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帝後吉服

清代帝後吉服又稱“彩服”、 “花衣”,主要用於重大吉慶節日、筵宴,以及祭祀主體活動前後的“序幕”與“尾聲”階段。

清代帝後吉服又稱“彩服”、 “花衣”,主要用於重大吉慶節日、筵宴,以及祭祀主體活動前後的“序幕”與“尾聲”階段。
皇帝吉服包括:吉服冠、吉服帶、袞服和龍袍,用於元旦、萬壽、冬至、除夕、先農壇耕籍禮、筵宴、大婚、中秋節、七夕節、端陽節、上皇太后徽號、太和殿閱視祝版、中和殿閱視祝版、長春宮祭殿神、坤寧宮磕頭、坤寧宮祭新月神、奉先殿行禮、壽皇殿行禮、藥王聖誕、坤寧宮還願、頒詔受賀、大高殿開光等場合。
皇后吉服包括:吉服冠、八團有水龍褂、八團無水龍褂、正行龍式龍袍、八團有水龍袍和八團無水龍袍。除用於重大吉慶及時令節日外,還可用於皇后先蠶壇躬桑、獻繭儀式。
在這些場合中,帝後龍袍會與袞服或龍褂配套穿,有時也會單件使用。在人們的印象中,吉服就是明黃色加彩雲金龍,其實不然。所謂花衣或彩服,是指這些服裝會根據不同時令節日裡花衣期的不同需要,隨時變換衣服的紋樣或色彩。有時,帝後也會按照自己的興趣和愛好,定製其喜歡的龍袍顏色來享用。如:香色、醬色、紅色、米黃、藕荷、藍色、綠色、雪青等二十多色。而紋樣也會將由原來的龍紋裝飾成為:壽字、漢瓦、團花、喜相逢、五穀豐登、暗八仙以及大婚所用的龍鳳同合等紋樣。
清代早期的帝後吉服,除男女形制的不同外,其紋樣完全相同.都是八團龍袍套穿八團龍褂。隨著服飾制度的不斷改革完善,八團紋樣最終讓位於女性,成為清代后妃的專有紋樣。在清代冠服制度中,皇帝龍袍雖然屬於吉服,但它卻具有禮服和吉服的雙重作用。即:吉禮(祭祀)與嘉禮(吉慶)的屬性。特別是一些由皇帝主持的重大典禮、祭祀場合,龍袍與朝袍往往是同時套穿的。皇帝在祭祀地壇、天壇等處前一日,會在中和殿或太和殿前,穿明黃色或藍色龍袍閱視祝版,以祈求次日祭祀儀式的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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