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使地震應急工作能夠協調、有序和高效地進行,提高對破壞性地震的快速反應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河北省地震應急預案》和《衡水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衡水市地震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和《河北省地震應急預案》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4、工作原則
地震發生後,各級政府立即自動按照預案實施地震應急,處置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事件。地震應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組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地震應急指揮機構和災區所在地政府的作用。
地震應急要依靠人民民眾並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依靠並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中的骨幹作用和突擊隊作用,依靠科學決策和先進的技術手段。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1、地震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發生一般地震及其以上災害,經市政府批准,市防震減災指揮部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如下: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發改委、市安監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建設局的主要負責同志;成員:財政局、外事辦、公安局、交通局、商務局、教育局、建設局、水務局、衛生局、國土資源局、廣播電視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糧食局、環保局、電力局、中國網通深州分公司、中國聯通深州分公司、河北移動通訊深州分公司、北京鐵路局深州站、武警深州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
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是:分析、判斷地震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非受災地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協調駐軍和武警深州支隊迅速調集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必要時,向衡水市提出跨市的特別管制措施以及幹線交通管制措施的建議;其他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的重大事項。
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科技局。辦公室主任由科技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辦公室下設綜合聯絡組、震情監視組、災情信息組、條件保障組和對外聯絡組。
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迅速了解、收集和匯報震情、災情,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與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繫;組織現場強餘震監視和震情分析會商,及時提供震情發展趨勢;組織震災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收集、匯總、上報抗震救災信息;負責審查地震新聞宣傳報導,組織抗震救災新聞發布會;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地震應急工作機構與職責
科技局作為地震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地震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準備等項工作,按規定向市政府提出市本級應當進入地震預警或應急狀態的建議,並在市地震應急預案啟動後,作為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辦公室,按規定職責組織實施地震應急工作。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信息監測與報告
科技局對地震監測信息進行檢測、傳遞、分析、處理、存儲和報送;對地震巨觀異常進行觀測並及時上報;對全市各類地震觀測信息進行接收、檢測和存儲,並進行常規分析處理和震情跟蹤。2、預警預防行動
根據中國地震局劃定的地震重點危險區,科技局對全市重點危險區組織震情跟蹤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預測意見,報告市政府及衡水市地震局。市政府根據衡水市政府發布的短期地震預報,及時做好防震準備。在短期地震預報的基礎上,市科技局組織震情跟蹤工作,提出臨震預測意見,報告市政府及衡水市地震局。市政府根據衡水市政府發布的短期預報,宣布預報區進入臨震應急期。預報期所在的各鄉鎮區政府採取應急防禦措施,主要內容是:地震部門加強震情監視,隨時報告震情變化;根據震情發展和建築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圍工程設施情況,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組織避震疏散;要求有關部門對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採取緊急防護措施;督促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社會安定。
3、預警支持系統
科技局負責數據收集、數據管理和地震速報,提供公用資料庫管理系統及公用軟硬體平台;負責收集測震和前兆數據,為震情分析預報提供基礎。4、地震預警級別及發布
依據地震的緊迫程度,分為3級: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地震短期預報和監震預報。“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對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作為劃分;“地震短期預報”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臨震預報”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作出預報。四、應急回響
1、分級回響
地震災害事件分級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占本省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7.0級地震,可判斷為重大地震災害。
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5級地震,可判斷為較大地震災害。
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可判斷為一般地震災害。
地震以及相應分級和啟動條件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回響,由省政府領導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回響,由省政府領導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回響,在省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由衡水市政府領導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回響,在省政府衡水市的領導和支持下,由市政府領導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
2、信息報送和處理
災情速報地震災害速報內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壞的範圍、人員傷亡、經濟影響和社會影響等。
地震發生後,震區各級分管地震的部門迅速啟動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並進行速報。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地區了解震害信息,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收集災害損失情況,匯總上報市科技局;科技局了解震區影響和大致破壞情況,震後1小時內(夜晚延長至2小時)將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報市和衡水市地震局。與震區政府有關部門和災情速成報網保持聯繫,及時了解和掌握災情發展動態,按1、2、6、6、6……小時間隔向市政府和衡水市地震局報告或傳真動態信息,如有新的突發災情應隨時報告;地震現場工作隊伍到達後,調查、收集地震災情,及時向市科技局報告,經市科技局匯總後,上報市政府和衡水市地震局。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災情報送和處理
震區當地政府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向市政府報告並抄送地震區;重大地震災害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
市民政、公安、交通、水務、建設、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及時向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震情災情公告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科技局及時公布震情和災情信息。在地震災害發生後一小時內,組織關於地震時間、地點和震級的公告;在地震災害發生後,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組織災情和震情趨勢判斷的公告;適時組織後續公告。
3、通信
開通地震應急通信網路,保證震情、災情信息和應急指揮命令暢通。通信部門迅速了解地震災區的通信狀況並派出人員進行維護和搶修。4、指揮與協調
Ⅱ級、Ⅰ級回響衡水市政府組織領導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同時向省政府報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開始動作,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向衡水市政府以及衡水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組織人員進行傷員救治和搶險,安撫災區民眾,維護社會穩定。
Ⅳ級、Ⅲ級回響
在衡水市政府的領導下,市政府組織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衡水市地震局組織、協調全市地震應急工作。
a、市政府的應急行動
迅速向震區和有關部門了解震情、災情,向衡水市報告並抄送衡水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衡水市地震局;迅速召開市政府主要領導、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武警深州支隊負責同志參加的緊急會議,通報震情和災情,宣布啟動市政府地震應急預案,災區進入震後應急期,市防震減災指揮部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並全面部署地震應急工作;必要時決定實行緊急應急措施。
b、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應急行動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科技局履行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市政府有關部門設立部門地震應急機構負責本部門的地震應急工作,派出聯絡員參加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召開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參加的緊急會議,根據災害程度和災區的需求,決策和處理下列事項:
第一,通報震情、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救災範圍和震後應急期的時間。
第二,協調駐軍和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
第三,調派緊急救援隊伍和醫療救護隊伍赴災區。
第四,部署飲用水和食品的供給、傷員轉移、物資調運、災區內外交通保障。
第五,組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地區對災區緊急支援。
第六,視情況,建議市政府向衡水市政府請求救援助。
第七,視情況,建議市政府向衡水市政府請求實施跨市的緊急應急措施以及幹線交通管制等緊急應急措施。
第八,視情況,建議市政府向災區發出慰問電,派出慰問團。
C、科技局的應急行動
科技局向市政府報告震情和災情並建議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開始動作;提出地震趨勢判斷意見並抄送市政府有關部門;派出科技局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應急結束後,向市政府匯報地震應急工作;履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其他職責。
5、緊急處置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抗震救災指揮部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制。現場指揮與協調的主要內容是:收集並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組織接待境外救援隊、分配搜尋營救任務並協助工作,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險或威脅;組織採取防禦措施,必要時疏散居民;組織力量消除或減輕次生災害後果;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估計就在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救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組織建築物安全鑑定工作;組織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各救援隊伍要服從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揮與協調。救援隊伍到達災區後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報告隊伍實力,了解災情與救援行動進展;由現場指揮部劃定責任區,部署救援任務;
必要時向現場指揮部請求大型機械等條件支援;在救援行動進程中報告救援行動進展、新發現的情況、需要請求的問題;與現場指揮部協調轉移、撤離的安排。
6 、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派遣市緊急救援隊伍開展災區搜救工作。武裝部協調當地駐軍、民兵預備役人員,武警深州支隊迅速趕赴災區參與搶險救災。
市衛生局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傷員。
在地震廢墟中進行傷員救護要按照搜尋營救程式實施。現場快速展開:現場快速勘查、設定警戒線,建立救援基地;搜尋行動展開人工搜尋儘快發現地表或淺埋的受難者;營救行動:採用起重、支撐、破拆及狹窄場地營救、高空營救等方式,使受難者脫離險境;醫療救護行動:由具有急救經驗的專業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救助,迅速轉運醫療站。
不同救援隊伍之間要積極進行救援功能的銜接與相互配合;友鄰隊伍之間要劃分責任區邊界,同時關注結合部;各隊伍之間要協商解決道路、電力、照明、有線電話、網路、水源等現場資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隊伍之間保持聯絡,互通有無,互相支援,遇到危險時傳遞警報並共同防護。
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震損建築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進行危險評估;探測危險品的種類、數量、泄露範圍、濃度,評估泄漏的危害性,採取處置措施;監視餘震、火災、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並向救援人員發出警告,採取防範措施。8、民眾的安全防護
當地政府制定民眾疏散撤離的方式、程式、行動的具體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民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9、次生災害防禦
市發改委、衛生局、建設局、水務局、中國網通深州分公司、中國聯通深州分公司、河北移動深州分公司、教育局、安監局、廣播電視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對本系統處在災區的易發生次生災害的行業、單位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視、控制,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險。10、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期報
科技局:加強地震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迅速向災區派出地震現場工作隊伍,對震區地震類型、地震趨勢、短臨預報提出初步判定意見。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特別重大、較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後,地震災區的各級政府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動員非災區的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鄰近的鄉鎮區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開展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動。12、地震災害調查與災害損失評估
科技局開展地震烈度、地震巨觀異常現象、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等調查工作。科技局負責會同市有關部門,在各級政府的配合下,共同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包括人員傷亡、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和救災直接投入費用構成)。
13、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要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科技局、民政局要按照相關規定和本部門職責做好信息發布工作。14、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後果基本消除;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達到上述條件,由市政府宣布災區震後應急期結束。五、後期處理
1、善後處置
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而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對造成損壞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歸還的,要進行修復或依法予以補償。2、社會救助
民政局負責接受並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3、保險
保險公司迅速做好震後保險理賠工作。4、調查和總結
由科技局負責對地震災害進行調查,總結地震應急工作並提出改進建議,上報市政府和衡水市地震局。六、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建設並完善通信網路,存儲並定期更新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地震應急、救災相關單位及人員的通訊錄。各級通信部門做好地震時啟用應急機動通信系統的準備。中國網通深州分公司、中國聯通深州分公司、河北移動通訊深州分公司:應急快恢復被地震破壞的通信設施,必要時,啟用應急機動通信系統,保證抗震救災通信暢通。
自有通信系統的部門儘快恢複本部門被地震破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抗震救災通信暢通。
2、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地震救援與工程搶險裝備保障赴地震災區的緊急救援隊伍,應裝備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資源及其組織方案如下表:
先期處置隊伍 | 第一支援梯隊 | 第二支援梯隊 | |
人員搶救隊伍 | 志願者隊伍 | 地震緊急救援隊伍 | 鄰縣地震救援隊伍 |
工程搶救隊伍 | 當地搶險隊伍 | 行業專業搶險隊伍 | 鄰縣搶險隊伍 |
次生災害 特種救援隊伍 | 消防部隊 | 行業特種救援隊伍 | 鄰縣救援隊伍 |
醫療救護隊伍 | 當地急救醫療隊伍 | 急救醫療隊伍 | 附近軍隊醫療隊 |
地震現場應急隊伍 | 當地地震現場應急隊伍 | 科技局現場應急隊伍 | 衡水市地震現場應急隊伍 |
交通局、北京鐵路局深州站:儘快恢復被毀環的公路、鐵路和有關設施;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電力保障
電力總公司:指導、協調、監督災區所在鄉鎮、區,電力主管部門,儘快恢復被破壞的發、送、變、配電設施和電力調度通信系統功能等,與有關部門協調緊急調度供電,保證災區用電供應。
城市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
建設局:組織力量對災區城鎮中被破壞的供排水、燃氣熱力、公共運輸、道路、橋樑及其它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儘快恢復城鎮基礎設施功能。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迅速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
幫助災區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衛生情況,指導落實飲用水消毒措施;迅速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民政局協調災區所需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緊急調用。
治安保障
公安局、武警及當地駐軍:協調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武警組織發動民兵預備役人員配合公安部門、武警部隊維護好災區社會治安秩序。
物資保障
發改局、糧食局:調運糧食,保證災區糧食供應。
商務局組織實施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民政局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經費保障
財政局、民政局:做好政府應急資金準備以及應急撥款準備;做好政府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社會動員保障
各級政府建立應對突發共事件社會動員機制。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結合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利用城市綠地、廣場和其它空地規劃設定緊急疏散通道和避難場所。
呼籲與接受外援
通過正常渠道或由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震情、災情,呼籲社會提供援助,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救助捐款總金額。民政部門負責接受和安排國際社會提供的緊急救援。
3、技術儲備與保障
科技局地震現場工作隊及地震緊急救援隊伍,服務於地震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地震監測和趨勢判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鑑定等工作檯。抗震救災指揮部技術系統是地震應急指揮的技術平台,綜合利用監測、通信、計算機等高新技術,實現震情災情快速評估、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災害損失動態跟蹤、地震趨勢判斷,為抗震救災指揮部合理調度、科學決策提供保障。
4、宣傳、培訓和演習
公眾信息交流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教育,使公眾樹立科學的災害觀。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宣傳和解釋地震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地震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社會公眾的地震應急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培訓
定期組織地震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志願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演習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地震應急演習。
5、監督檢查
由科技局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對《深州市地震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證應急措施到位。七、其他地震事件處理
1、有感地震應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們感覺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員重傷和死亡以及顯著財產損失的地震。深州市區內的電站等重要設施地附近發生有感地震並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時,科技局收集震情與社情,提出震情趨勢判斷,及時報告市政府。市政府批示有關地方政府做好保持社會穩定工作,並將應急情況及時上報衡水市政府並抄送衡水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