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太公所

涇太公所主要是同鄉聯宜,交流促進感情,周濟特困同鄉,為同鄉主持公道,伸張正義,調解糾紛,同鄉中朝奉、夥計遭老闆無理解僱等情況,會館出面交涉,達到公正處理。 清末時,涇太公所曾與旌德會館聯合在涇太公所內興辦了一所三益學堂,專收同鄉子弟入學。 主持公所日常事務的人系兼職,在民國初年,經管人是吳渭川,任務是管理公所房屋,處理日常事務。

“無涇不成市,無徽不成幫。”說是涇縣和徽州人(歙、休、旌、太等縣)善於經商,妻子在家從事農業生產,丈夫經年累月在外埠經商。自明、清以來,旅居在南陵經營京廣洋貨業、布匹綢緞業、山貨雜貨業、黃煙業、典當業、估衣業、茶莊等行業的涇縣、太平兩邑同鄉,因感到身居異地,往往遭受歧視和欺壓,為了維護同鄉在南陵能正常從事工商活動,涇、太兩幫殷實富賈、士紳等上層人士,在縣城內大成坊西街,建立涇太公所。
涇太公所主要是同鄉聯宜,交流促進感情,周濟特困同鄉,為同鄉主持公道,伸張正義,調解糾紛,同鄉中朝奉、夥計遭老闆無理解僱等情況,會館出面交涉,達到公正處理。
涇太公所創建於晚清鹹豐年間,館址在城關文廟(孔夫子廟)西側,系磚木結構的兩棟清式建築:前一棟系三開間兩進八間,與孔廟大門牌樓並列,石庫大門,門頭有石刻橫額,上書“涇太公所”四個金色大字;後一棟房屋連廚房共五大間,另有曬場院。每月可收入賃金銀幣三十塊左右。
清末時,涇太公所曾與旌德會館聯合在涇太公所內興辦了一所三益學堂,專收同鄉子弟入學。
主持公所日常事務的人系兼職,在民國初年,經管人是吳渭川,任務是管理公所房屋,處理日常事務。如經費入不敷出,則向同鄉籌募解決。
民國19年(1930年),涇縣東鄉的胡道熙在城關某雜貨號幫工,老闆誣陷他行為不軌,要立即解僱他,胡一氣之下服毒自盡。事後公所出面交涉,裁定由該雜貨號負擔埋葬費及安家費。由此可見同鄉會在舊社會裡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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