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紅利圈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深圳市紅利圈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深圳市紅利圈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9月12日,總部設在深圳,從事國內移動網際網路金融資產交易。

基本信息

公司簡介

紅利圈,2014年9月在深圳前海自貿區成立,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總部位於深圳,公司股東包括寶城基金、高層管理團隊等。
紅利圈的核心團隊來自滙豐銀行、國信證券、招商證券、中融信託、騰訊、甲骨文、IBM等知名金融與網際網路企業,畢業於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深圳大學等知名高校,有著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優秀的投資業績。核心團隊過往管理資金規模超過500億元人民幣,在金融產品設計、風險控制、法律合規、軟體開發、信息安全等方面具有豐富的從業經驗。

安全保障

政策法規:符合中國現行政策法律監管要求
紅利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契約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受到法律保護,並且符合銀監會和央行關於網際網路金融平台的要求:不設資金池,必須實名制,第三方賬戶託管,嚴禁非法集資。
關於紅利圈業務模式的合法性。根據《民法通則》第七十一條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紅利圈提供轉讓方轉讓其持有金融財產部分或全部權利的機會,符合現行法律的規定。
關於紅利圈提供服務的合法性。根據《契約法》第23章關於“居間契約”的規定,特別是第424條規定的“居間契約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契約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契約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契約”,紅利圈為客戶提供投資機會的居間服務有著明確的法律基礎。
關於電子契約的合法性。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契約或者其他檔案、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不能因為契約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就否定其法律效力。同時,《電子簽名法》中還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確肯定了符合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