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市編委《關於市區房管機構調整的通知》(蚌編〔2011〕22號)精神,經區編委會研究,淮上區房管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制定的住房與房地產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包括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繼承、析產)。
(三)負責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建立和管理本區統一的房屋登記簿,核發房屋產權證;負責調處房地產糾紛。
(四)負責本區內房屋安全監督管理。
(五)負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房屋配租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區政府直管公房、公有房屋、政府性投資房產的管理、維修工作。
(七)貫徹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監督執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
(八)承辦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淮上區房管局內設機構2個:(一)綜合辦公室(檔案室)。
綜合協調房管局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宣傳、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訪、安全、接待、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全區房屋產權產籍檔案建立、電子錄入、異地備份、調檔、查檔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直管公房、公有房屋、政府性投資房產的管理、維修工作;負責全區房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住房保障辦公室。
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人民政府住房保障有關政策,負責編制住房保障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情況的調查、統計和建檔工作;負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房屋配租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租賃補貼審批、發放工作;負責住房保障信息收集、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