城市監察大隊、園林和環衛管理所、公共事業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