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殘疾人聯合會

深圳市寶安區殘疾人聯合會成立於一九九○年九月,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地方組織,其職能是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協助政府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

簡介

寶安區現有殘疾人8831人,區殘聯的宗旨是:代表殘疾人的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動員社會力量,發展殘疾人事業。

區殘聯成立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殘聯的指導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充分發揮經濟特區前沿優勢,更新觀念,發揮職能,紮實工作,努力開拓殘疾人事業,在殘疾人康復、就業、教育、文體、生活福利和扶貧解困等方面取得了成效。由於成績顯著,被國務院(省、市)殘工委授予“全國(省、市)殘疾人工作先進區”榮譽稱號。

領導班子及分工

黃平彪 理事長

主持區殘聯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組織宣教部、財務部、康城中心。

機構職能

深圳市寶安區殘疾人職合會(簡稱區殘聯)是融合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為一體的全區性殘疾人民眾團體。

主要職能為: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及有關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編制本區殘疾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訂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代表殘疾人的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負責政府、社會和殘疾人之間的溝通聯繫;

3.組織殘疾人參加社會活動,綜合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助殘、扶殘工作,協助政府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廣泛動員社會關心殘疾人;

4.組織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工作,改善殘疾人社會生活環境和條件;

5.負責殘疾人就業培訓和就業推薦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工作;

7.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區殘聯為正處級人民團體,不設內設機構。

直屬機構

區殘聯有直屬事業單位兩個:寶安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和寶安區殘疾人綜合(康復)服務指導中心(深圳市寶安區特殊需要兒童早期干預中心、寶安區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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