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政府金融辦

(三)聯繫駐淮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協助做好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為金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四)負責地方金融行業管理和地方金融企業業績考核工作;按規定負責地方金融機構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地方金融機構有關改革發展工作,促進地方金融建設。 (六)參與協調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協助做好企業上市和重組、兼併、再融資及企業債券發行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分析國內外金融形勢和我市地方金融行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全市金融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加強金融行業服務、促進金融行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
(二)承擔在淮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行業的協調服務工作;聯繫各類金融機構,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鼓勵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引進省內外金融機構入駐,並做好配套服務。
(三)聯繫駐淮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協助做好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為金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四)負責地方金融行業管理和地方金融企業業績考核工作;按規定負責地方金融機構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地方金融機構有關改革發展工作,促進地方金融建設。
(五)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信用擔保公司等各類準金融機構的設立、審批和監督管理。
(六)參與協調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協助做好企業上市和重組、兼併、再融資及企業債券發行工作。
(七)負責政府債務風險的監測與預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債務風險的防控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市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推進金融行業誠信環境建設。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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