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裡的金髮女郎[2007年新星出版社出版圖書]

混凝土裡的金髮女郎[2007年新星出版社出版圖書]

《混凝土裡的金髮女郎》是新星出版社2007年6月發行的圖書,作者是(美)唐奈利,蔡立勝譯,講述博斯因為殺了“玩偶製造者”丘奇被送上法庭,他誤以為對方手裡有把槍,實際上丘奇從枕頭底下掏出來的不過是頂假髮的故事。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美國前總統比爾·柯林頓、搖滾巨星米克·賈格爾等人最喜歡的推理小說家。

“舉世最傑出推理小說作家”

——GQ雜誌。

魔鬼般的構思……康奈利在處理微妙、詳盡的庭審場景的同時,巧妙地設定了各種線索和可能性。

——《出版人周刊》

法庭中的懸念和警察辦案中的恐怖細節緊緊抓住了每一位讀者。

——《紐約時報》書評

除了愛倫·坡獎,麥可·康奈利還獲得過安東尼獎、夏姆斯獎、馬爾他之鷹獎、尼羅·伍爾芙獎、Macavity獎,以及法國的.38Caliber獎等等。

2003年至2004年,擔任美國推理小說家協會(MWA)主席一職。

他們叫他“玩偶製造者”…… 幾年後,哈里·博斯因為殺了“玩偶製造者”丘奇被送上法庭,因為他誤以為對方手裡有把槍,實際上丘奇從枕頭底下掏出來的不過是頂假髮。與此同時,又一個號稱是“玩偶製造者”的人出來了,他告訴警方混凝土下有一名被埋起來的金髮女郎。博斯在混凝土裡的金髮女郎身上看到了“玩偶製作者”的殺人簽名。

現在博斯要面對的不止是濫用警力,而是根本就殺錯了人。

“他在腦子裡重新回憶殺死諾曼·丘奇的畫面:他被一槍擊中,然後赤裸的身子無助而又沉重地落到了床上。那個垂死的人的眼神一直跟著他。4 年後,那個情境依然清晰如昨日。他想知道為什麼會那樣。為什麼他記得諾曼·丘奇的臉,但卻不記得自己母親的樣子。我也有一顆黑暗的心嗎?博斯問自己。我有嗎?”

內容簡介

他們叫他“玩偶製造者”。

幾年後,哈里•博斯因為殺了“玩偶製造者”丘奇被送上法庭,他誤以為對方手裡有把槍,實際上丘奇從枕頭底下掏出來的不過是頂假髮。與此同時,又一個自稱是“玩偶製造者”的人出現了,他告訴警方混凝土下有一名被埋起來的金髮女郎。博斯在混凝土裡的金髮女郎身上看到了“玩仙製造者”的殺人簽名。

現在博斯要面對的不止是濫用警力的指控,而是根本就殺錯了人……

作者簡介

麥可·康奈利(Michael Connelly),1957年生於美國費城,在佛羅里達大學主修新聞學,畢業後在多家報紙當過記者,曾入圍1986年普利茲新聞獎。

自1992年憑藉《黑色回聲》獲得愛倫·坡獎最佳處女作獎後,康奈利一發不可收拾,連續創作了以“哈里·博斯”主角的偵探小說十餘部及其他幾部非本系列小說等,每一部叫好又叫座,不僅銷量奇佳,被改編為多部電影,而且還榮獲愛倫·坡獎、安東尼獎,尼羅·伍爾芙獎、夏姆斯獎、馬爾他之鷹獎等各大推理小說獎項。

康奈利熟諳犯罪心理學,又有豐富的犯罪新聞採訪經驗,因此寫起偵探小說可謂駕輕就熟。在他的生花妙筆之下,每一景每一物都栩栩如生,對讀者具有強烈的感染力,連前美國總統柯林頓都是他的忠實讀者。康奈利曾擔任美國推理作家協會主席,其作品在全球有31種語言譯本,是當代最著名的叫好又叫座的偵探推理小說家。

書摘

銀湖公寓裡一片漆黑,窗戶黯淡而無生氣,就像死人的眼睛。這是一座破舊的加利福尼亞式房子:寬大的前門廊,長長的斜坡屋頂上有兩扇頂窗。但窗內看不到一絲亮光,連門廊也是黑洞洞的。不祥的黑暗籠罩著這所房子,明亮的街燈也無法穿透這黑暗。博斯警探明白,也許此刻有一個男人正站在門廊里,只是自己看不見罷了。

“你確定就是這兒嗎?”博斯問她。

“不是那所房子,”她說,“在後邊。車庫。開過去,你就能在車道那邊看見了。”

博斯踩下油門,汽車前行,過了入口上了車道。

“就是那兒。”她說。

博斯停下車。房子後面是車庫,車庫上面是套公寓,側旁有木樓梯通上去,門頂亮著燈。公寓有兩扇窗戶,屋裡也亮著燈。

“好的。”博斯說。

他們盯著那個車庫看了一會兒。博斯不知道自己希望看到什麼。也許他什麼都不想看到。車子裡充斥著那個妓女的香水味,博斯搖下了車窗。他不知道是否應該相信她的話。他只知道自己無法呼叫後援,因為他沒帶對講機,車上也沒有電話。

“你是不是要——他就在那兒!”她急切地說。

博斯已經看到了:一個人影閃過那扇比較小的窗戶。他猜那應該是衛生間。

“他在衛生間,”她說,“我就是在那兒看到了那些東西。”

博斯將目光從窗戶轉向她。

“什麼東西?”

“我,呃,翻過那個柜子。你知道,那時候我剛好在廁所,只是想看看他有什麼東西。女孩子得小心點兒。那些東西我全看見了。化妝品之類的。你知道,有眉筆、唇膏、粉盒什麼的。我就是從這些東西判斷出是他幹的。他完事後,你知道,就是把她們幹掉後,用那些東西給她們化妝。”

“你為什麼在電話里不告訴我這些?”

“你沒問我。”

他看到這個人影從另外一個窗戶的帘子後頭閃過。他的腦子飛快地轉著,心跳加速。

“你從那兒逃出來多長時間了?”

“見鬼,我不知道。我得走著去富蘭克林街搭個車去林蔭大道。坐車用了十分鐘。所以,我也不清楚。”

“想想。這很重要。”

“我不知道。有一個多小時了。”

該死,博斯心想,她竟然先接了個客,然後才給警察打電話。都這時候了她還操心那種事兒。這會兒屋子裡應該有另一個替代品了,我卻只能幹坐在這兒看著。

他加大油門駛上街道,在一個消火栓前面發現一塊兒空地。他熄了火但把鑰匙留在點火裝置上。他跳出車子後又把頭從打開的車窗伸進去。

“聽著,我要去那兒看看。你待在這兒。如果你聽到槍聲或者我十分鐘之內還沒回來,你就去敲鄰居的門,把警察叫來。告訴他們有一個警官需要支援。儀錶板上有表。記得,十分鐘。”

“十分鐘,寶貝兒。你要做英雄了。但我要得到那份獎賞。”

博斯掏出槍,迅速走下車道。通向車庫一側的樓梯陳舊彎翹。他儘可能輕地一次跨三個台階,但仍感到好像是在向全世界大聲宣布自己的到來。到了樓梯頂,他舉起槍打碎了門口僅有的一盞燈。然後,他側身躲到黑暗中倚在外側圍欄上。他抬起左腿,把全身的重量和全部的力氣都集中到腳後跟上,重重地向門柄上方踹去。

門“砰”的一聲被打開了。博斯以標準的戰鬥姿勢弓著身子衝進門去。他一眼看到對面房間裡的那個男人正站在床的另一邊。他渾身赤裸,頭頂是禿的,全身也一根毛髮都沒有。博斯緊盯著那男人的眼睛,看到他的眼裡立刻充滿了恐懼的神色。博斯響亮而堅定喊道:

“警察!他媽的別動!”

那男人呆住了,但只那么片刻時間,之後他很快彎下身,右手伸向枕頭。他曾猶豫了一下,但還是繼續把手伸向枕頭。博斯簡直不敢相信。該死的,他在乾什麼?時間仿佛凝固了。興奮感讓博斯覺得眼前的一切都變得像電影慢鏡頭一樣清晰。他知道那人要么是想從枕頭下拿點兒東西遮住自己,要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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