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述
3月1日15時30分許,一輛車牌為粵BA495Q的小型賓士轎車在深圳機場T 3航站樓離港平台高架橋往出發大廳轉彎路段,撞向右側護欄邊上的人群,造成5人當場死亡,4人重傷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其中包括司機楊某晰),24人受傷。截至目前,24名傷員已有6名治癒出院,18名傷者正在接受治療,5人傷情較重,13人傷情較輕,現在均病情穩定,生命體徵平穩。3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公布了深圳機場“3·01”較大交通事故調查結果,認定事故是“90後”女司機楊某晰超速95%且操作不當,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且楊某晰系爬上高架橋護欄墜橋,並非救人墜橋。
目擊者稱
目擊者藍先生稱,其看到一輛小車撞倒了多名送客以及到達的人,其開車經過現場時,路上躺了四五個人。目擊者黃先生稱,事發地點為候機樓拐彎位的下客區。微博上,也有網友發出現場照片,網友“gogogoken ”稱,被撞者當時正在看圍觀看飛機,並建議“那個出發層轉彎區域應該禁止市民看飛機”。
交警微博稱
今日下午4時30分許,深圳交警微博稱:“2015年3月1日下午3:30分許,深圳寶安機場離港平台轉彎處一輛粵BA495Q紅色賓士撞到多名行人,5人被撞至橋下。交警與120急救人員已到達現場,傷亡情況正在核實,具體情況在調查之中。 ”下午4時50分許,深圳急救120微博稱:“深圳120派出6家網路醫院共9輛救護車參與急救,具體傷亡人數目前尚在統計核實。”而深圳交警最新發布的微博稱,已經確認有5人死亡。
事故詳情
小轎車失控掃飛一排人
據目擊者介紹,事故發生在T3航站樓高架橋轉出發大廳約50米處,“好像是一名女司機開車,像是把油門當剎車踩了,車輛失去控制”。該目擊者稱,肇事的是一輛紅色賓士車,事故發生處是機動車輛行駛區域,“當時有人在高架橋上看飛機起飛,機場位於工業區附近,很多工人到這個區域看飛機”。有目擊者稱,事發地點為候機樓拐彎位的下客區。事發後,一些人回過神來後匆忙跑到高架橋底尋找被撞飛的親人。
大巴司機何先生是現場目擊者之一。據他介紹,15時17分許,這輛紅色賓士轎車上橋後以很快的車速拐彎,不僅直接從小車道駛入大巴車道,並且車頭沿著右側防護牆一直往前掃,將前後約50多米長的橋面上正在看飛機的人撞倒一大片,現場非常慘烈。其中2人被撞飛後摔落趴在發動機蓋和車後尾廂上,多人直接被撞飛落到橋底,生死不明。
多名傷者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後,交警、消防、醫療、機場安保人員很快趕到現場處置,控制住一名涉事男子。深圳消防部門當天也出動2個消防中隊的救援力量趕往現場,17時30分左右消防救援人員已撤離現場。
深圳120派出6家網路醫院共9輛救護車參與急救,傷者已分別送至寶安人民醫院、寶安中醫院、西鄉醫院、福永醫院、恒生醫院。昨晚8時多,深圳市急救中心發布訊息稱,深圳120網路醫院共收治傷者27人,其中9人危重傷,1人重傷,2人中度傷,15人輕傷。9名危重傷者中,有2人因搶救無效死亡。
昨晚,據“央視新聞”微博稱,該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22人受傷正在救治。
不見管理人員行人隨意觀景
據何先生說,該高架橋都是機動車道,以前是有保全員把守的,禁止行人上橋。但約在兩個月前,管理人員沒有了,不僅非法營運的摩的、機車肆意逆行上橋拉客,行人也自由出入該高架橋看飛機。事發當天是周末,不少市民帶著老人孩子出來看飛機,還有一些候機的乘客也從大廳出來透風。事發地觀看飛機起降的視野最好,橋上聚集了很多人。
機場公交工作人員透露,自從深圳機場新航站樓建成後,每天都有不少市民到此地觀看飛機起飛,現場處於車道上坡轉角處,有部分石欄上安設綠色圍欄,但並不完全覆蓋路面。記者留意到,看飛機的民眾需要走到距大廳較遠處,只有隔離牆的地方才能看到飛機起降。
傷者 抱兒子看飛機被撞暈
據了解,福永人民醫院收治了7名受傷患者,其中5人病情危重。據一位傷者介紹,事發時他正抱著他的兒子和老父親在看飛機,突然被撞暈,醒來之後就躺在醫院裡了,他的兒子很喜歡看飛機,這是第一次帶他去。據了解,該傷者腿部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他的兒子在寶安中醫院接受治療,父親目前還沒有訊息。
19時20分,深圳市委書記王榮來到寶安區中心醫院(西鄉醫院)了解情況。據悉,該院收治15人,3人受傷嚴重,包括肇事的女司機。傷者中還有一名孕婦,但該孕婦傷勢不重,目前大人胎兒都無生命危險。醫院現場戒備森嚴,警方排成人牆,大批記者被擋在外面。
調查結果
3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公布了深圳機場“3·01”較大交通事故調查結果,認定事故是“90後”女司機楊某晰超速95%且操作不當,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且楊某晰系爬上高架橋護欄墜橋,並非救人墜橋。
肇事車僅投交強險保額12 .2萬
事故發生後,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成立了“3·0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取證工作,共詢問當事人、證人35人次,調取了上百份證據,進行了50餘項技術鑑定。
調查組副組長羅宏偉通報稱,女司機楊某晰今年24歲,陝西省三原縣人。曾在重慶就讀大學,畢業後在重慶工作,於2014年2月來深發展,事發前租住在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經營網店。楊某晰準駕車型C 1,初次領證日期為2011年7月17日,駕駛證有效期至2017年7月17日,駕駛證狀態正常,無交通違法記錄。同車男乘客吳某某是重慶市豐都縣人,現在寶安區某公司工作,與楊某晰系男女朋友關係。吳某某無機動車駕駛證。
肇事車輛為粵BA 495Q號紅色賓士C200小型轎車,車輛所有人為楊某晰本人,於2014年12月11日通過二手車市場以人民幣21萬元的價格過戶到其名下。該車檢驗有效期至2016年7月31日,交強險承保公司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額12.2萬元,保險有效期至2015年8月29日,未投保其他商業險。經檢驗鑑定,該車在事故發生前,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該車過戶至楊某晰名下後無交通違法記錄。
事發時女司機超速95%
經調查,事發當天14時25分許,楊某晰駕車搭載吳某某從住處前往機場,準備共同乘坐飛機一起前往重慶。15時30分許,當車輛行駛至T 3航站樓領航高架橋路段時,本應將車輛駛入機場社會停車場內停放,楊某晰錯將車輛駛上離港平台高架橋,又因操作不當,以97.8km /h的速度(此路段限速50km /h)刮碰路右側水泥護欄,致車輛失控,撞向在該路段道路右側水泥護欄邊的人群,撞擊到第一人時速度為74km /h。
行人不承擔事故責任
行人違規進入領航高架橋是否需要擔責,羅宏偉稱行人進入、停留在禁止行人、非機動車進入的領航高架橋上,其行為違反了相關法規,但其行為與此次事故的發生無直接因果關係,無導致此事故發生的過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一)之規定,楊某晰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行人不承擔此事故的責任。
網路上不少網友對行人違規不需要承擔責任表示質疑,在記者提問時,調查組負責人進一步解釋稱,“行人進入機動車道裡面存在交通違法行為,但事故認定的規則,是跟事故發生有沒有因果關係。行人的站立和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係,就是行人不站立在這裡,這個事故也可能發生,行人的行為只是加重了後果而已。”
司機並非救人墜橋身亡
事發後有媒體報導稱,女司機系因為救人墜橋。昨天羅宏偉通報稱,現已查明事故發生後,司機爬上高架橋護欄墜橋導致重傷,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擊導致墜橋,也排除其在事故發生後因救人導致墜橋。
現場記者追問下調查組負責人進一步解釋,到了現場後找不到司機,只找到了司機的手機和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趕緊詢問乘客司機去哪裡了,乘客稱有可能因為救人掉下去了。“經過調查發現,除了她之外掉下橋的還有四個人,那四個人和她掉下橋的時間不一致,比她先掉下去,她是過了20多秒後掉下去的;她掉下去的位置和四個人不一致,不符合救人的特徵;另外根據屍檢和其他痕跡的檢驗,沒有發現救人的證據。時間、地點、痕跡都對不上,所以我們排除了她救人的行為。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救人或者經過交通事故撞擊掉下橋都已經排除了。”
調查組通報
1 女司機為何墜橋?未知
調查組通報稱,經過一系列的檢驗鑑定和調查取證,警方再一次詢問了證人吳某某(乘客)當時有沒有親眼看見這個司機救人或者墜橋過程。該男子稱出了事之後他發現車底下還壓了小孩,趕緊找人一起來抬車救這個小孩,司機就從另外一側走到車後面去了。他只看到司機走到車後面去,好像還聽見司機叫了他一聲,至於司機怎么掉橋的過程他確實沒有看見。
2 有無吸毒飲酒?均無
調查組通報稱,經過調查及檢驗鑑定,事發後司機及乘客體內未檢測出酒精、毒品、國家管制類精神藥品以及麻醉藥品,住所及行李中未發現可疑物品,電腦和手機內未發現可疑信息,未發現有利用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作案動機,未發現事發前乘客有干擾司機正常駕駛的行為。
3 有無精神病史?排除
調查組負責人還表示,女司機家族也沒有精神病遺傳病史,也沒有查到有服用治療精神病抑鬱症的藥品,排除有精神病嫌疑。
4 是否與男友發生爭吵?沒有
另外調查組負責人稱男乘客提供的錄音顯示,兩人事發前在車上並沒有爭吵,“錄音是兩個人私底下的交談,去哪裡吃飯啊、走錯路了之類,最後聽到油門轟的一聲,男的說慢一點,然後就撞了上去。”該負責人還透露男乘客手機里共有33段兩人的錄音。
5 後方有無車輛鳴笛?沒有
事發後男乘客稱因後方車輛連續鳴笛造成司機高度緊張不慎失控。調查組稱經過調查事發前道路交通流量正常,事故車輛後方無緊隨車輛。經再次詢問肇事車輛乘客,其表示事發前肇事車輛後方無人按喇叭,與之前提供情況不一致。經詢問肇事車後方多名車輛司機,均表示沒有按喇叭。“男乘客也承認了與之前的口供不太一致,據我們推斷是想幫女乘客推卸責任。”
6 平台管理方有無責任?待定
調查組稱,路政的管理,離港平台是機場集團管理;交通的管理,因為都是道路,道路都是由交警部門統一管理的。根據國務院事故調查的相關規定,市政府已經成立了事故調查小組,至於哪個部門存在管理責任,如何追究責任,將由調查小組進一步認定。
賠償情況
3月1日下午,一輛賓士小轎車行至深圳寶安機場高架橋離港平台轉彎處突然失控,撞向路邊圍欄觀光的人群,造成9人死亡,23人受傷。後經證實,這輛車牌號為粵BA495Q的肇事車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客戶。記者從人保深圳分公司了解到,肇事車輛只購買了交強險,未購買商業險。而根據廣東省人身損害賠付相關規定,本次事故的賠償金預計將超過1319萬元,賠償金缺口高達1300餘萬元。
據深圳一位保險業內人士介紹,根據《2014年度廣東省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此次交通事故善後所需的賠償金主要有幾項: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不含司機本人),死亡賠償金總計約1064萬元;23人受傷,其中9人危重傷,1人重傷,2人中度傷,人均治療費及殘疾補償金等需要約20萬元,合計約240萬元;15人輕傷,人均治療費1萬元,合計約15萬元。
“根據廣東省人身損害賠付相關規定,本次事故的賠償金預計將超過1319萬元,也就是說,肇事車輛面臨賠付的巨大空洞。”上述業內人士稱。
記者近日從中國人保財險深圳分公司獲得證實,肇事車輛粵BA495Q在該險企投保了交強險,但未投保三商險。
“如果只購買了交強險,那么保險公司依據保險責任,也就是給予投保人最高12.2萬元的人身及財產損害賠償,賠償金缺口仍高達1300餘萬元。”上述分析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