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來源
政策依據
《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為規範本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工作,根據《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檔案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2012年4月10日,深圳人力資源保障局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進工作於11日啟動。2012年的人才引進政策將對外來務工人員統一採用積分入戶方式辦理,取消農業戶籍人員引進等限制。
“招調工”是過去深圳市人才引進的重要環節,是指外來務工人員通過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勞動局申請,將員工的工作關係及戶口,從其他省市遷移至深圳。而根據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外來務工人員入戶深圳,一律通過積分入戶,不再走招調工方式。
根據辦法,當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核准分值達到100分,即可通過所在工作單位或以個人身份委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並提出積分入戶申請,不再設定入戶上限。
對於積分分值的調整,該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副處長王永傑介紹,2012年積分指標體系主要是兩個大的要素,一個是個人素質,第二是納稅情況。還有四個輔助要素,參保、居住、年齡、獎勵。除新增的投資納稅積分外,參保積分2012年有所調整,2011年是30分,2012年調到40分。另外居住分值,在深圳擁有合法房產,由2011年15分提到30分。
法律依據
第一條:為最佳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改革和完善本市人才引進積分入戶深圳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檔案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按照取消幹部工人身份引進界限,綜合評價、量化標準、公開透明、程式規範的原則,為產業升級轉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條:引進市外人才入戶本市,包括從市外調入幹部和招調工人入戶本市的,適用本辦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學人員業務的除外。
第四條:積分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體系,對申請引進的市外人才進行多元評價、綜合打分。當擬引進人才計分指標累計達到一定分值時,可依程式申請辦理引進入戶。
第五條: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實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審核標準、統一信息管理。
第六條: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市引進人才積分入戶政策的指導、協調和檢查,並將人才引進積分入戶計畫指標統一納入全市年度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畫內管理。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統籌協調,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以下簡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具體實施。
市公安部門負責辦理經審批同意積分入戶人員的入戶手續,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守法情況。
市衛生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計畫生育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
市規劃國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房地產權登記信息。
市稅務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納稅情況。
市科技、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協助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積分入戶變化
學歷
2012年的政策要求,統招本科學歷的分值為90分,學位不算積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統招本科學歷的分值為90分,有學位的可以另加10分。
社保
2012年的政策要求,養老保險滿1年積3分,其他險種滿1年積1分,最高不得超過40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養老保險滿1年積3分,其他險種滿1年積1分,最高不得超過60分。
年齡
2012年的政策要求,年齡超過40歲的,超一歲扣5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年齡超過40歲的,超一歲扣2分。
配偶為深戶
2012年政策要求,配偶為深戶的可以另加30分。
2013年政策要求,配偶為深戶的可以另加40分
申請條件
本指南是個人通過委託代理機構以積分的方式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辦理積分入戶操作指引。
調入市外幹部、接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引進海外留學人員不適用本指南。
基本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本辦法另有規定除外);
(二)身體健康;
(三)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符合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除外);
(四)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規定;
(五)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人才引進核准分值設定為100分
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人員,按照《深圳市2013年度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第二十四條以下人才已經有關職能部門認定或審核,可直接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一)兩院院士;
(二)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
(三)廣東省和國家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
(四)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並在任期內的高層次專業人才,且不超過其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
(五)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且不超過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
(六)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且年齡不超過48周歲的留學回國人員;
重要提示:所有積分入戶各項指標分值的計算截止時間以代理機構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提交信息成功日為截止時間。
加分指標
1、提高自己學歷(可加10-20分。不建議,因為考取大專或者本科,需要至少三年的時間,時間上來不及)
2、提高自己技能(可加30-60分。強烈建議,因為參加技能培訓,考取技能證書只需要一個多月的時間(一定要在深圳考),深圳對持有技能證書的人士總有特殊照顧)
3、參加獻血(最多可加6分。要有獻血證)
4、參加義工(最多可加6分。建議,義工是深圳人文關懷的一大重要體現,參加義工可以聯繫深圳市義工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要有義工聯證明)
5、參加捐款(最多可加6分。建議,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不過要記得拿到捐款證明)
6、多交保險(最多可加10分,養老保險加分滿一年加3分,醫療保險滿一年加1分,工傷保險滿一年加1分,生育保險滿一年加1分,失業保險滿一年加1分。建議,這裡指的保險是社保,不包含商業保險。增加保險種類和年限都可以增加積分,不過這個比較難以操作)
7、買房子(每年可以加2分。不建議,難且不說,積分這也太慢了)
8、有國家專利,獲得政府表彰,省市比賽獲獎(最多可積30分,不建議,這種幾率還是比較低了,可遇不可求)
9、年齡加減分(18歲~35周歲加5分,35~40周歲加1分,40~48周歲每增長一歲減5分,以申請時的實際年齡為準,也就是以身份證的出生日期為準)
2013年分值表
2013深圳市人才引進最新的分值表2013深圳積分入戶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分值 | 實施說明 | 備註 |
個人素質 | 文化程度及 技術技能水平 | 1.博士研究生學歷; 2.碩士研究生學歷並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3.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4.高級技師; 5.專項職業能力一級。 | 100分 | 1.大專以上學歷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的,加10分,同時有學士以上學位的,另加10分。 2.以中技學歷積分,需同時具有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以高技學歷積分,需同時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 3. 屬於夫妻分居的,另加40分。 4.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如有本市高級技工學校學歷且畢業時間不超過4年,另加30分。 5.由申請人提供學歷、學位和技術技能水平證書,經驗證後得分。 6.持有非我市評定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須經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持有非在我市參加考試的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含全國、全省統考類),須參加並通過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7.本項指標最高積分不超過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計分,不累計加分。 | 1.高中學歷層次包括:普高、中專、職高、中技。 2.大專學歷層次包括:大專、高技。 3.專業技術資格分為三級,分別為:高、中、初級,其中初級包括助理級和員級。 4.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分為五級,分別為: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 5.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參照專業技術資格積分,具體目錄和對應等級見《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目錄》。 6.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是指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新職業新工種專項能力考核所取得的證書,分為一、二、三級。 |
1.碩士研究生學歷; 2.本科學歷並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3.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4.技師; 5.專項職業能力二級。 | 90分 | ||||
1.本科學歷; 2.大專學歷並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工。 | 80分 | ||||
1.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助理級); 2.高級工; 3.專項職業能力三級。 | 70分 | ||||
1.大專學歷; 2.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員級)。 | 60分 | ||||
中級工 | 50分 | ||||
初級工 | 30分 | ||||
高中學歷 | 20分 | ||||
個人素質 | 技能競賽 | 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 在廣東省、深圳市、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舉辦或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 | 國家級一等獎60分; 國家級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50分; 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40分; 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區級一等獎30分; 市級三等獎、區級二等獎20分; 區級三等獎10分。 |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 | |
發明創造 | 發明專利 | 每獲得1項積5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發明人所得分數按5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積。 | 專利積分以發明人、設計人為準。由本人提供國家專利證書,經驗證後得分。最高不超過50分。 | ||
實用新型專利 | 獲得1項積3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發明人所得分數按3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積。 | ||||
外觀設計專利 | 獲得1項積10分。多人共有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所得分數按10/(人數+1)計算,如為第一專利人的,加計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積。 | ||||
表彰榮譽 | 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 | 獲得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或廣東省委省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30分;獲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積25分。 | 由本人提供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近五年內有效,不累積。 | ||
納稅情況 (3個年度內累計) | 在本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12萬元以上 | 100分 | 由本人提供納稅證明及與申請事由相適應身份資格的相關證明。(上限不含本數,下限含本數) |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 2.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須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3.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
10-12萬元 | 90分 | ||||
8-10萬元 | 80分 | ||||
3-8萬元 | 3-4萬元30分,4-5萬元40分,5-6萬元50分,6-7萬元60分,7-8萬元70分。 | ||||
本市依法登記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納稅。 | 45萬元以上 | 45萬元積30分,每增加15萬元積10分,以15萬元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 |||
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 | 9萬元以上 | 9萬元積30分,每增加3萬元積10分,以3萬元的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 |||
在本市依法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 | 4.5萬元以上 | 4.5萬元積30分,每增加1.5萬元積10分,以1.5萬元的整倍數計分,最高100分。 | |||
參保情況 | 深圳市參保情況 | 繳納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 | 每滿1年積3分。 | 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其正常繳納社保數據後得分。 | 參保情況總分最高不超過60分。 |
繳納深圳市其它社會保險險種年限 | 每險種每滿1年積1分。 | ||||
居住情況 | 在深居住條件 | 在深擁有合法產權住房 | 設有抵押權的20分;未設抵押權的30分。多人共有產權的,產權人所得分數按本人(含配偶)所占產權比例計算。 |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產權證書,經比對市房產登記部門相關信息後得分。 | 多套房產不累積,可申報所占產權比例較高的房產。居住情況只能任選其中一類進行積分,不疊加計分。 |
在深居住時間 | 持深圳市居住證年限 | 每滿1年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證時間計算,持暫住證時間不計算。 | ||
年齡情況 | 實際年齡情況 | 18-35周歲 | 5分 | 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上限不含本數,下限含本數。 | 下列人員不適用年齡減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 2.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技師以上技能等級; 3.配偶為本市戶籍。 |
35-40周歲 | 1分 | ||||
40歲以上 | 每增長1歲減2分。 | ||||
獎勵加分 | 社會服務(近五年內,深圳市範圍) | 參加獻血(包括獻造血幹細胞) | 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6分。 | 參加獻血的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市血液中心獻血信息系統讀取後得分。 獻造血幹細胞的提供捐獻造血幹細胞榮譽證書,經驗證後得分。 | 社會服務指標最高分值為15分,各三級指標累計超過15分的,按15分計。 |
參加志願者(義工)服務 | 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願者機構出具的相應證明,經驗證後得分。 | |||
慈善捐款,接受捐款的單位必須是政府認定的慈善組織 | 每2千元積1分,最高不超過3分。 | 由本人提供《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經驗證後得分。 | |||
申辦類型 | 單位申辦,最近在本單位連續繳納工傷保險費6個月以上 | 10分 | 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直接從社會保險系統讀取後得分。 | ||
減分 | 不良誠信記錄 | 個人存在不良誠信記錄 | 每條扣20分 | 由本人向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提出申請,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根據本人申請提供查詢結果。 | |
經深圳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行為 | 個人存在經深圳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記錄 | 每條扣80分 | 由市公安局核實並提供違法(非刑事犯罪)記錄情況。 | ||
違反計畫生育政策 | 有超生行為 | 有超生行為的,自做出處理決定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人才引進入戶;接受處理滿5年的,每超生一個子女扣50分。 | 本人須提供深圳市計畫生育證明。 |
特殊人才
一是對於高層次人才引進問題,原人才引進辦法和我市有關有專門規定,新辦法中需考慮兼容和銜接問題,同時還應簡化此類人才引進的辦理手續。為此第十九條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直接辦理人才引進入戶手續。
考慮與調干政策銜接,第二十條規定,市外人員調入駐深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直接辦理人才引進入戶手續。
二是考慮到與市政府2005年“1+5”檔案及我市調干政策的銜接,對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上限放寬到50周歲。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學位的、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不適用附表“年齡情況”指標項的減分規定。
三是為解決已入戶深圳高層次人才的後顧之憂,經我市認定並取得相應證書的深戶高層次人才的配偶,人才引進年齡限制可放寬到退休年齡。
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積分入戶)》表一
此表在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表中所填內容須真實準確,本人在“本人承諾”處簽名,並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名加蓋公章。
已婚人員配偶信息須如實填寫,如屆時配偶入戶深圳,系統會自動校對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積分入戶)》表二:申報積分入戶人員積分明細
《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積分入戶)》表二此表在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由本人在總積分“本人簽名”處簽名,代理機構法人代表(負責人)和人事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進審查表(積分入戶)》
深圳市人才引進審查表信息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須由委託代理機構及戶籍地鄉鎮政府、居委會或調出審批(主管)部門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居委會或原工作單位,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一份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驗原件,收複印件)
1、最高學歷為中專學歷的,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鑑定證明》;
2.高中畢業證書遺失的,可提供由其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高中畢業證明。
(五)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驗原件,收證書照片頁和等級頁複印件)
(1)全國統考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提供含發證審批部門意見的考試合格人員發證登記表(驗原件,不收複印件)。
(2)持有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含資格審批部門意見的檔案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認定通知等)(驗原件,不收複印件)。
(3)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提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局或各區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提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驗原件,收複印件)。
2.在市外考試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的相應職業技能鑑定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六)投資納稅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收複印件)
2、註冊登記信息查詢單(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網上辦事——信息查詢——市場主體信息查詢。列印註冊登記相關信息查詢界面,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3、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2008-2012年)納稅證明(驗原件,收複印件)。
(七)近五年內(2008-2012年)技能競賽檔案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競賽檔案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指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或在廣東省、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辦或其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
(八)近五年內(2008-2012年)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廣東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榮譽證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以上所述榮譽證書,不包括國家部委、廣東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屬組成部門授予的表彰或證書。
(九)在專利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證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以上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
參考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產權利證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本人或配偶為深圳市房地產權利證書記載的權利人之一。房地產權利正在設立抵押的,提供房地產權利證書複印件並加蓋抵押銀行的公章及銀行出具的抵押證明。
深圳市房地產權利證書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證書(包括紅本,綠本兩種)。
(十一)近五年內(2008-2012年)在深圳市獻血的證明(收原件)
此證明須由深圳市血液中心於2012年度出具。(詳見附屬檔案《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無償獻血積分證明辦理指引》)
(十二)近五年內(2008-2012年)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義工服務積分證明(收原件)
此證明須由深圳市義工聯、各區義工組織或區級團委組織出具。(詳見附屬檔案《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義工服務積分證明辦理指引》)。
(十三)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驗原件,收複印件)
此證明須由可合法使用《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的慈善組織出具。(詳見附屬檔案《深圳市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名單》)
(十四)《個人信用報告(入戶審核專用)》(收原件)
須提供由鵬元徵信有限公司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系統資料庫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當年度有效。(詳見附屬檔案《2012年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操作指南》)
(十五)本人戶口簿及身份證
身份證(不驗原件,收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4.屬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證號碼變更,須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門更正參保身份證號碼,再進行網上申報信息。
5、如配偶為外籍或者香港、澳門、台灣人士,須提供配偶的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驗原件,不收複印件)。
(十六)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根據市公安部門入戶規定,撫養權歸屬本人的18周歲以下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齡在20周歲以下且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可申請隨遷,隨遷子女戶籍須與本人在同一戶口簿上。
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可辦理異地子女隨遷。
所有隨遷子女均須提供戶口簿(含首頁)(驗原件,收複印件);隨遷年齡在16—20周歲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須提供在校學生證明書(收原件);異地子女隨遷須提供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留複印件)。
(十七)婚姻及計畫生育證明材料
1.已婚人員須提供結婚證,離異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定書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驗原件,收複印件)。如夫妻雙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離婚證和離婚協定書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員須提供《擬引進人員計畫生育情況調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員須提供《深圳市計畫生育證明》(收原件)。
註:《擬引進人員計畫生育情況調查表》、《深圳市計畫生育證明》有效期6個月。詳見2012年人才引進業務指南彙編第七部分《遷戶過程中計畫生育審核須知》。
(十八)近一年內《深圳市人才引進入戶體檢表》(原件)
申請人須到指定的體檢醫院體檢,體檢表須貼本人照片,並有體檢結果,醫生簽名和體檢醫院蓋章。詳見《深圳市人才引進入戶體檢指引》。
註:無須附各項檢驗結果單。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積分入戶)(收複印件)
積分入戶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本人及代理機構認真校核填報信息及積分明細,並按要求籤字蓋章。
重要提示:
本年度積分入戶申辦過程中不對個人檔案進行審核(學籍材料除外),如需辦理個人檔案接轉,待取得《深圳市積分入戶通知》後,可通過工作單位或人力資源代理機構自行商調檔案。
辦理流程
簽訂協定
申請人與我市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委託辦理協定,委託其辦理積分入戶手續。
網上申報
信息填報和提交:
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後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調乾、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在個人用戶登錄處點擊“註冊”,填寫註冊信息,註冊個人帳戶。註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積分入戶”,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填報完成後,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選擇代理機構後保存。信息填報後,需與代理機構經辦人聯繫,經審核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後點擊“業務申報”--點擊“積分申報”,系統將顯示本單位代理的擬積分人員個人測評信息。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後測評並提交。
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如本人身份證號已正常升位為18位號碼,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證號碼變更,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後,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
3、如“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範圍之內,可自行進行錄入。
4、申報信息須由代理機構成功提交後方為有效信息。
5、代理機構及擬積分入戶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積分入戶的,責任由本人或代理機構承擔。
查看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查看公示結果。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列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並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後可查看原因。
書面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須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預審公示通過後60日內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如預審公示通過後至業務受理截止時間不足60日的,須於業務受理截止時間(2013年3月5日)之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部門受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窗工作人員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於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形式符合規定、積分核算達到100分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積分核算後未達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於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並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補正相關材料後可再次報送,業務受理視窗工作人員經審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於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扣留相關材料,並根據《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相關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並作出是否同意積分入戶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申報信息
1、已在系統提交信息但尚未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務”,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後,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並提交。對於在預審公示期的人員信息,須待預審公示結束後再點擊“撤回信息”,修改後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
2、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積分業務”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列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籤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修改後再次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並提交。
3、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可修改或(終止)撤消積分入戶申報信息。信息修改範圍僅限積分入戶通知及入戶指標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證號與姓名不能同時更改。
修改信息: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點擊“業務進度查詢”——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並提交。列印《變更申請表》,並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
(終止)撤消信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在“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列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籤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審批通後,該申報業務作廢。
進度查詢
單位查詢: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大廳”——“人才引進業務進度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
辦理結果
對於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戶籍人員待市發改部門批准“農轉非”後),系統顯示狀態為“待列印積分入戶通知”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領取《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農轉非”入戶指標卡》(農業戶籍人員)。
後續事項
1、擬積分入戶人員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標卡》)到我市擬入戶地區公安分局領取《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2、擬積分入戶人員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和《戶籍準予遷入證明》到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3、擬積分入戶人員持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戶指標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標卡》等材料到我市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入戶須知詳見本指南彙編第七部分:《招調人員辦理入戶手續告知書》。
《深圳市入戶指標卡》一年內有效。
網上申報及辦理入戶詳細操作流程
1、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2、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調乾、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
3、選“個人用戶登錄”點擊“註冊”,填寫申請人18位身份證號和社保電腦號等信息。要切記“用戶名”和“密碼”,用戶名建議使用申請人的社保電腦號。
4、註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積分入戶申報”。按頁面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有配偶、子女的必須如實填報。
5、測評積分分值達到100分及以上的,選擇代理機構名稱,保存並提交。
6、帶相關證件原件如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結婚證、房產證、職業資格等級證等到職介中心視窗核對填報信息,信息無誤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上提交。
7、信息上報後申請人與代理機構簽訂報務協定。
8、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系統上報的積分信息進行公示,經公示通過的下達積分入指標。
9、指標下達後到代理機構列印表格,按要求籤字蓋章和備齊材料。在指標有效期內把材料交到代理機構校核。
10、經受理合格的材料由代理機構上報市局審批,審批通過後下《積分入戶通知》(俗稱調令)。
11、調令下達後,到代理機構一樓繳交代理服務費,領取《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等資料。
12、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標卡》到深圳市擬落戶地公安分局領取《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13、回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前遷移證》。
14、到深圳市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15、進度查詢: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大廳“人才引進業務進度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