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職能
南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機關行政後勤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區直機關的實際,研究制定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領導和區直有關部門的事務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三、負責區直機關工作人員的生活服務和物資供應;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領導離退休後的保障服務工作。
四、負責管理管轄範圍內區直機關行政經費年度預算執行和監督及財產管理工作。
五、負責區機關辦公房的分配、管理、維修工作。
六、負責區直機關固定資產管理。
七、負責區直機關汽車的購置、更新、維修、管理以及區領導工作用車和機關機動車輛的調配、管理工作,區機關幹部職工上下班交通車的使用、管理工作。
八、負責區直機關電話及其它通訊設備的申請、購置、安裝、管理工作以及辦公用具和辦公設備的購置。
九、負責區機關大院的綠化、衛生、清潔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十、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工作。
十一、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的大型會議的有關會務和區領導、區直機關日常辦公會議會場的管理、安排、服務工作。
十二、辦理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擬定本局有關規章制度和規定,並監督執行;
2、負責本局會務組織、局領導政務活動安排、文秘、信訪、機要保全;
3、負責本局人事、工青婦、計畫生育、紀檢監察工作;
4、負責離退休區領導及本局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
5、負責制定局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6、負責本局系統辦公自動化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
保衛科
1、負責區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2、負責區直機關綜合治理車輛停放管理等工作。
接待科
1、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紀委領導的客人的接待工作;
2、負責做好來我區客人的情況預報、日程安排、情況反饋;
3、負責客人的接送、陪同、參觀、遊覽、按接待規定,確定接待客人規格,分級接待客人,合理節約經費。
車管科
1、負責辦理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領導工作用車定編初審、牌證以及公務車輛更新、報廢等工作;
2、配合市車輛定編部門對區直機關公務用車進行車輛定編管理和編後管理;
3、負責區直機關車輛專用牌號發放和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對駕駛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及安全管理。
行政科
1、負責區直機關辦公用房的分配、調整工作;
2、擬訂區直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3、負責區直機關辦公用房本體及其他設備、設施維修、改造工程的管理工作;
4、負責區直機關的綠化、衛生、清潔工作;
5、負責區直機關電話及其他通訊設備的申請、安裝、管理工作;
6、負責大樓會議室的使用、保養、維修工作;
7、負責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
直屬機構
後勤服務中心:1、主要為區委大院幹部職工提供餐飲服務。
2、管理第一、第二機關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