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縣科學技術局

涇縣科學技術局,為縣政府組成部門;涇縣科學技術協會是縣委領導下的科學技術工作者組成的人民團體,是發展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與涇縣科學技術局合署辦公。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涇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09〕98號)精神,設定涇縣科學技術局,為縣政府組成部門;涇縣科學技術協會是縣委領導下的科學技術工作者組成的人民團體,是發展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與涇縣科學技術局合署辦公。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轉移)的職責
1. 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 將縣科技計畫項目的課題承擔單位由審批確定改為專家評審確定。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加強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的協調牽頭職責,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省科學技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2. 負責編制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縣科技項目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3. 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組織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認定。
4. 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5. 組織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6. 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7. 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8. 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
9. 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擬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科普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10. 貫徹、落實、宣傳各項防震減災的法規、政策,制定全縣防震減災規劃,與涇縣地震台做好震情會商工作,為上級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為全縣防震減災當好參謀。
11. 承辦縣政府、上級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科學技術協會主要職責
1. 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實用技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開展青少年科技創新教育活動。
2. 開展學術交流,舉辦學術活動,活躍學術思想,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發展。
3. 開展繼續教育,幫助科技工作者補充新的知識;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協調科學技術團體之間的關係。
4. 指導鄉鎮科協和各專業學會開展科技活動,組織實施“國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
5. 承辦表彰獎勵有突出業績的優秀科技工作者,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
6. 向縣委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7. 承辦縣委、上級科協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學技術局(科學技術協會)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檔案、財務及國有資產的管理、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衛和信息信訪工作;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擬訂科技發展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參與擬訂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承擔科技宣傳與新聞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科技管理股
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歸口管理科技經費的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組織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工作計畫,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承擔縣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政策;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相關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和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和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三)科普信息股
擬訂全縣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加強科普宣傳、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實用技術、推動農村科技進步;開展實用技術培訓,組織實施“國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指導鄉鎮科協和各專業學會開展科技活動;開展學術交流,舉辦學術活動;開展繼續教育和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四)防震減災辦公室
編制全縣防震減災規劃,擬訂全縣地震應急反應預案;負責全縣地震監測信息和地震預報管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開展地震知識宣傳;做好與縣地震台的震情會商工作,為上級部門和縣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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