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井掘進安全

淺井掘進安全,是指淺井掘進施工中的安全。一般淺井深度不得超過20米,其淨斷面不得小於0.96平方米。應設安全梯供人員上下,禁止乘坐吊桶、繩索或沿井壁上下。

學科:坑探工程
詞目:淺井掘進安全
英文:safety in shallow-shaft working
釋文:淺井掘進安全是指淺井掘進施工中的安全。一般淺井深度不得超過20米,其淨斷面不得小於0.96平方米。土質條件好,無坍塌地層,可用人力開挖掘進小圓井,深度不得超過5米,超過5米的則需通風機通風,井口要安好井口基框和井框。對於地層較穩定的淺井,可採用間隔支架法或吊框支架法。在不穩層或含水層掘進時,應採用密集支架法、插板支護法、沉箱支護法,並須止水、降水、加強支護等防止井壁砂土流失的安全技術措施。井下爆破必須使用電雷管或非電導爆雷管起爆。提升裝置應有牢固可靠的制動裝置和安全掛鈎,並應有升降信號裝置。吊桶裝岩時,井下要有安全護板(護板厚5~10厘米)、安全門或安全網,距井底不得超過3米。升降工具時,必須把工具放到桶底,露出桶口部分需用繩捆綁到桶樑上。應設安全梯供人員上下,禁止乘坐吊桶、繩索或沿井壁上下。運出的土、石應放離井口一定距離,防止掉入井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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