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消防車產品型號編制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消防車產品型號編制方法(GA/T 114-2003)》代替GA 114—1995《消防車產品型號編制方法》。與前版比較,本標準將氮氣消防車等已淘汰的品種從標準中刪除;新增了A類泡沫消防車、化學事故搶險救援消防車等;明確規定了在標準規定的代號無法區分時,生產企業可在型號的後面加自定代號,以便於區別不同的車輛。本標準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學研究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萬明、范樺、王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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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消防車產品型號編制方法(GA/T 114-2003)》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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