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是廣東省規模最大的基層法院,其前身是建立於1949年的寶安縣法院,1993年隨著寶安撤縣設區掛牌成立,現司法管轄區域包括寶安區、光明新區和龍華新區。全院現有工作人員共621人,法官160人,法官中研究生以上學歷有51人、本科學歷104人,本科以上學歷占法官總人數的98.10%。

法院簡介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是廣東省規模最大的基層法院,其前身是建立於1949年的寶安縣法院,後經歷變遷,1993年隨著寶安撤縣設區掛牌成立,現司法管轄區域包括寶安區、光明新區和龍華新區,共73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逾800萬。全院現有工作人員共621人,法官160人,法官中研究生以上學歷有51人、本科學歷104人,本科以上學歷占法官總人數的98.10%。

機構設定

寶安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一組、刑事審判組二組、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家事審判庭、行政庭、少年綜合審判庭、執行局,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審管辦、司法事務辦公室、信訪室、速裁法庭、書記員管理室、機關黨辦、新區司法事務聯絡辦公室和調解中心23個內設機構;西鄉法庭、沙井法庭、松崗法庭、龍華法庭、公明法庭、觀瀾法庭、福永法庭7個派出法庭;司法警察大隊1個直屬機構。

所獲榮譽

寶安法院曾榮立“集體一等功”,並首批獲全國法院系統“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全國模範法院”稱號。在2008年-2012年全市法院系統年度綜合量化考核中,連續五年均被評為全市“先進法院”,榮立集體二等功;2012年2月,被評為第四屆全市“優秀法院”,是全市唯一獲此殊榮的基層法院。繼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評為全省“先進集體”後,2011年6月又榮獲“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稱號,2012年2月被省法院榮記爭當全國法院排頭兵一等功和集體一等功,服務科學發展和實現自身發展取得了新的成績。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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