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的貫徹意見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確定教育發展的目標、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管理全縣各級各類教育;指導鄉(鎮)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五)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和教育評估工作;指導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貫徹落實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農村、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七)協助縣政府籌措教育經費,統籌管理教育經費;指導並組織實施教育基本建設和條件裝備工作;監督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和教育收費政策執行情況;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八)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十)指導全縣教研工作,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
(十一)負責全縣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會考工作。編制各類學校招生計畫,組織協調招生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高、中等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十三)擬定語言文字規劃,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指導國語推廣和培訓測試工作。
(十四)主管全縣義務教育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縣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教學儀器配置和校辦產業工作。
(十六)負責民辦幼稚園的審批。
(十七)組織全縣中國小校、幼稚園等教育機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做好教育安全生產工作。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職責
內設機構
1. 黨政辦公室
黨政辦公室為綜合辦公室,包括黨組、教育黨工委、紀檢、行政、工會、信訪辦公,機關事務、接待、文秘。主要職責是:
(1)辦理局黨組、紀檢、教育黨工委、行政、機關支部及教育工會、信訪等工作;協調與縣級相關部門及局機關內設機構的工作;
(2)負責綜合性的規劃、計畫、總結、講話、文稿等材料的起草、列印、分發及上報工作;
(3)負責局黨組會、教育黨工委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局機關支部會和全縣教育系統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及議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
(4)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年報統計和匯總上報工作;
(6)負責機關文電處理、印鑑管理及保密工作;
(7)負責文書資料、檔案的收集歸類及管理工作;
(8)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和人大議案、建議,政協提案的督辦工作;
(9)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等涉及黨務方面的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工作;
(10)負責教育局機關及城區校(園)教職工計畫生育工作;
(11)負責辦理機關日常行政和事務工作;
(12)負責黨報、黨刊及教育報刊的征訂發行以及機關圖書資料管理、報刊收發工作;
(13)負責機關車輛的管理使用和保養維護工作;
(14)負責局機關各類對外接待和聯絡工作;
(15)負責局機關考勤及公務員年終考核,辦理局機關工作人員勞動工資業務;
(16)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 .人事股
(1)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學校領導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2)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工資、編制管理審批及年度報表統計上報工作;
(3)負責全縣中國小編制、教師隊伍的調配及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工作;
(4)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任期目標責任制、教師聘任制的組織落實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學歷培訓規劃的制定及實施工作;
(5)負責教職工辭退、解聘、退休、喪葬等有關材料的收集、審核、報批工作;
(6)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工人、公務員職務評聘、等級認定、培訓、年度考核工作;
(7)負責教育系統各類人員的工資管理工作;
(8)負責教師資格、學歷認定工作;
(9)負責全縣教職工縣級及縣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推薦、評選、審查、申報工作;
(10)負責教育系統文秘檔案、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1)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 .基礎教育股
(1)負責全縣基礎教育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制定、實施、檢查和指導工作;
(2)負責“普九”成果的鞏固及建檔工作;
(3)負責全縣普通中國小課程方案的組織實施及檢查,具體管理指導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4)負責中國小教材、作業本徵訂、審核及監督管理工作;
(5)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國防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學校衛生等工作;
(6)負責中國小教師教學業務的檢查以及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的推薦評選、培訓及考核管理工作;
(7)負責中國小常規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實、及檢查指導工作,負責省、市級示範性高中建設的具體實施工作;
(8)負責普通教育各類考試的組織工作;
(9)負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管理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少先隊、共青團、婦女兒童工作;
(10)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各級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11)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 .職成教育股(含成職教辦、自考辦)
(1)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組織實施工作;
(2)負責管理職業、成人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及質量評估考核工作;
(3)負責縣級職教中心建設、晉等升級及招生、就業工作;
(4)負責全縣職工、農民培訓及掃除文盲工作;
(5)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審批、評估工作;
(6)負責自學考試的報名等工作;
(7)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 .基建股(含項目辦、校安辦)
(1)管理全縣學校基建項目建設工作;
(2)負責編制學校基建投資計畫,銜接爭取項目並負責項目實施及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學校校園綠化、美化及標準化學校建設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指導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5)負責引進社會力量投資辦學並監督管理引進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實施工作;
(6)負責全縣教育基建及固定資產投資的統計上報工作;
(7)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 .財務審計股
(1)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經費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系統財務會計有關規定、制度和實施辦法等工作;
(3)負責全縣中國小公用經費預、決算工作;
(4)負責教育系統各類收費標準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等工作;
(5)管理全縣教育系統預算內外各項資金,負責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統計、監測等工作;
(6)負責城區校(園)及局屬事業單位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及日常管理工作;
(7)辦理審計機關、上級內審部門交辦的審計事項,負責對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組織開展中國小負責人任職期內經濟責任、教育系統建設項目預、決算審計等工作;
(8)承辦全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相關業務工作;
(9)負責提供資金管理使用信息等工作;
(10)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政府採購工作;
(11)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 .體育藝術股(含幼教辦)
(1)負責管理全縣體育藝術工作;
(2)指導中國小開展體育藝術教學工作;
(3)組織體育藝術教師進行各類業務培訓;
(4)組織開展各類體育藝術競賽、比賽活動;
(5)負責考核全縣各類學校體育藝術工作;
(6)管理並指導涇川縣教育系統書畫協會和燭光藝術團開展活動;
(7)負責學前教育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
(8)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事業機構
1. 教研室(含課改辦)
(1)負責全縣教育教學研究計畫的制定和實施等工作;
(2)負責中國小各學科課題研究和教學研究活動等工作;
(3)負責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學科競賽等工作;
(4)負責全縣高考備考工作;
(5)負責全縣新課程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研究制定並完善各類學校、教師、學生綜合評價及全縣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評價、考核辦法等工作;
(7)負責學科專兼職教研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8)負責局機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年終考核;
(9)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 .督導室(含綜治辦)
(1)負責年度督政、督學計畫的制定及實施工作;
(2)檢查督導全縣中國小對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普法宣傳、法制教育等工作;
(3)負責對中國小、幼稚園及有關辦學機構進行綜合督導評估和學科督導評估等工作;
(4)負責對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管理及質量考核辦法的督促落實和考核評估工作;
(5)負責指導、督查中國小、幼稚園各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
(6)負責規範辦學行為方面的督促、檢查工作;
(7)承辦縣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的教育督導業務等工作;
(8)負責中國小“六園”創建工作;
(9)負責教育系統維穩、禁毒、防邪教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0)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 .信息技術教育中心(含電教館、儀器站)
(1)負責全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制定及實施等工作;
(2)負責信息技術教育課程開設、師資培訓、教學指導工作;
(3)負責中國小教學設備、儀器配備及電化教育、信息化設備配置及管理維護工作;
(4)負責全縣教育信息化資源庫開發利用及學校、教師對教育信息化資源設備使用情況的督查考核工作;
(5)負責對教師計算機套用能力的培訓及考核工作;
(6)負責全縣教育宣傳、信息發布及《涇川教育》的編輯發行工作;
(7)協助全縣教育系統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的籌備及宣傳報導工作;
(8)負責教育城域網及教育局信息網站建設,審查指導對外信息發布工作,收集整理反饋意見等工作;
(9)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 .招生辦公室
(1)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宣傳國家招生政策;
(2)負責全縣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生資格審查、體檢、考生電子檔案製作、建檔等工作;
(3)做好全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試卷的運送、保管、保密和考試組織工作;
(4)負責各種招生資料的統計、報送和招生業務銜接工作;
(5)做好招生來信來訪的處理和接待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負責資助政策的宣傳工作;
(2)負責全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
(3)負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等工作。
(4)負責配合其它社會捐助困難學生項目的實施工作;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 .教育培訓中心(含社區學習中心)
(1)負責中國小校長崗位培訓中長期計畫的調研、制定和實施工作;
(2)負責教師新課程教學業務培訓、各級各類學校校本培訓的安排落實、監督檢查和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新任教師的崗前業務培訓工作;
(3)組織參加上級業務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擬定出外培訓人選,辦理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中國小管理人員和骨幹教師培訓有關工作;
(4)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制定校本培訓計畫和實施工作,並負責校本培訓的評估考核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教師培訓檔案資料的完善、管理工作;
(5)維護好涇川縣中國小校長網路培訓平台,負責中國小校長網上遠程培訓的檢查、指導、評估和考核工作;
(6)負責“新農村學習型學校建設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承辦社區學習中心舉辦的各類研修班和教師培訓活動,負責社區學習中心的日常管理、對外聯絡、銜接、協調工作;
(7)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 .營養辦
(1)負責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方案、實施細則的制定及實施工作;
(2)負責開展學生營養改善狀況調查,統計分析營養改善計畫的實施成效,為營養改善計畫工作績效評估提供科學依據;
(3)負責建立學生營養健康檔案,建立營養餐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
(4)負責協調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有關信息的傳遞,徵求學生、家長及社會對營養改善計畫工作的建議或意見,掌握基本情況,解決工作中隨機出現的其它問題;
(5)配合相關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營養餐、供貨企業進行食品安全檢查;
(6)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 .《涇川教育》編輯部
(1)負責《涇川教育》的編輯、印製、發行等工作;
(2)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 檔案室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管理局機關的文書、人事、基建、儀器設備、財會、等各類檔案;
(3)根據局機關的實際情況,制定各類檔案的歸檔範圍及保管期限、檔案分類編號方案及檔案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
(4)按時、按要求進行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維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5)負責編制各種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開發檔案的信息資源,積極主動地為學校的教學、科研、黨政管理和其它各項工作服務,充分發揮檔案的價值作用;
(6)負責管理、健全檔案工作網路,開展對基層學校兼職檔案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督促、指導各學校檔案工作的開展和歸檔材料的收集;
(7)負責對保管期滿的檔案進行登記、報批、銷毀;
(8)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開展檔案的宣傳工作,提高教職工的檔案意識、保密意識,確保檔案機密;
(9)開展檔案的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